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读后感 ——毛泽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思想
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摘要: 毛泽东的人民内部矛盾概念有着极为丰富、深邃的思想内涵和重大的实践价值, 是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杰作, 不断从新的视角和更深的层面揭示这一概念的理论内涵并联系当下社会实践展现其现实意义, 对于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其理论创新具有切近、显效而又不乏深远、重大的意味。本文首先提出毛泽东的人民内部矛盾概念是一个总体性概念; 然后把这一概念投放到整个辩证法理论的大背景中, 期望充分揭示其逻辑的内涵; 进而将其引入人类社会历史的整个进程, 希望借此阐释其历史的内涵; 最后再将这一概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结合起来, 以求展示这一概念伟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毛泽东 人民内部矛盾 和谐社会 意义
正文
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是毛泽东在建国初期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理论成果。在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有着独特而重要的理论与现实价值。这一思想对我们今天的启示主要包括:人民内部矛盾的核心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分配问题;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阶层之间的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采用正确的方法,依照正确的路径。 当今社会是各种利益分化的重要时期,这种分化引起了各种利益主体的分歧与对立,表现为各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而这些矛盾总体来说是具体利益分配与思想观念上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对于这类矛盾的处理必须遵循其特有的发展规律,运用合适的方法,才会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就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重要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学习毛泽东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思想,对于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有着积极意义。
一、人民内部矛盾的核心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分配
“物质生活资料分配与占有上的矛盾,就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多种矛盾组合中的最主要矛盾。”[1]作为坚定的历史唯物主义者的毛泽东,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与分析是十分清晰的。早在其著名的《矛盾论》一文中,就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社会矛盾产生的核心原因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他说:“当马克思、恩格斯把这事物矛盾的法则应用到社会历史过程的研究的时候,他们看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
间的矛盾,看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及由于这些矛盾所产生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及思想等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如何不可避免地会在各种不同的阶级社会中,引出各种不同的社会革命。”[2]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又在原有关于主要矛盾论述的基础上,集中阐述了在公有制条件下,物质资料生产及分配占有上矛盾的表现形式。他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后,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物质利益上的矛盾主要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
一是表现在发展与生活上的矛盾。从长远来看,发展是为了生活,但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为了加快发展速度,往往提高经济积累而忽略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步提高,出现r为发展而发展的错误认识与实践模式。在经济建设初期,资金缺乏时期,最容易出现这种偏向。在建国初期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这种偏向较为明显。毛泽东敏锐地看到了这一问题,并强调要及时予以纠正与调整,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也要注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他认为,在客观上将会 长期存在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这就需要经过国家计划去调节。因此,在每年做经济计划的时候,安排积累和消费的比例要适当,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拿工人讲,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3]“除了遇到特大自然灾害以外,我们必须在增加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争取百分之九十的社员每年的收入比前一年有所增加,百分之十的社员的
收入能够不增不减,如有减少,也要及早想办法加以解决。”[4] 二是表现在工业与农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物质利益矛盾。工业化进程中,国家对农业生产剩余的汲取,是工业化在资金与劳动力上得到满足与保证的必要前提。但这也有一个适度的问题,不能为了工业化的速度,而对农业进行过度的提取。这不仅损害了农村与农民的利益,而且最终会影响工业化的进程。这在苏联是有沉痛的教训的,这一教训在斯大林逝世后暴露出来。毛泽东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 义务交售制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5]
三是表现在区域利益分配上的矛盾。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也很不平衡。其中最为明显的差别就是东南沿海与内陆在经济发展速度与水平上的不平衡。同时由于战备的考虑,在经济发展的布局上,也出现了区域利益分配上的矛盾。比如,沿海与内地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在工业化的程度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势必引起这些地区的社会成员在经济利益分配上的差别。毛泽东认为,这种差别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与自然地理位置 原因所造成的,在处理这一矛盾时,既要从历史的情况出发,又要根据现实的需要,做出相应调整。毛泽东指出:“我国的工业过去集中在沿海。我国全部轻工业和重工业,都有约百分之七十在沿海,只有
百分之三十在内地。这是历史上形成的一种不合理的状况。沿海的 工业基地必须充分利用,但是,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6]
二、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是不同利益阶层矛盾 毛泽东在分析社会矛盾时,正确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阶级分析的方法,强调了在人类有阶级社会以来,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歧与矛盾,实质上表现为阶级与阶级之间的矛盾与分歧。在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后,仍然存在着阶级与阶级矛盾:“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7]
