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箩筐岩水库枢纽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 图文 下载本文

4 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4.1 取水合理性分析

(1)建设项目符合流域规划要求

曲远河为汉江中游上段干流左岸支流,1993年,十堰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就规划了方潭+木龙潭+箩筐岩(正常蓄水位454.00m)+青曲+滴水岩五级开发方案,并以郧地(94)89号文进行了批复。箩筐岩为水库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发电等综合效益,为曲远河的控制性工程,其余四级均为径流引水式电站。目前只有木龙潭、箩筐岩未建,其余三级均已投入运行。

根据《箩筐岩水库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箩筐岩水库正常蓄水位429.3m,比1993年规划报告提出的正常蓄水位454.0m降低24.7m,主要是因为1993年规划是按下游灌区除已有的东、西干渠外,新建长27km,设计引用流量1.0m3/s的北干渠,远期规划灌溉面积达到4.6万亩考虑的,导致兴利调节库容和正常蓄水位与本次可研成果有较大变化。本次可研成果不考虑远期新建北干渠,按已有的东、西干渠灌溉网络的灌溉面积3.4万亩考虑,取用水量明显减小,对区域水资源量、水环境的影响减小,而且工程建设本身淹没、搬迁少,投资小。综合考虑,本次可研确定的水库正常蓄水位更加合理。

由此可见,箩筐岩水库取水符合流域规划和相关前期工作的要求,水库正常蓄水位的变化是合理的。因此,建设依据充分。

(2)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各项事业。”第26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能资源。”

《水利产业政策》(国务院国发{1997}35号文)也明确规定:农田灌溉骨干工程属水利产业中的甲类项目,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其中第6条指出:“国家实行优先发展水利产业的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及境外投资者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投资兴办水利项目。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水利产业化的有效途径,加快水利产业化进程,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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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业用水需要,形成水利产业投入产出的良性运行机制。”

曲远河流域下游河谷开阔,耕地较多,人口居住较集中,是郧县的万亩以上灌区之一,是全县粮、棉、油主产区,灌区农田水利设施主要为1939年修建的西大堰和1957年修建的东大堰,仅靠两个低坝引水,无任何调蓄能力,造成农作物灌溉的关键时期水源缺乏、灌溉水量不能保证、灌溉面积萎缩、水资源利用率低,为了解决灌区抗旱能力低、水资源短缺、灌溉面积小等问题,通过实施箩筐岩水库工程的建设,使灌区灌溉水源有保证,创造蓄引结合的灌溉系统,使灌区用水在时空上都能满足要求,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农业高产稳产提供保障。同时可以解决下游乡镇的人畜饮水困难和乡镇工业用水需求。

因此,箩筐岩水库建成后,可为当地提供稳定的水源,社会效益显著,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建设项目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

郧县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江上游,既是大巴山、秦岭东延余脉的大山区,也是丹江口、黄龙滩两大水库的淹没区,又是集“老、少、边、穷、库”于一体的国家级贫困县,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水资源十分丰富。汉江由西向东穿过全境,其它河流分别从南北直接注入汉江。县境内有大小河流136条,其中较大的有滔河、曲远河、将军河等。其中滔河已基本开发完,曲远河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县委和县政府已把该流域的骨干调蓄工程箩筐岩水库及电站,作为近期重点开发项目,让白白流掉的水资源早日为当地人民造福,为下游万亩以上灌区和农村人畜饮水提供可靠水源,是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有效防治水旱灾害,缓解水利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的有效途径。

因此,为促进流域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兴建以灌溉为主,结合人畜饮水和其它供水的箩筐岩水库,从根本上解决水源、水量难以保证的问题,该工程的兴建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要求。

4.2 用水合理性分析

(1)用水定额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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箩筐岩水库用水主要是满足下游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经计算可知,下游灌区主要农作物中稻、棉花、小麦多年平均灌溉定额分别为:306.5m3/亩、101.6m3/亩、78.2m3/亩,灌区多年平均综合净灌水定额为225.1 m3/亩;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参考有关调查分析结果并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到2015年,乡镇居民及农业人口生活用水按80L/人·天,大牲畜40L/头·天,小牲畜为25L/头·天,牲畜综合按35 L/头·天;乡镇企业需水量采用万元产值耗水量计算,其设计水平年用水定额根据郧县工业用水现状,同时结合湖北省相关调查分析成果,工业需水量定额为120m3/万元。以上各类用水指标均符合《湖北省节水规划》、《湖北省用水定额研究》等省内的相关研究成果,用水指标是合理的。

(2)用水过程分析

用水过程主要是为下游提供灌溉、人畜工业供水,在满足灌溉、人畜工业用水的前提下,尽量多发电,少弃水。

根据规划水平年的灌区的农作物种植比例和供水人口,经计算,多年平均需水量1489万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需水量1331.59万m3,人畜及工业用水157.23万m3,符合下游生产、生活用水的实际需要,用水量占来水量的比例较小,且包括了下游青曲镇主要用水户的用水量,因此,此用水是合理可行的。

扣除灌溉、人畜工业用水之后的发电用水并不消耗水量,可充分发挥箩筐岩水库的综合利用功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下游梯级电站提供水源。因此该用水也是合理的。

(3)合理考虑生态用水

箩筐岩水库建成后,可以保证下游河道的生态用水流量,符合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的水资源开发利用。

因此,本项目用水是合理的。 (4)节水潜力与节水措施

农业灌溉节水措施主要是采取防渗措施,应加强节水改造步伐,进一步采取防渗节水措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同时建立以水权、水市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普及节水器具,推广节水产业,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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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是节约用水的关健。

4.3 建设项目的合理取用水量

根据计算的灌溉用水定额和其它用水的采用指标,设计灌溉面积3.4万亩的多年平均灌溉需水量1331.6万m3,人畜及工业用水157.2万m3,合计多年平均需水量1489万m3。经调节计算可知,多年平均取水量4450万m3,其中灌溉、人畜和工业用水的多年平均取水量为1473万m3,下游梯级电站发电用水的多年平均取水量为2977万m3。

由前面分析可知:箩筐岩水库建设符合流域规划,属社会公益性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同时又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本工程的取用水量与工程规模是协调的,合理取用水量多年平均为4450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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