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
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个人外汇外债国债管理 【发文字号】汇综发[2005]124号
【部分失效依据】本篇法规中的“附表6和附表7”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规程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 实施日期:2007年)停止执行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5.11.24 【实施日期】2005.11.24 【时效性】部分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规程的通知
(汇综发〔2005〕124号 2005年11月24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更好地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4 1 / 2
号,以下简称“7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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