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37、 施工用点设备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缆采用五芯电缆,交流弧焊机二次侧装设空载降压保护器。现场每发现一例违章,罚2000元。

38、 现场违章乱拉电线,每一起罚款500元;人为违章乱拉乱接电线的,每一起罚款1000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定敷设、到处挂、顺地爬的每处罚款200元。

39、 保险丝的额定电流与其负荷量不匹配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的每处处罚500元。

40、 配电(开关)箱无门、无锁及无防雨设施的每处处罚100元。 41、 每一手持照明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罚款100元。 42、 所有电动施工机械、机具无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无漏电保护器的每台罚款200元。

43、 需做防雷保护的设施、设备、无避雷装置的罚款200元。 44、 钢丝绳超过使用和报废标准的罚款1000元,绳卡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45、 电焊机一、二次侧线接头桩头裸露、无防护罩,焊把线绝缘老化、一次线长度超过5米,二次线超过30米的每处罚款100元,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得到及时整改的,每次处罚增罚500元。

46、 氧气、乙炔瓶两者存放或现场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47、 现场搅拌设施未进行有效封闭,造成扬尘的,罚款1000-5000万元,被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罚款5000-10000万元。

第四条 本制度中第二条中所有处罚的罚金均保留证据,从相关单位(作业队伍)每期验工计价扣除,不对个人作处罚。

第五条 本制度由项目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与其他奖罚制度冲突时,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下午五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经理部领导、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和各班组负责人、安全员等。 第四条 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班组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五条 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提交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经理部经理请假。

第六条 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七条 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八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章 安全措施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促使本项目部具备规范的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部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环境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1、本项目部要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预测成本,不得删减。

2、本项目部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2%),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包括:临时用电的安全设施、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和设施等。

(2)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费用支出。

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七牌二图、九图三牌一表、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废水处理等。

(3)配备必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培训等费用支出。

(4)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