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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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王某从事兼职校对工作,既未去上班,也没有受到的管理,故双方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由于他们之间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故王某不能通过劳动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王某的申诉,王某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2007年5月某木材厂招收了农民合同工50名并与之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该木材厂声称生产任务重,要求50名工人连续加班,周末和节假日都不让休息,工人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木材厂却以按日工资制为由拒绝发节假日加班费,2008年7月,木材厂提前与50名工人解除合同,并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人对此表示不满,推选某、某作为代表,于2008年8月12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递交了申诉书。该仲裁委员会在2008年8月20日作出决定,予以受理,同时指定仲裁员某独任审理。经过调解,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该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10月26日作出裁决,裁定木材厂应支付拖欠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试分析:
本案中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请分别指出并说明法律依据。 反馈
(1)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书8日后才做出受理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5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本案中,仲裁委员会指定某独任审理,没有组成仲裁庭,违反了这一程序法的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此案属于集体劳动争议,应当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3)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了67日才结束案件的审理,不仅超过了法律规定的45日的期限,也超过了可以延期的最长期限,因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问:某系某建筑企业职工,为了赶工,春节前两个月该企业一直安排职工加班。在年底结算工资时,企业以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为由,未支付某等职工加班工资。某多次向企业交涉,认为其加班工资准备用于回家置办年货,现企业的拒付将可能使得某及其家人无法正常过年。在企业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下,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件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将开庭日期、地点等书面通知了双方。企业认为某无理取闹,不体谅公司,故拒绝出庭。在申请仲裁时,某一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先予执行申请。 试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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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将仲裁时间、地点等情况通知劳动争议当事人之后,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因此,本案中企业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仲裁。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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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本案中,争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企业拒付某加班工资的行为直接对其家庭生活产生影响,故满足先予执行的条件,仲裁庭可作出先予执行裁决。 案例回顾
某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12年3月20日在甲公司工作,其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2年5月14日,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万余元。劳动仲裁委员会以某的申请超过仲裁时效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某因此诉至法院,而甲公司以某的申请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请问:
本案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 案例解析
双方争议的时效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
理由为:
1.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双倍工资,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用工后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采取的惩罚性措施,属于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承担的惩罚性赔偿。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即自2008年7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甲公司应当向某支付双倍工资。法律具有公开性,因此自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满一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双倍工资支付义务应当明确,即可视为劳动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故某申请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自2009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止。
本案某时至2012年5月才申请仲裁,已经超过仲裁时效,其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诉讼法中常提到的一个理念“从程序法角度说,你有起诉的权利,但你不一定有胜诉的结果。”这就是说时效的作用。过了时效期,即使当事人有理也不一定会赢得官司。
第十一章社会保障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问:对于社会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可以用不同的标准做出多种分类。以下选项中不属于以社会保障行为为标准分类的是()。
答:社会保险关系
问:对于社会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可以用不同的标准做出多种分类。以下选项中属于以社会保障行为为标准分类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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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关系
问:一般认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萌芽于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颁布的()。 答:《济贫法》
问: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产生于()。 答:19世纪下半叶德国
问:在社会保障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1935年发布的《社会保障法》,其发布国家是()。 答:美国
问: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模式中传统型模式的主要保障对象是()。 答:劳动者
问:针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项目,分别立法,各自调整某类社会保障项目方面的社会关系,这种立法体系属于()。 答:平行模式 二、多项选择题
问: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容体系包括()。 答: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
问:社会保障法的特征有()。
答:广泛的社会性,严格的强制性,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特定的技术性
问:对于社会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可以用不同的标准做出多种分类。以社会保障的容为标准,可以将社会保障关系分为()。 答:社会保险关系,社会救助关系,社会福利关系
问:对于社会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可以用不同的标准做出多种分类。以社会保障行为为标准,可以将社会保障关系分为()。
答:社会保障管理关系,社会保障基金给付关系,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关系
问: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答:普遍性原则,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社会化原则 问: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类型有()。 答:传统型,福利型,国家保障型,储蓄型
问: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社会保障发展的目标,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体系的构成应该有()。 答:社会保障实体法,社会保障组织法,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保障程序法 问:社会保障法的立法体系在世界围主要有()。 答:平行模式,母子模式,混合模式
第十二章 社会保险法
一、单项选择题
问: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答:保监会监督保险公司的行为
问:以下有关养老保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答:企业单位和个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养老保险
问:下列选项中有关我国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表述错误的是()。 答:社会捐助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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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以下各选项中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基本渠道的是()。 答:社会捐赠
问:以下选项中属于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基本渠道的是()。
答:国家财政补贴
问: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最高标准是,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 答:20%
问: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 答:8%
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高级专家经批准可延迟退休,但正职不超过()。 答:70周岁
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职员(干部)工作年限满10年,经证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退休年龄条件是()。 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问: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 答:15年
问: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答:15年
问: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问:目前,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 答:6%左右
问:目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费率一般为()。 答:本人工资收入的2%
问: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
答:个人账户
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答:60%为基数缴纳
问:工伤保险实行的原则是()。 答:无过错责任原则
问:在工伤保险中保险费用由()。 答: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问: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的保险费只由用人单位缴纳的是()。 答:工伤保险费
问:下列选项中,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有()。 答:某人民法院法官
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答:患职业病的
问: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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