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8 下载本文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8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性能要求;5.设计与施工;6.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技术要求;7.工程验收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主要组成材料的性能要求,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与施工,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技术要求,工程验收,外墙外保温系统耐侯性试验方法,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试验方法;增加了术语,外墙外保温系统和材料防火性能要求,面砖饰面(有高度限制)及相关性能要求和试验,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以及现场检验项目等内容。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本规程参编单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性能要求 5 5 设计与施工 8 5.1 设计 8 5.2 施工 8

6 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技术要求 10 6.1 粘贴泡沫塑料保温板外保温系统 10 6.2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保温系统 11 6.3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 12

6.4 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 12 6.5 胶粉EPS颗粒浆料贴砌保温板外保温系统 14 6.6 现场喷涂硬泡聚氨酯外保温系统 15 6.7 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 16 7 工程验收 17 7.1 一般规定 17

精选

7.2 主控项目 18 7.3 一般项目 19

附录A 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20 附录B 现场试验方法 28

1 总则

1.0.1 为规范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以混凝土和砌体结构为基层的新建民用建筑的外墙外保温工程。工业建筑和既有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外墙外保温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外墙外保温系统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由保温层、抹面层、固定材料(胶粘剂、锚固件等)和饰面层构成,并固定在外墙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温构造总称,简称外保温系统。

2.0.2 外墙外保温工程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on walls 将外墙外保温系统通过组合、组装、施工或安装,固定在外墙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筑物实体。 2.0.3 外保温复合墙体 wall composed with external insulation 由基层和外保温系统组合而成的墙体。 2.0.4 基层 substrate 外保温系统所依附的外墙。

2.0.5 保温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由保温材料组成,在外保温系统中起保温作用的构造层。 2.0.6 抹面层 rendering coat 抹在保温层上,中间夹有增强网,保护保温层并起防裂、防水、抗冲击和防火作用的构造层。 2.0.7 饰面层 finish coat 外保温系统外装饰层。

2.0.8 防火构造 fireproofing tectonic

由具有提高系统防火功能的难燃或不燃材料组成,起防止火灾蔓延作用的构造层。 2.0.9 EPS板 expanded polystyrene board

由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预发泡后在模具中加热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通常称为模塑聚苯板。

2.0.10 XPS板 rigid extruded polystyrene foam board 以聚苯乙烯树脂或其共聚物为主要成分,添加少量添加剂,通过加热挤塑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硬质泡沫塑料板材,通常称为挤塑聚苯板。

2.0.11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insulating mortar consisting of gelatinous powder and expanded polystyrene pellets

由胶粉料和EPS颗粒集料组成,并且EPS颗粒体积比不小于80%的保温灰浆。 2.0.12 EPS钢丝网架板 EPS board with metal network 由EPS板内插腹丝,外侧焊接钢丝网构成的三维空间网架芯板。 2.0.13 PU rigid polyurethane foam

以异氰酸酯、多元醇(组合聚醚或聚酯)为主要原料加入添加剂组成的双组份按一定比例混合发泡成型的闭孔率不低于92%的硬质泡沫塑料,通常称为硬泡聚氨酯。

精选

2.0.14 PU板 rigid polyurethane foam board

以PU为芯材、两面覆以防护面层的板材,通常称为硬泡聚氨酯板。 2.0.15 岩棉板 rock wool board

由熔融天然火成岩制成的一种无机纤维矿物棉板材。 2.0.16 胶粘剂 adhesive

用于保温板与基层以及保温板之间粘结的聚合物水泥砂浆。 2.0.17 界面砂浆 interface treating mortar

用以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聚合物水泥砂浆。 2.0.18 抹面胶浆 rendering coat mortar

由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砂为主要材料制成,具有一定变形能力和良好粘结性能的聚合物水泥砂浆。

2.0.19 保温装饰板 Insulation decorative board 在工厂加工制成,具有保温和装饰功能的复合板材。 2.0.20 机械固定件 mechanical fastener 用于将系统固定于基层上的专用固定件。

3 基本规定

3.0.1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3.0.2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的变形。 3.0.3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承受风荷载的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3.0.4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耐受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3.0.5 外墙外保温工程在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下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3.0.6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取防火构造措施。 3.0.7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有防水渗透性能。 3.0.8 外保温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和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3.0.9 外墙外保温工程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具有防腐性。在可能受到生物侵害(鼠害、虫害等)时,外墙外保温工程还应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

3.0.10 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应不少于25年。 3.0.11 本规程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GB 1250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对检测数据进行判定。

4 性能要求

4.0.1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2节规定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耐候性检验。外墙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现空鼓、剥落或脱落等破坏,不得产生渗水裂缝;拉伸粘结强度、系统抗拉强度应符合表4.0.1规定,并且破坏部位不得位于各层界面。 表4.0.1-1 涂料饰面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强度、系统抗拉强度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性能要求

粘贴泡沫塑料保温板外保温系统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保温系统

胶粉EPS颗粒浆料贴砌保温板外保温系统 现场喷涂硬泡聚氨酯外保温系统 EPS板系统、

精选

PU板系统 XPS板系统、保温装饰板系统 抹面层与保温层

拉伸粘结强度(MPa) ≥0.12和保温板破坏 ≥0.4或保温板破坏 ≥0.12 不涉及 系统抗拉强度

(MPa) 不涉及 ≥0.1

表4.0.1-2 面砖饰面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强度、系统抗拉强度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粘贴EPS板外保温系统 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保温系统

抹面层与保温层拉伸粘结强度(MPa) ≥0.12和保温板破坏 ≥0.2和保温板破坏 不涉及 系统抗拉强度(MPa) 不涉及 ≥0.1

面砖与抹面层拉伸粘结强度(MPa) ≥0.4

4.0.2 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他性能应符合表4.0.2规定。 表4.0.2 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性能要求 试验方法

抗冲击性 建筑物首层墙面以及门窗口等易受碰撞部位:10J级; 建筑物二层以上墙面等不易受碰撞部位:3J级 附录A第A.5节

吸水量 系统在水中浸泡1h后的吸水量不得大于或等于1.0kg/m2。 附录A第A.6节 耐冻融性能 30次冻融循环后 系统无空鼓、脱落,无渗水裂缝;抹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符合表4.0.1-1或表4.0.1-2规定。 附录A第A.4节

EPS钢丝网架板热阻 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A第A.9节 贴砌EPS板热阻

抹面层不透水性 2h不透水 附录A第A.10节 保护层

水蒸气渗透阻 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A第A.11节

注1:水中浸泡24h,系统的吸水量小于0.5kg/m2时,不检验耐冻融性能。

4.0.3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8节规定对胶粘剂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粘结强度应符合表4.0.3规定,并且不得在界面破坏。 表4.0.3 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性能要求

与水泥砂浆 与EPS板和PU板 与XPS板和保温装饰板 拉伸粘结

强度(MPa) 原强度 ≥0.6 ≥0.12 ≥0.4 或保温板破坏

浸水后 ≥0.4

4.0.4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8节规定对抹面胶浆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粘结强度应符合表4.0.4规定,并且不得在界面破坏。 表4.0.4 抹面胶浆拉伸粘结强度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性能要求

与EPS板和PU板 与XPS板 与保温浆料 拉伸粘结

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