货币银行学 - 图文 下载本文

4、电子货币的流通性问题——加密与否 5、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客户对结算服务提供者处大量积累个人信息未必能理解,由而产生不安全感。 货币形态为什么不断由低级向高级演进

思考这一问题,有两点提示;或许应该说,思考任何经济问题,都不可忽视这两点。 答案

1、效率;2、节约(社会费用,交易成本??)

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职能

1、价值尺度2、流通手段3、贮藏手段4、支付手段5、世界货币 一、价值尺度职能 1.概念: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可以用它表现一切商品的价值,衡量一切商品的价值量。货币在表现商品价值并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大小时,便发挥了价值尺度的职能。 2.特点:(1)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必须是具有十足价值的货币。正是由于货币本身具有价值,它才能表现其他商品的价值和衡量其他商品价值量的大小。(2)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只需要想象的或观念上的货币,而不一定需要现实的货币。 二、流通手段职能

1.概念:在商品流通中,当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时,就发挥着流通手段的职能。 2.特点:

(1)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而不能是观念上的货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2)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时只是一种交换的媒介,因而不一定是具有十足价值的货币。——为纸币发行提供可能。

三、贮藏手段职能

1、概念:当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而处于静止状态时,货币就执行了贮藏手段的职能。 2.特点:即货币在执行贮藏手段职能时必须既是足值的,又是现实的。

3.特殊作用: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具有自发地调节货币流通的作用。

四、支付手段职能

1、概念:当货币作为交换价值的独立形态而进行单方面转移时,它就执行着支付手段的职能。

2.特点:

(1)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商品和货币在交换过程中就不再同时出现,货币运动与商品运动两者相分离,并且由货币的支付作为交换过程的补充环节而独立地结束整个过程。 (2)必需是现实的货币,但可以是存款货币。 (3)加深危机的可能性。 五、世界货币职能

1、概念:货币在世界市场上发挥职能时就是世界货币。

2、作用:(1)作为国际一般支付手段,用来平衡国际收支的差额。 (2)作为国际的一般购买手段,用来购买外国商品。 (3)作为国际间财富的一般转移手段。

货币制度

一、货币制度的定义

货币制度简称币制,是指一国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对货币的发行、流通的组织和调节等问题进行的规定。

有史以来,各个国家都力图建立符合自己政策目标的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的产生

伴随着国家统一货币铸造而产生的。

1、货币铸造流通混乱,不方便2、铸币质量下降(搜刮财富) 二、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

1、币材的选择2、货币单位的确定3、本位币与辅币的确定4、规定货币的法偿能力 5、通货的铸造、发行与流通的管理6、发行准备制度

币材的选择

货币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是要有确定的币材。一国的货币制度选定什么币材作货币,要适应经济发展的进程(客观经济条件决定)。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白银曾广泛地被各国规定为货币金属,当黄金随着经济发展而大量进入流通之后,各国便把金银两种金属规定为货币金属。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商品交换的扩大,黄金流通逐渐排挤了白银。

货币单位的确定

也是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之一,在具体的政权背景下,货币单位表现为国家规定的货币名称。在货币金属条件下,需要确定货币单位名称和每一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量。规定了货币单位及其等分,就有了统一的价格标准,从而使货币更准确地发挥计价流通的作用。当代,世界范围流通的都是信用货币,货币单位的值的确定,就同如何维持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即汇率有直接关系。

本位币与辅币的确定

本位币,又称主币,是由国家造币厂以法定货币材料按照一定规格铸造的铸币,是一国法律确定的价格标准,是流通中的基本通货。

辅币是在主币以下,供日常零星交易或找零使用的通货,其面值小于主币面值。 规定货币的法偿能力

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有限法偿主要针对辅币。

通货的铸造、发行与流通

1、金属货币而言,本位币的面值与实际金属价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货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对于流通中磨损超过重量公差的本位币,不准投入流通使用,但可以向政府指定的机构兑换新币,即超差兑换。

