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企业财产税的核算和交纳方法
根据有关税期的年平均财产价值和联邦主体立法权力机构为本日历年度真凭实据
税率,计算财产税。税款由纳税人自年初根据报告期确定的实际年均财产价值,以累计方式每季度独立计算。按季度核算,自规定提交季度会计报表之日的5日内纳税;按年度核算,自规定提交年度会计报表之日的10日内纳税。
企业应在付款期到来之前,向银行递交付款委托书。应缴入预算的税款,按报告期加算的付款确定。多交纳的税款计入例行付款账户或在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书面声明之日起的10日内返还给企业。年末再根据年度资产负债表重新计算税款。
《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规定,今后要用不动产税分阶段取消企业财产税。不动产税的特点有两上:一是该税的课税基础面宽,除包括企业财产税的课税对象外,还包括在所有权上属于自然人的不动产设施,以及地段的价值。二是改变对课税基础的价值评价。确定应课征不动产税的财产的价值,将主要采用市场价格。
俄罗斯企业财产税的纳税人
企业财产税的纳税人是:⑴企业、机构(包括银行和其他信贷组织)、组织,以及按俄罗斯法律视为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⑵上述企业、机构和组织的具有独立资产仙债表和结算账户的分支机构和其他类似的部门;⑶公司和按外国法律建立的其他任何组织、国际组织和联合体及其在俄罗斯境内拥有财产的单独分部门。如果构成部门或缺少资产负债表,或缺少结算账户,或都是两者都没有,那么,这些部门就不能成为企业财产税的纳税从。其财产应列入建立这些部门的法人的财产价值中,由该法人在其所在地纳税。
俄罗斯中央银行及其机构不是财产税的纳税人。此外,预算经费领用机构、宗教联合会和宗教组织、残疾人社会团体所属企业、投资基金会等不交纳财产税。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储藏企业;养鱼、捕鱼和鱼类加工公司;住宅公用事业企业;职工总数中残疾人占35%以上的,或残疾人和退休人员会计占50%以上的企业,也不交纳财产税。 企业财产税的课税对象
企业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资产负债中反映的固定资产、无形痢疾、生产储备和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在计算课税基础时按残存价值计算。外国法人则按法人常驻地国家的法律,根据原始价值并考虑加算的磨损来确定上述资产的残存价值。应从俄罗斯政府决议规定的重估日期开始,按复原价值计算残存价值。俄罗斯曾根据1996年1月1日的情况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估。如果资产负债表中没有复原价值的数字,就会造成应缴入预算的款减少。
对在共同活动合同范围内从事某种工作的企业,俄罗斯规定了特殊的财产课税方法。因为共同财产不是独立的课税对象,这类财产要在将该财产转交用于实现共同活动的合同参加者计算财产
产税时加以核算。至于由于共同活动而等待或取得的财产,应按合同规定的份额在每个参加者那里核算。
从课税的需要出发,一是须确定企业财产的年均价值。计算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时,应扣除计提的磨损价值。同时,计算财产税时,还应从企业财产总价值中扣除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的住宅公用事业设施、社会文化设施、防火设施、民防设施和自然保护设施等财产的价值。
年均价值根据财产价值数字计算,其计算公式见表6-1 表6-1 企业财产平均价值的计算公式 课税期 计算公式
第一季度 (报告年度1月1日财产价值的1/2+4月1日财产价值的1/2)÷4
半年 (报告年度1月1日财产价值的1/2+4月1日财产的完全价值+7月1日财产价值的1/2)÷4
9个月 (创造年度1月1日财产价值的1/2+4月1日和7月1日财产的完全价值+9月1日财产价值的1/2)÷4 1年
(报告年度1月1日财产价值的1/2+4月1日、7月1日和9月1日财产的完全价值+报告年度下一年1月1日的财产的1/2)÷4
二是须确定课税基础。课税基础根据反映在资产表中的余额数字按下列会计核算科目:01―“固定资产”,04―“无形资产”、10―“材料”,12―“低值易耗品”、15―“材料采买”、16―“材料价值偏差”、20―“基本生产部门”,21―“自产半成品”,23―“辅助生产”、29―“生产服务”、31―“将来支出”、40―“成品”、41―“商品”、44―“流通费用”、45―“已装运商品”。
核算课税基础时,由纳税人根据复原价值,从俄罗斯政府决议重估日期开始计算固定资产的残存价值。同时,确定课税基础时还要考虑按现行法律免征财产税的那些财产的价值。
俄罗斯企业财产税的税收优惠
