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试题及答案(1) 下载本文

序号填在括号 内)

1. B 2.C 3.C 4.A 5.C 6.B 7.E 8.B 9.B 10.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lo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CD 2.ABC 3.ABC 4.ABCD 5.ABCD 三、填空题(每题2分,共lo分) 1.强行法 国际法规范 2.国际条约 国际习惯 3. 200 350 4.个人人权 集体人权 5.诉讼管辖权 咨询管辖权 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L登临杈: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屈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

2.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别国的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国家的领土,不构成国家领土组成部分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不能柞为国际地役的客体。

3。引渡: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4.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新开始已停止的谈判。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南极的法律地位。

《南极条约》对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作了规定,(2分)主要内容有;

(1)和平利用南极。为了全人类利益,各国在南极地区禁止采取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措施;(2分)

(2)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国际合作。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并为此目的开展国际合作;(2分)

(3)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和权利要求;(2分)

(4)维持南极地区的公海制度。条约的规定不应损害或影响任何国家在南极地区根据国际法享有的对公海的权利或行使这些权利。<2分)

2.简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

条约是国家间所缔结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2分)条约具有如下特征:

(1)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协议。(2分)

(2)条约是受国际法支配的协议。(2分) (3)条约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协议。(2分

(4)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2分)

3.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可以对联合国大会、安理会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对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也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4分)

法院行使咨询管辖叔的目的,是对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权威性的意见,以使联合国机构更好地遵照《联合国宪章》进行活动。法院的意见是咨询性的,原则上没有法律拘束力。但法院对重大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往往被作为权威性的解释而受到重视。此外,有些国际条约规定法院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应予以执行,如《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等。(6分)

六、论述题(20分)

《联合国宪章》在序言和第1条中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主要包括4项(2分):

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联合国的首要目的。《联合国宪章》规定“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5分)

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联合国宪章》规定“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5分)

3.促成国际合作。《联合国宪章》规定“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5分)

4.协调各国行动。(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