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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模式(P464)

1)完全基金制——用过去积累的缴款所挣取的利息收入提供保险金的制度(即是一种以远期纵向收付平衡原则为指导的筹资方式,其特征是建立个人账户,使退休金直接来源于社会成员本身的储蓄积累)。具体做法如图:

保费>当年支出(结余);优点——不存在给付风险

缺点——但存在通胀风险、初期缴费率较高、不适合中国国情

2)现收现付制——用当期的缴款提供保险金的制度(即以近期横向收付平衡原则为指导,用一个时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缴费来支付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具体做法如图:

保费=当年支出;优点——不受通胀影响

缺陷——存在给付风险、存在代际负担、容易入不敷出、难以应付人口老龄化挑战。

3)部分基金制——兼有上述两种制度部分特征的一种混合制度(即社会保险税收入一部分支付当期的保险金,一部分投资于政府管理的基金或社会保障信托基金;或在通过现收现付制满足当前支付需要的前提下,留出一定的储备以适应未来的支出需求 。是一种结合了近期横向收付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付平衡原则的筹资方式)。

保费>当年支出(部分结余):可行选择缴费率阶梯上升、避免频繁增加、避免负担过重。 5.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P464-465)——“统帐结合”制度,是指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即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帐户部分共同组成我国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政府通过工薪税或社会保险税筹集资金,记入专门的社会统筹账户,作为公共养老基金,并由政府将这些资金用于退休职工的养老开支。在这一形式下,养老金的给付水平通常事先确定。现收现付制一般采取社会统筹形式。

个人账户:由政府推行的职工在职期间强制储蓄,账户基金属个人所有。完全积累制一般采用个人账户形式。

类似部分基金制,但与部分基金制又有不同:

社会统筹部分与部分基金制的资金筹措方式不同(前者用收费的形式,后者用征税的形式)。 个人帐户部分与部分基金制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不同(前者来源于个人的直接缴款,用于现付保险金,个人帐户基本上是“空帐”;后者来源于社会保险税收入用于现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并以信托基金方式运作)。

(二)社会保障支出

1.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的现状(P465):

要全面反映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的现状,必须考虑两个方面的开支:国家预算中的社会保障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中央政府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占GDP的比率很低,只占GDP的0.2%,而且还有降低的趋势。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9月17日透露,中国将积极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特别是加大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逐步把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到 15%—20%。郑斯林正在出席北京举行的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据他介绍,近两年来,中国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基本保持在10%-11%之间,社会保障支出增长速度几乎与同期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同步。

社会保障覆盖面太低,仅为30%。与国际比较,低收入国家平均为47%,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75%。社会保障城乡差别过大。城镇社保覆盖面为88.7%,农村仅3.3%。社会保障基金严重短缺,保障功能十分脆弱。社会保障支出的范围不确定,至今没有一个综合机构能够准确计算出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支出。社会保障的地区差距较大。部分地区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社会保障对贫富差距不能起调节作用。

若干国家社会保障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收支的比重(%)

美国

6543210 英国

日本

巴西

韩国

马来西亚

社会保障税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

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

28.8

31.9 31.1

17.2

26.5 36.8

26.5

9.3 10.8

1.2 7.2

30.4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GDP比重社会保障支出占GDP比重197819801985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

图3.10:1978—2006年中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状况(单位:%)

表3-8: 1980年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支出与经济成长水平 国别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美元) 发达国家 瑞典 前西德 丹麦 法国 奥地利 中等水平的发展中国家 阿根廷 乌拉圭 智利 哥斯达黎加 厄瓜多尔 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 摩洛哥 菲律宾 多哥 斯里兰卡 孟加拉国 14882 13304 12964 12137 10288 5666 3542 2350 2164 1361 887 733 406 283 145 32 23.8 26.9 26.8 22.4 9.4 8 10.6 7 3 1.2 0.6 1 0.7 0.9 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 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 48.5 50.4 41.3 44.4 45.51 37.5 47.67 39.63 30.8 9.1 5.2 1.7 4.6 12.3 3.3 资料来源: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The Cost of Social Security(1978-1980).

2.影响社会保障支出的因素(P465-466) 经济因素——如人均收入水平较低

制度因素——如企业办社会,社保和福利长期由用人单位负担,政府在这方面支出较少。 社会因素——如家庭自我保障意识较强,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和需求不是很强烈。 3.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的变化趋势(P466)——将大幅度增加。

复习思考

1.名词解释:

就业创造标准 财政投融资 建设-经营-转让投资方式 2.简述题;

简述财政投资的决策标准。

简述政府对农村和农业投资的重点。 简述养老保险制度的三种筹资模式。 3.论述题

我国现阶段应采用哪种财政投资决策标准?为什么?

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谈谈政府加大对农村和农业财政投资的必要性和重点。

第四章 税收原理

一.税收的基本问题

(一)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P466-467),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特征。

(二)税制要素(P467-468)

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又称为纳税主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所谓自然人,一般是指公民或居民个人;所谓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独立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各类企业。与纳税人有联系的一个概念是负税人。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它与纳税人有时是一致的,如在税负不能转嫁的条件下;有时是分离的,如在税负可以转嫁的条件下。

课税对象、税源、税目

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课税对象是税收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税源:税源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有的税种的课税对象和税源是一致的,如所得税,其课税对象和税源都是纳税人的所得。有的税种课税对象与税源不同,如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财产,但税源往往是纳税人的收入。由于税源是否丰裕直接制约着税收收入规模,因而积极培育税源始终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税目: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或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一般来说,一个课税对象往往包括多个税目,如消费税、关税;当然,也有的课税对象十分简单,不再划分税目。税目的划分,可以使纳税人更透彻地了解税收制度,也可以使国家灵活地运用税收调节经济,如对各个税目规定不同的税率,就是调节经济的方式之一。

课税标准:课税依据又称税基,表明依据什么征税。一些税种的课税依据就是它的课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的课税依据和课税对象都是企业的应税所得额;而另一些税种的课税依据和课税对象则是两个概念,如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而其课税依据是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或房屋的租金收入。

税率——是指国家征税的比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反映了征税的深度,体现了国家的税收政策。具体包括:

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在比例税率下,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的负担相同,具有鼓励生产、计算简便的优点,也有利于税收征管,一般应用于商品课税。比例税率的缺点是有悖于量能纳税原则,且具有累退性。

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随着数量的增加,征收比例也随之升高的税率,其具体形式是将课税对象按数额(或按比例)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对不同等级规定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在累进税率下,可以有效地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正确处理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问题,一般应用于所得课税。

累进税率的累进依据按课税对象的指标形式分为绝对额和相对率两种,即“额累”和“率累”。额累是以征税对象的绝对额为依据划分级数,分级累进征税,如所得税。率累是以征税对象的相对率为依据划分级数,分级累进征税,如土地增值税。

实行累进税率在累进方法上又可分为“全累”和“超累”。“全累”税率是指纳税人的全部课税对象都按照与之相对应的那一级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超累”税率是指把纳税人的全部课税对象按规定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等级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全累”和“超累”,都是按照量能纳税的原则设计的,但两者有不同的特点:首先,“全累”的累进程度高,“超累”的累进程度低,在税率级次和比例相同时,前者的税负重。其次,在级距的临界点处,“全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