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型超重设备搭设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6、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7、各工种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8、深基坑开挖的安全技术措施; 9、车站结构施工阶段安全技术措施; 10、交通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门卫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秩序,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门卫值班室和巡逻护场体系,实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应及时制止违反防火、防盗安全和本制度的情况,对违法人员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条 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上岗,值勤时须佩带袖章,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并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第四条 门察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严肃制度,并搞好大门内外卫生。
第五条 实行凭工作卡出入制度,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证。
第六条 业主、监理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对外来人员要做好登记工作。
第七条 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外运材料须有项目经理或治安保卫部门签字,方可放行。车辆进出大门应缓行,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检查出门物资,驾驶员应配合检查。
第八条 治安保卫人员应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组织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册。
第九条 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脏、销脏、赌博、酗酒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树立团结友爱、互爱的社会公德,共同建立施工现场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所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要做好进场验收,特别是查看机械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了解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并由设备使用单位或个人制定保养维修计划。
第三条 机械设备向操作人员或机(组)长交机时,应进行试运转,并建立履历卡,连同随机工具向操作人员办理交清手续。
第四条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每班例行保养的各项工作,使机械设备处于清洁、润滑良好、调整适当、紧固件无一松动状态;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并保证记录完整。
第五条 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机械设备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使用(可参照原件生产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第六条 为了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应采取下列各项技术措施。 1、建立机械设备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 2、制定适合不同类型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 3、为机械设备配齐随机工具;
4、正确及时提供机械设备统计资料,认真填报机械设备运转履历日报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表;
5、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的保养力量,并对机操设备、
保养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作业保养人员的技术能力;
6、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进行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的影响。
第七条 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保养,大型机械设备应实行多级保养制,小型机械实行一级或二级保养制,无论多级或单级保养,其作业范围都以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2、单级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指操作人员或机械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一保养,分工作前、中、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坚固为中心,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三、四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要进行解体检查;
4、各级保养均有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
第八条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完毕,要清洁机身、搞好润滑、检查各种坚固件松动情况,变换破损零部件,及进退场,做好退场书面手续。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