“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例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 矛盾,是根本不相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那种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 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8]
既然不是阶级矛盾,那么社会主义时期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分歧与矛盾以什么样的形式表现出来呢?毛泽东认为,主要表现为阶层与阶层之间的利益分歧与对立。因为这些矛盾主要是在同一个阶级内部的不同群体之间而产生,而不再是一个阶级与另一个阶级的对立。“在我国现在的条件下,所谓人民内部的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工
农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9]在这里,毛泽东实际上从两个方面将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后的社会利益矛盾界定出来。
一是阶级内部不同层次之间在物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如工人阶级内部矛盾主要表现在不同的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公有制表现形式下的差异。工人所处的地区、企业不同,在物质利益分配上就有不同的标准,因而也就有不同的分配结果。同样是付出了等量的劳动,所得到的劳动收入却有所区别.毛泽东认为,农业生产同工业生产相比,带有更大的分散性与自发性,受到天然因素的影响相对大一些。因此,在生产与分配的结果上也带有更大的差别。不同地域上的农民分配到的物质资料有所差别,在同一地域上由于人口与耕地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同,同样也存在差别。毛泽东针对当时农村正在开展的合作化运动中利益分配矛盾指出:“合作社正在经历一个逐步巩固的过程。它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矛盾。例如,在国家同合作社之间,在合作 社内部,在合作社同合作社相互之间,都有一些矛盾需要解决。”[10] 二是广义上的阶层之间的物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一是敌我之问的矛盾,如人民群众与反动阶级残留分子之间的矛盾,二是人民群众各阶级之间的矛盾。如果说,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之后,中国社会只存在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阶级矛盾的话,那就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与反动残留分子之间矛盾。毛泽东指出:“工农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
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是属于“人民内部的一个矛盾。一般说来,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11]
三是表现为不同民族之间的物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 毛泽东认为,这种矛盾与旧中国的民族矛盾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是对抗性的阶级矛盾,而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阶层性差异与矛盾。毛泽东对于这类矛盾进行过详细的论述,在其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专门用一节来阐述这一矛盾。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中,又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矛盾提了出来。他认为,这一矛盾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大汉族主义;二是地方民族主义。他说:“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12]
三、毛泽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是我们今天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依据
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它的非对抗性,是在总的目标与指导思想一致的前提下,具体利益分配与思想认识上的差异与分歧。这是它同对抗性阶级矛盾的本质区别。正因为这种区别,处理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手段与方法,就应该与处理对抗性阶级矛盾的方法严格区分开来,只能用和平和民主的方法来解决。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用了很大篇幅阐述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
第一,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尽量安排好矛盾各方的物质利益。
毛泽东认为最重要就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最大限度地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任何矛盾不但应当解决,也是完全可以解决的。我们的方针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无论粮食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知识分子问题,各种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问题,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其他各项问题,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 这个观点出发,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人协商,作出各种适当的安排。”[13]
第二,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作用。毛泽东指出:“对人民说来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就是说必须让他们参与政治活动,不是强迫他们做这样做那样,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向他们进行教育和说服的工作。这种教育工作是人民内部的自我教育工作,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就是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14]
第三,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则就是要有利于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毛泽东指出:“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过去为了结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为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15]
总之,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矛盾的理论与实践,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成果,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它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与理论意义,更为重要的是,
它对于我们今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今天这样一个多元的社会经济与意识形态结构中,如何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而这正是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矛盾理论与实践的精髓所在,这就决定了这一理论的当代价值.
参考文献:
[1][2]《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3][4][5][7][8][9][10][11][12][13][15]《毛泽东文集》(第七卷)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M]. 北京: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