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独立性与通货膨胀关联性分析 下载本文

一种关系。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开始本文的思考与分析,以期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建设,治理通货膨胀提供理论依据。

二、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与通货膨胀关系的理论分析

(一)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

中央银行独立性(Central Bank Independence,简称 CBI)是指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履行法定职责的权利和能力。中央银行作为一国银行体系的核心,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肩负着稳定币值和监管金融活动等重要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受国务院领导,隶属于国务院。依法独立的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各级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任何干涉。该条规定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

从中央银行独立选择货币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的角度可以将央行独立性分为目标独立性和操作独立性。目标独立性是指允许中央银行自由确定货币政策目标。操作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在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政府不干预中央银行的具体操作,货币政策的实施不受财政压力的影响。本文将从这两方面来分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1.中国人民银行的目标独立性分析

(1)货币政策的决策过程降低了中央银行的目标独立性

我国中央银行在法律地位上隶属于中央政府。因此,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是在“政府领导下的相对独立”的决策过程。由此可见,中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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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政策的决策并非由中国人民银行自主决定,一般的政策结果是企业界、国有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及财政等各个利益集团经多方谈判达到利益均衡的结果,而最后决定权在国务院。这一决策过程降低了中央银行的目标独立性,使得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受到多方面的干扰。

(2)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人员设置降低了中央银行的目标独立性 1997年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立,其成员由下列单位的人员组成: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二人;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一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一人;财政部副部长一人;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二人;金融专家一人。金融专家占比很小,且只担任咨询的角色,没有决策权,从侧面说明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3)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的多重目标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目标独立性 中国货币政策采取多目标制:稳定物价、促进就业、确保经济增长、支持国企改革、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确保外汇储备的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化解金融风险,甚至包括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等。由于多目标之间是存在冲突的,因此中央银行只能在多目标之间寻找平衡,有时候可能采取机会主义的手段注重短期效果和表面效果而忽视了长远利益。这种做法使中央银行“长期稳定”这一最终目标难以实现。

2.中国人民银行的操作独立性分析

(1)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过度依赖信贷渠道降低了央行的操作独立性 中国货币政策主要通过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渠道传导,传导效应很弱,这种状况削弱了中央银行的操作独立性。例如,中央银行以再贷款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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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策工具时,当中央银行希望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时,必须会同各商业银行领导,讨论削减信贷规模的问题,反之亦然。这种“窗口指导”政策能否最终贯彻实施,很大程度上由商业银行的行为决定。所以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密切的依存关系。

(2)金融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影响了中央银行操作独立性

中国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制度、公开市场业务和利率工具,由于中国金融资产结构单一、货币市场不发达,以及利率市场化的状况难以在短期内产生本质的变化,这种状况极大地限制了中央银行的操作独立性。

(二)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与通货膨胀的关联性分析

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的时间划分,以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为标志,主要分为两个时期:1995年以前和1995年至今。

1984—1994年:刚刚建立的中央银行制度与较低的相对独立性。国务院在《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规定:“自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加强信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账户平衡,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该规定首次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央行地位和行使央行职能的权力。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条例》颁布,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1993 年12月中央确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改革方案中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转换人民银行的职能,使人民银行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得以真正确立,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职能逐渐开始健全,地位逐步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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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1994年,我国经历的几次比较明显的通货膨胀:通胀率分别在1985年达到8.8%,1988达到18.5%,1994年达到21.7%。可见,在这段时期内,我国的通货膨胀是比较严重的,通胀率较高,发生时间比较频繁。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使我国中央银行体制真正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使我国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目标的选择与操作工具的选择等各方面的独立性得到空前的提高。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不断提高, 1995年以后,我国再没有发生比较明显的通货膨胀。虽然政府财政赤字不断攀升。但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的法律规定从根本上切断了通货膨胀发生的源头。 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大幅度撤并分支机构,建立现在的九大区统一管理,对原来零散的机构网点的撤并,进一步减少了中央银行与地方政府的接触。中央银行的人事独立性得以提高。中央银行更能够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央行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加强。2003年中国银监会的成立,使得中央银行更加集中精力制定、执行货币政策,2013年周小川行长的连任开启了央行换届与政府换届不同步的新局面,使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使得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得以长期执行。

反观这一时期我国的通货膨胀率,虽然时有起伏,但都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从这一点上看,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着负相关的关系。

三、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与通货膨胀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

本文要建立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和通货膨胀率相关关系的模型。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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