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医保基金、低保基金信息网络建设情况:一是低保网络全面建成。共投入20 万元,为全县12个乡镇和8个社区配备
了20台电脑,并配备了专职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实现了省民政厅要求的城市低保“五级”联网,农村低保“四级”联网的要求;二是医保网络全部建成。为了使医疗保险管理更规范化、程序化,从2003年至2010年先后由政府投资60多万元进行网络建设与完善,与县内5家定点医疗机构,19家定点零售药店建立了网络管理系统,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通过自查,我县医保、低保和社会救助资金按照各项基金管理要求,全部实现了专款专用、专户专储,在资金拨付环节,基本做到了及时足额,没有挤占、挪用和滞留等现象发生;在发放环节,基本做到了按照程序和政策规范发放,没有虚报、冒领、套取以及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现象;在政策执行上,基本做到了规范严格,没有发现违反规定执行政策情况;在监管环节上,基本做到了职责明确,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主要做法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县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管、部门操作、群众监督”的职责明确而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保证了基金的安全规范运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基金监管工作体系。近几年,县政府始终把加强各项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事关社会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就各项基金监管、经费保障等各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在基金管理上做到了要人给、要钱给钱、要政策给
政策。为实现基金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明确提出资金管理零违规目标的同时,下大力气加强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组织机构,在县级形成了四个层面的监督体系:一是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监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协调和监督职能,为更好的开展各项基金监管提供了工作平台。二是在机构编制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充实劳动保障、民政和财政部门基金监督人员,形成了横向相关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三是适应基金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各部门均设立了内部稽查部门,积极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四是各部门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监督员,定期对本部门资金监管进行检查。各监督机构
通过定期沟通联系,及时分析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管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形成了社保机构内部监管制约机制,从而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确保基金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我县就低保资金、医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乾安县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乾安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乾安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近20个文件,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权力制
约和责任追究,提高了数据信息质量,使基金管理使用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把这些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了两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从基金管理的源头抓起,大力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各项业务流程,有效防范和杜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漏洞。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经办机构,查看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情况,从规范基金运作行为入手,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基金管理、运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二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近年来,审计、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相继展开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还利用专项检查的机会,大力宣传基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管理者自觉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通过督促整改,使问题、隐患在规定时限内得到纠正。
(三)严格管理,防范流失,努力确保基金安全。重点解决好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明确了各项基金管理程序。各业务经办机构内部均建立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及管理措施,明确各项基金管理的程序,包括基金预、决算制度,基金收入会计核算制度,个人帐户记录制度,与财政、地税部门定期对帐制度,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等,做到了基金收支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