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周,人次由招投标双方协商,投标方应保证通过培训使招标方培训人员(包括运行人员)熟悉整个控制系统,熟练操作整个系统,掌握应有程序的整定和修改。
2.5 培训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接线、调试、运行和维护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样本。并至少提供下列培训教材: 系统用户手册 操作及调试手册 软件使用说明 系统安装指导 系统自诊断说明
系统编程指导
2.6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3.1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招标方和投标方,以及各投标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3.2 设计联络会议题
3.2.l 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配合资料要求和进度。 3.2.2 检查设计接口,供货接口衔接,相互资料提供和配合。 3.2.3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内 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33
附件7 分包与外购
1、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及外购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少于3家,并报出各分包及外购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
分包及外购情况表
序号 设备/部组件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1 2 ·
2、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制造投标设备所需的进口材料一览表。
进口材料一览表
序号 1 2 · 名 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重量 产地 制造厂商 备注 厂家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34
附件8 质量保证、包装运输及贮存
1. 质量保证
1.1 投标方应有质量保证书,以保证所供系统、设备和技术服务包括分包商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符合招标书、技术规范、有效文件及技术要求的规定。
1.2 招标方有权在系统制造和装货前后任何时间进行检查和测试或监督检查和测试,审查质量控制工作和记录。
1.3 投标方应在系统出厂检验前至少60天将检验计划提供给招标方,以便招标方确定去工厂检验时间。
1.4 当招标方不参加出厂检验时,不能解除投标方对于产品质量的责任。 1.5 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保证交货,并按要求装货、打包和做标签。 1.6 当系统存在缺陷,招标方有权按规范要求得到补偿。 2 包装运输及贮存 2.1 包装运输
2.1.1 每个设备箱至少应包括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
2.1.2 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招标方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贮存保留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2.2 贮存
2.2.1 设备贮存的位置要同安装位置的环境相类似,即室内安装设备贮存于室内(勿需加热及通风);室外装设备应存放在露天。
2.2.2 当设备需要防止结霜或需要防潮时,投标方应提供干燥手段(干燥器或干燥剂),并指明周期性更换或干燥的要求。
2.2.3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贮存说明书,包括定期检查和贮存维护的要求,以保证设备存贮期间不致损坏。这些说明书不应放置于运输设备的包装箱内部,而应单独提交给招标方。 2.2.4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提供设备长期贮存的推荐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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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文件
附件10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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