2、辅币一般用贱金属铸造,其所包含的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辅币不能自由铸造,只准国家铸造,其铸币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用辅币向国家纳税不受数量限制,用辅币向政府兑换主币不受数量限制,以防止辅币充斥市场。

发行准备

是指一国政府规定货币发行时必须以一种或几种金属资产作为货币的准备,从而将货币的发行与该国所拥有的某种或几种金属资产联系起来,起到稳定货币币值的作用。

三、货币制度的演变

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的货币制度,同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货币制度。货币制度产生以来,其存在的具体形式和发展的基本进程是: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1. 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指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盛行16世纪到19世纪) 主要特点是:(1)银币为无限法偿货币,并有强制流通能力;(2)银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3)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银币或等量白银;(4)白银和银币可以自由输出或输入。

类型:银两本位制(中国)与银币本位制(欧洲)

银本位制崩溃原因

(1)世界白银价格剧烈波动,币值不稳定。(2)银币体重价低不适合用于巨额支付。(3)白银质地易于磨损。

2. 金银复本位制

18 世纪 40 年代由于世界白银产量的增加,使白银价格不断下跌。由于白银价格不稳定,白银作为货币不利于货币流通的稳定和国际收付。削弱了白银作为货币的能力。因此许多国家逐步过渡到了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的内容是:金银两种金属均为币材,以金银铸币为本位货币。金银货币具无限法偿能力。金银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金银和金银铸币在国际间能自由输出入。纸币和其他货币可以自由兑换金银币。

类型: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跛行本位制

(1)平行本位制:金币和银币按其实际价值流通,其兑换比率完全由市场比价决定,国家不规定金币和银币之间的法定比价。

(2)双本位制: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金银的比价。但这与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相矛盾,于是就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劣币驱逐良币

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就是当市场上同时存在足值和不足值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会被人们储藏起来,退出流通领域,而留在流通领域充当交换媒介的则是那些实际价值较低的劣币。

英财政大臣格雷欣提出,又称格雷欣法则

(3)跛行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的一种货币制度。

其他同双本位制,但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不得自由铸造。

3. 金本位制

典型的金本位制的产生从货币制度演变的角度而言,是由于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发生作

用,同时也与 19 世纪以后黄金产量的增加使币材增加有关。 概念: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 形式: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是国家规定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金铸币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 主要特点是:

(1)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从而保证黄金在货币制度中处于主导地位。(2)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为金币,代表一定数量的黄金进行流通,以避免出现通货膨胀现象。(3)黄金可以自由地输出入,从而保证世界市场的统一和汇率的相对稳定。(金平价、黄金输送点)

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亦称“生金本位制”,是国内不准铸造、不准流通金币,只发行代表一定金量的银行券(或纸币)来流通的制度。金块本位制虽然没有金币流通,但在名义上仍然为金本位制,并对货币规定有含金量。在金块本位制的条件下,银行券是流通界的主要通货,但不能直接兑换金币,只能有限度地兑换金块,如规定黄金每次兑换的起点额度,从而限制了黄金的兑换范围。由于规定的兑换限额较大,因而这种制度也被称为“富人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

其主要特点与金块本位制大体相同。但人们持有的其他货币在国内不能兑换黄金,而只能兑换与黄金有联系的外币。这种制度的实质是把本国的黄金存于国外的银行,换取国外的货币。用国外的货币作为本国的纸币的发行准备金。国内居民可以购买外汇,并在理论上可以把外汇拿到国外去换取黄金。这种制度也被称为“虚金本位制”。

4.信用本位制

概念:是以国家法权和信用为基础的货币制度。在西方货币学说中,则称其为管理货币制度。所谓信用本位制货币制度,就是指国家用法律规定由中央银行发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为一国唯一合法通货的货币制度。这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货币制度。

特点

信用货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并由法律赋予无限法偿的能力。

信用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持等价关系,也不能兑换黄金,货币发行一般不以金银为保证,也不受金银数量的限制。

信用货币是银行对货币持有人的负债,货币通过信用程序投入流通领域。

货币流通由政府调节,并构成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若国家投放的货币超过货币需要量,就会引起通货膨胀。

国际货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