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贯彻国家计量法规和上级计量管理办法,确保试验、测量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确保测量试验数据准确可靠。
7、审定质检、测量、试验方面的检测成果和试验报告。
8、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落实“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再次发生。
9、代表项目经理部发布质量信息,并及时处理来自内部及外部的质量信息,定期向上级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10、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1、负责开展项目QC活动、创优活动,制定实施措施,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项目的具体奖励办法。
12、负责组织项目质量工作总结和交流上报工作。
13、组织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处理好成本、进度与质量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 副经理质量职责
1. 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承诺。
2. 落实项目质量目标, 实施项目质量管理规划,执行项目自控体系。
3.对管辖范围内的项目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对进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4. 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5. 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上级部门和企业本部对质量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6. 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及时纠正不合理事项。
7.根据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质量责任制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检查、考核和奖惩。 第十三条 副总工质量职责
1. 执行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2. 参加项目组织的施工图纸审查和现场核对。
3. 组织项目主要人员的技术学习、经验交流。落实项目培训计划 , 按项目要求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
4. 组织做好测量及其复核工作。
5. 积极配合对质量管理中存在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上分析,查找原因, 提出处理建议, 落实纠正措施。
第十四条 质检处质量职责
1、质量处是质检工程师领导的部门,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监督责任,应严把质量关。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施工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施工合同技术条款等规定。
3、认真研究承包合同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熟悉施工组织设计,掌握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操作层施工。
4、协助项目经理和总工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执行和落实质量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5、负责监督检查操作层质检员的工作。
6、对工段或工班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按规范规定频率检查,,对关键工序及所有隐蔽工程必检,检查合格后报外部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7、对不合格材料和工序,在驻地监理之前,行使纠正、停工、返工等质量否决权。 8、负责工程质量资料报签工作。
9、积极配合经理部或外部质量检查及检测工作。 10、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对质量事故直接责任者,及违反操作规程和隐瞒质量事故的人员、班组(或工段),及时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和经济处罚。
12、对工程质量有突出成绩的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13、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事故台帐及返工损失台帐。 14、向公司或上级上报工程质量情况。 第十五条 工程处质量职责
1、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办法和规章制度,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进行系统管理。
2、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事务。
3、根据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制订项目质量实施计划,确定各工序的质量目标、控制方法,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和施工工段,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向现场技术人员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施工图纸等,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编制项目各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制定 雨(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6、监督检查项目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现场技术人员质量职责的落实情况。
7、及时收集、整理、审查施工质量检验记录,并分类妥善保管,应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不得涂改和伪造。
8、对潜在的质量隐患及时制订预防措施,以便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杜绝质量事故。 9、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的行为及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现象及时制止,并向项目有关领导建议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0、参加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和业主组织的交工验收工作。 11、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
12、负责测量工作,负责测量器具的计量标定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检测量值准确。 13、认真填写施工日志,详细记录工程质量状况和有关质量信息,发现质量隐患和质量缺陷要及时上报。
14、编写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第十六条 机料处质量职责
1、根据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处提供的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市场调查、取样试验,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确定采购意向。
2、对供应商的业绩、资质进行调查和评价,确认合格后才能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同时,要保存合格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并对其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3、加强进货检验管理,做好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的材料禁止进场,确保进货符合规定要求。
4、做好库存物资的贮存及防护工作,确保物资的使用质量。 5、认真做好材料的发放和使用,避免因错发错用而影响工程质量。 6、负责选择和配置本项目适用的各类生产设备。
7、负责生产设备技术状态鉴定,认真监督进场设备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性能,杜绝因设备故障而造成质量事故。
8、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知识和操作能力的考核,坚持岗前培训和资格认可。 9、负责对设备供方的评价和在设备承租合同及分包队自带设备的分包合同中,明确设备的质量要求。
10、参加调查处理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
第十七条 合同处质量职责
1、合同处是项目的合同管理和计量的部门,在拟订合同协议时必须明确质量要求和质量奖罚措施。
2、负责对操作层的资质、业绩、信誉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调查和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的操作层队伍,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
3、操作层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条款应能满足总合同的要求。
4、计量工程师应随时检查操作层对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对操作层的工作质量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综合办公室质量职责
1. 负责项目文件的控制工作,对技术性文件和项目体系文件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各作业项目或部门对文件的控制与管理。
2. 负责项目质量记录的控制工作,定期收集和下达项目记录清单。 3. 监督检查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落实。
4. 规定项目内部信息的沟通方式,保持信息沟通的证据或记录。
5. 负责项目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参与培训工作,对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进行鉴定。
6. 参加项目管理评审会议。 第十九条 质检员质量职责
1. 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做好质量控制。
2. 严把材料检验、工序交接、隐蔽工程验收质检关, 审查操作者的资格, 审查并签署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 深入施工现场,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设计图纸等情况, 立即制止,视情节决定停工或返工, 并及时报质量负责人、行政负责人。
4. 参与区域内的工程质量动态分析和事故调查。
5. 加强与现场驻地监理的沟通与联系, 督促工地技术人员及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配合现场监理完成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二十条 试验室质量职责
1、熟悉工程合同文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负责编制本工程试验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和计划图表。工作中严格执行试验操作规程,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