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统计期小指标完成值动态对标;
(三) 统计期小指标完成值动态对标的设计值由生产调度中心系统按照统计期实际负荷率确定;
(四) 生产调度中心系统统计指标参数实际完成值时,机组负荷50%以下或连续15分钟保持不变的指标不纳入统计;
(五) 按照小指标耗差值“每1g/kWh为1分”的原则计算各级公司得分;
(六) 统计期小指标完成值动态对标相关说明:
1. 耗差值:各火电机组某指标耗差值按其发电量进行加权; 2. 得 分=100-差值*1;
3. 达标数:各火电机组某指标实际值达到设计值的总台数; 4. 达标率:各火电机组某指标实际值达到设计值的总台数/
分子公司火电机组总台数;
5. 主要小指标达标率:Σ(各火电机组主要小指标达标个
数/主要小指标个数*100)/火电机组总台数。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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