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设计变更、签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 铝合金门窗采购及安装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项目签证(以下简称“变更”“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应及时、完整的执行,并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甲方应按照《设计变更通知单》、《签证通知单》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审核。
第二条: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约定
(一)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签证通知单》,应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结算价款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签证通知单》、《签证单》、如果没有甲方指定的印章,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甲方印章式样) (乙方印章式样)
(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项目签证通知单》、《项目签证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接受方可以不予接受。
(四)甲、乙方均应对《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项目签证通知单》、《项目签证单》妥善保存;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第三条 关于变更、签证计价及预、结算的约定
(一)变更、签证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执行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套用相同的定额、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当没有合适的定额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的市场合理价协商确定。
(二)在双方核对变更、签证的价款时,乙方负责事先就每张变更、签证通知单做一份完整
造价计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造价计算书。
(三)造价计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 10 %以上,将把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 10%以上部分扣减作为处罚,扣减金额最高不超过最终审定价的30%;造价计算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造价计算总费用;②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③套用定额编号的直接费计价表;④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取费表;⑤综合调差系数和主材调差依据;⑥定额以外项目的工料机分析;⑦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四)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立即组织实施,完工3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乙方收到并确认《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后_7_日内向甲方报送完整变更费用计算书;每迟报一天,将扣除最终审定价的_1__%,累计不超过最终审定价__5_%。超过_15__日的,甲方有权拒收变更费用计算书,对于该项设计变更增加的项目费用甲方将不予认可,如减少的项目费用甲方将按减少金额的1.2倍扣除。
(五)甲方应于设计变更项目验收合格后3日内完成《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的填写和发放。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完整变更费用计算书后__15_日内完成审核。
(六)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项目签证通知单》后,立即组织实施;完工后3日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项目签证单》和完整签证费用计算书报给监理公司审核;每迟报一天,将扣除最终审定价的_1__%,累计不超过最终审定价_5__%。超过_15_日的,甲方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拒收,该项项目签证增加的项目费用甲方将不予认可,如减少的项目费用甲方将按减少金额的1.2倍扣除。
(七)甲方应要求监理公司在3日内,将《项目签证单》和完整签证费用计算书审核完毕并报甲方。
(八)甲方应于收到《项目签证单》15_日内完成确认,收到乙方完整签证费用计算书后_15_日内完成审核。
(九)关于零星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是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关于窝工的签证事项,乙方应按发生的时间顺序逐项逐日申报。
(十)对于隐蔽项目和事后无法计算项目量的变更和签证,乙方要及时通知监理和甲方进行现场验收,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单位、甲方专业项目师和造价项目师共同完成项目量的验收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视同乙方放弃该部分费用。
(十一)因变更、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双方应在拆除前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十二)双方核定变更、签证事项的价格后,应在预算书上注明审定价格,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应按甲方规定的复审程序办理。
(十三)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项目签证通知单》均为乙方申请增减项目费用的必要中间文件,不能作为乙方申请结算费用的唯一依据。
(十四)每月5日前,甲、乙方应就截止上月末已确定的变更、签证预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
第四条 紧急、突发类变更和签证(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的),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并按规定补办各项手续。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时间: 时间:
附表1: 工程签证通知单
编号:公司简称-项目简称-签证[20**- ]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时间(预计) 归属合同号 变更单编号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工程签证原因及内容 填表须知:工程部(工程)负责填写此表。 备注:1. 工程签证内容需注明施工工艺、工程量、工日、部位等; 2. 若无法确定具体工程量,则应注明工程签证的具体事件。 会签栏建设单位 专业工程师: 日 期: 施工单位 经办人: 日 期: 监理单位 经办人: 日 期: 建设单位 造价工程师: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工程负责人: 日 期: 备注:1、本单一式六份:公司存档、工程部(工程)、工程部(成本)、监理单位各存档一份,施工单位存档
两份。
2、对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内容,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提请四方核实,并留影像资料(施
工前、施工后均留),否则不予工程签证。
3、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工程完工验收后7日内上报《工程签证单》,上报给监理公司审核,超出时限,
此单不作预算依据。
4、监理公司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签证单》,应在3日内审批完毕报给工程部,超过时限按监理
合同约定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