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钳工(培训) 下载本文

教 案

课题:姓名:日期: 井下电钳工(复训) 谭 秀 峰 2013年5月29日

课程名称:井下电钳工 总学时:21 本次课课题:矿井供电系统 学时数:2

教学目的及要求:掌握煤矿企业对供电的基本要求有哪些?掌握煤矿常用的电压等级应符合哪些要求?了解矿井供电系统的类型;变压器中性点的运行方式及原理。

教学重点:掌握煤矿企业对供电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教学难点:矿井供电系统的类型、变压器中性点的运行方式及原理 教学方法:讲解、板书、结合事故案例互动教学 教学内容:一、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供电系统是指由矿井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取变电所、工作面配电点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连接起来的一个整体。

1、煤矿企业对供电的基本要求

由于煤矿井下特殊的生产条件,为了保证矿工及矿山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供电安全、可靠、经济和技术合理。

(1)供电安全。煤矿井下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自然条件恶劣,生产环境复杂,容易发生触电、爆炸等恶性事故。

(2)供电可靠。煤矿供电中断,不仅影响产量,而且会因为停电而停止通风、排水,从而引发爆炸、水害等各种重大事故的发生,危及生命财产的安全,有时甚至毁掉整个矿井。

(3)供电技术合理。技术合理性也指保证供电质量好,即使供电的电压、频率及谐波成分达到一定的技术标准。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值的±5%。

(4)供电经济。由于煤矿电器设备耗电量很大、输电功率大,如果设计不合理会造成许多电能的浪费。

2、电力负荷的分类

煤矿电力负荷按用户重要性和中断供电对人身安全或在经济方面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程度分为三类。

(1)第一类负荷。 (2)第二类负荷。 (3)第三类负荷。

根据对煤矿电力负荷的分类,当供电系统出现故障或检修,需要限制用电负荷时,就能分轻重缓急,停止对第三级负荷的供电,对第二类负荷全部或部分供电,确保对第一类负荷的安全供电。

3、矿井供电电压等级 (1)煤矿常用电压等级 为了保证煤矿井下供电安全,《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级电压等级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规定,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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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高压,不超过10000V。 b. 低压,不超过1140V。

c. 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器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d.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e.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设施。 (2)10KV电压直接下井供电

随着井下机械化程度的提高,采掘工作面机组容量的加大,6KV供电电压在某些矿井已不能满足要求,特别是一些大型矿井甚至特大型矿井的出现,开始采用10KV电压直接下井。

4、矿井供电系统的类型

根据矿井的井田范围、煤层深度和地质条件,矿井供电系统分为深井供电系统和浅井供电系统。煤层深度大于150m时应采用深井供电系统,小于150m时应采用深井供电系统,小于150m时应采用浅井供电系统。

5、变压器中性点的运行方式 (1)变压器的中性点。

(2)变压器中性点的运行方式。 (3)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危害。 (4)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运行方式。 (5)变压器中性点采用消弧线圈接地。 6、井下中央变电所

井下中央变电所是井下供电枢纽,是电能配送的中心。单一水平生产的矿井设一个井下中央变电所;多水平的生产矿井,每个水平各设一个井下中央变电所。

(1)井下中央变电所的位置。

(2)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配电范围。 (3)井下中央变电所的设备。 7、采区供电

随着采掘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工作面电器设备总容量的增加,对井下采区供电提出了新的要求。

(1)采区供电电压已普遍提高,采用660V或1140V。

(2)为了缩短低压懂点距离,一般使用隔爆移动变电站,为了配合采煤机组快速推进的需要,广泛采用组合式电气设备。

(3)在采区电气安全方面,广泛采用阻燃移动式橡套屏蔽电缆,使用了漏电闭锁、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使用照明、信号综保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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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作面配电点 复习题:

1、煤矿企业对供电的其本要求是什么? 2、矿井供电电压等级应符合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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