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教育工作领导。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协调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支持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适应教育管理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校园民主,推进校务公开。
(二)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推动学校与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居的合作,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强化各种防范演练,保障全区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三)优化教育法制环境。一是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二是完善区人大检查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工作机制,充分听取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育顺利发展。三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四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一是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教育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保持“三个增长”。新增教育经费要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三是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四是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学校财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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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五)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一是加强乡镇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完善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解决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教育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观念现代、素质全面、专业精良、品行高尚的专兼职督导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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