企业财产税的税收优惠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对某些企业和组织实行实例免征财产税的优惠:⑴预算经费领用机构和组织、立法和执行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构、俄罗斯联邦养老基金会、俄罗斯联邦社会保险基金会、俄罗斯联邦国家就业基金会、必须医疗保险联邦基金会、对上述单位和组织的财产免征财产税。⑵律师公会及其各部门的财产免征财产税。⑶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储存企业,以及养鱼、捕鱼和鱼类加工企业,如其从事上述活动的进款超过产品销售进款总额的70%,对这些企业的财产免征财产税。⑷修复整形专业化企业的财产免税。⑸专门用于教育和文化需要的财产免征财产税。
此外,下列纳税人的财产也不课征财产税:⑴国家消防局;⑵宗教联合会和组织、民族文化协会;⑶人民美术创作企业;⑷社会联合会、社会团体、住宅建筑与别墅建筑合作社;⑸残疾人社会组织,以及残疾人占职工总数50%以上的其他企业、机构和组织;⑹俄罗斯各科学院的科研机构、企业和单位,以及各部和部门的科研机构;⑺投资基金会;⑻俄罗斯中央银行及其机构;⑼执行刑罚的企业和组织;⑽住宅公用事业的企业、机构和组织,地方国家政权机关批准的其他市政经济的企业、机构和组织;⑾企业注册一年内新建的企业、机构和单位。
下列财产也不课征企业财产税;⑴仅用于18岁以下青少年休息或康复
的财产;⑵按签订的合同租赁所得的财产;⑶用于在企业形成保险储备的财产,以及根据有关国家政权机关和管理机关的决议用建立贪图的财产。
第二种情况是对企业某些种类的财产免征财产税的优惠。为课税的需要,企业财产的总价值要减去:⑴全部或部分列于纳税人资产负债表中的住宅公用设施的账面价值;⑵专门用于自然保护、防火安全和国防设施的账面价值;⑶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储存,以及用于养鱼、捕鱼和鱼类加工的财产的账面价值;⑷油品管道、交通道路和通讯线路等的账面价值;⑸通讯卫星的账面价值,等等。
正如利用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一样,实行企业财产税的税收优惠,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是对财产进行单独分开核算。只有受优惠的财产在财产登记时单独分出来,纳税人才有权享受优惠。联邦主体立法(代表)机构和地方自治机构可以在列入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的数额内为某些类型的纳税人规定追加的税收优惠措施,例如,莫斯科市规定城市客运企业和城市地铁等企业都享受财产税的免税优惠。
俄罗斯企业财产税税率
企业财产税税率不得超过课税基础的2%。由联邦主体国家代表权力机关根据企业活动的类型确定生产税率的决定,就采用法律规定的上述最高税率即按课税基础的2%课征财产税。如果立法机关在一年的某一季度中间变更税率标准,由于纳税人是根据每季度初的财产价值计算课税基础即年均财产价值,因而新税率只能从下个季度开始适用。 俄罗斯企业和组织财产税
企业和组织财产税(以下简称“企业财产税”)是直接税,该税属于地区税,缴入各联邦主体预算。按俄罗斯总统1996年5月8日《关于俄罗斯联邦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加强税收与支付纪律的措施》的第685号总统令,企业应将40%以上的企业财产税划拨到联邦主体预算。1991年12月13日颁布的《企业财产税法》确定了企业财产税的特点和实施原则。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6月8日《关于企业财产税计算和向预算交纳方式的细则》,以及1995年9月15日《关于俄罗斯联邦外国法人财产税计算和交纳方式的细则》,均对执行《企业财产税法》的方式作了详细规定和阐释。
应当指出,目前企业财产税在俄罗斯预算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仅为3.5%左右。从发展趋势上看,特别是随判别《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的实施,财产税在税收体制和预算体制中将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因为财产税的优点是课税基础高度稳定,在纳税期限少出现课税不稳定的情况,而且课税不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经济活动结果。这就可以把财产税作为联邦主体预算的稳定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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