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二级指标 单位 指标权重 Ⅰ级基准值 Ⅱ级基准值 级指Ⅲ级基准值 企业现标权重 kW?h*可比熟料综合电耗 /t *可比水泥(熟料)kW?h≤85 水泥综合水泥粉磨站 电耗 生料配料中使用工业% 废弃物 使用可燃废弃物燃料% 替代率 低品位煤利用率 *循环水利用率a *窑系统废气余热利% 用率 窑灰、除尘器收下的% 粉尘回收利用率a
a0.17 ≤56 ≤60 ≤64 ≤88 ≤90 生产企业 /t 0.17 kW?h≤32 /t 0.1 ≥10 ≥5 ≥2 ≤36 ≤40 0.13 0.02 0.15 0.15 ≥10 ≥30 ≥95 ≥70 ≥5 ≥20 ≥90 ≥50 <5 <20 ≥85 ≥30 % % .1 0.1 100
一二级二级指标 单位 指标权重 Ⅰ级基准值 Ⅱ级基准值 级指Ⅲ级基准值 企业现标权重 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率 废污水处理及回用率% a% 0.15 ≥90 设污水处理站,≥50 <50 设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达标0.1 处理达标后排放。 100%回用。 水泥混合材使用固体—— 0.1 废物 *二氧化硫产生量 *氮氧化物(以NO2 kg/t 0.5 计)产生量 ≤1.8 ≤2.4 a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0.15 ≤0.3 ≤0.6 kg/t 0.3 .2 *氟化物(以总氟计)kg/t 0.2 产生量 ≤0.006 ≤0.008 ≤0.01 水泥、熟料产品质量应符合GB175、GB 13590、*产品合格率a % 0.5 GB/T21372、JC600 和《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1
一二级二级指标 单位 指标权重 Ⅰ级基准值 Ⅱ级基准值 级指Ⅲ级基准值 企业现标权重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生产的水泥产品中污染物含量产品环保质量 —— 0.3 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相关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天然放射性比活度的内、外照射指数应满足*放射性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法律情况 —— 0.2 GB6566 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 0.15 放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法规a *环评制度、“三同时”制—— 0.15 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度执行情况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不使用国家和地*产业政策执行情况 —— 0.15 方明令淘汰或禁止的落后工艺和装备。 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的—— 0.10 执行情况 生产清洁生产部
aa .1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 办法》要求开展了审核。 —— 0.03 设有清洁生产管理部门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一二级二级指标 单位 指标权重 Ⅰ级基准值 Ⅱ级基准值 级指Ⅲ级基准值 企业现标权重 过程控制 门 设置和人员配 备a 岗位培训a 清洁生产管% 理制度a 环保设施稳% 定运转率a 原料、燃料消—— 0.04 管理制度,安装计量装置或仪表,对能耗、物料耗及质检a 消耗及水耗进行严格定量考核。 实施低温余热发电、高压变频、能源管理中心建节能管理a —— 0.05 设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置三级能源计量系统。 排污口规范—— 0.05 排污口设置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 —— 0.02 0.02 所有岗位进行定期培训。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净化处理装置与对应的生产设备同步运转率 0.07 100%,确保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立原料、燃料质检制度和原料、燃料消耗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