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与理赔模拟试卷和答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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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期末试卷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合计 分数 阅卷人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基本险、 附加险 ,其中基本险又分为车辆损失险

和 第三者责任险 。

2、风险的要素包括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 、损失。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的 15 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4、保险中介的主要形式有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 和保险公估人。 5、未决理赔是指已经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赔付结案 的案件。

6、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基本可以划分为两类:从车费率和 从人费率 。 7、从人费率考虑的风险因子主要有驾驶人员的年龄、性别、驾驶年限和安全行驶纪录等。 8、主车与挂车连为一体时,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限额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

之和,以 主车 赔偿限额为限。

9.当发生车上货物责任险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 起运地 价格

计算赔偿。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投机性风险不属于可保风险。 2、(√)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意外事故,相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责任。 3、(√)因地震、参加竞赛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保险合同的成立即开始生效

5、(√)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终止时,相应的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6、(×)对于参加施救的车辆在施救途中发生新的事故,保险人一律不负赔偿责任。 7、(√)车龄的计算从车辆出厂后向车辆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之日起计算。

8、(√)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

9、(√)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付赔偿责任。 10、(×)交通标志的图案颜色越鲜艳、越复杂越有利于驾驶员识别 三、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什么是保险公估人

答:

保险公估人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依法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机动车辆)的查勘、定损、估价损失及理赔款项清算业务并予以证明的人。

保险公估人的主要任务是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判断损失的原因及程度,并出具公证书。公证书不具有强制力,但它是有关部门处理保险争议的权威性依据。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都有权委托保险公估人办理相关事宜。

2、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

答:(1).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都要保持最大诚信。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中对双

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2).保险利益原则,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3).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法庭审理有关保险赔偿

或给付的诉讼案件,在调查事件起因,确定责任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

(4).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处理赔案时的一项基本原则。 (5).权益转让原则,由保险利益原则派生,只适应财产保险 (6).分摊原则,适应于财产保险中的重复保险。

3、简述代位追偿权 答:

如果第三者对于保险标的的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时,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将其享有的第三者的赔偿请求转移给保险人自己,即代位追偿的权利。

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在赔偿保险赔款时,可以相应扣除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款金额。

同时,如果车辆的损毁是因第三者造成的事故引起,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赔款之前和赔偿保险赔款之后,被保险人均不能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

4、简述交强险中“无过错责任原则”内容

答:

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采用无过错原则。

1)交强险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交强险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5、简述影响赔案周期的因素 答:

赔案周期,即保险事故案件处理的周期,原则上是指从保险事故发生到保险公司向

被保险人支付赔款的期间。

案件处理过程分为事故的外部处理期间和保险公司的内部处理期间。因此,影响赔

案处理周期的因素主要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

外部因素通常是指非保险公司的因素,主要是指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处理周期。内

部因素则是指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材料之后进行的内部理赔、核赔和划付赔款的过程。

四、案例分析(第一题12分,第二题13分,共25分)

1、2005年5月,某单位一辆桑塔纳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同年6月于一饭馆门前被盗,但因盗车人驾驶技术不熟练,再加上心理紧张,,在饭馆拐弯处与一辆富康轿车相撞,致使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并造成对方车辆上一名乘客受伤,后经交通部门裁定,盗车人负全责,但因盗车人暂时无经济偿还能力,交通部门让该车车主垫付,被保险人垫付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问: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 答:

此案涉及到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的索赔。

构成第三者责任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必须是由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

驾驶员,二是第三者的损失必须是由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使用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所致。本案不具备以上条件 ,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对于保险车辆的车身损失,由于车辆发生的是失窃,而且车身损失是在失窃过程中

造成的,根据当时适应条款规定,这些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被保险人的车身损失。但由于车身损失是由于盗车者的盗窃险行为所致,而且交管部门也裁定盗车者负全责,因此,保险公司在赔偿被保险人车身损失后,可以依法取得对盗车者的追偿权。

2、2003年2月18日,某市运输公司甲乙两台吊车在火车站货运处共同吊装一件水库发电设备,甲吊车吊装吨位为25吨,乙吊车为16吨,被吊设备重约30吨,当货物被吊离地面约1米时,乙吊车吊绳突然崩断,货物失去平衡,造成甲吊车负重侧翻,甲吊车及货物俱受损,甲乙吊车均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车身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问:对于以上损失,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答:

从事故发生状况看,甲吊车损失已经构成车损险的倾覆 责任,因货物未投保,故货

物损失不赔。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倾覆由吊绳断裂引起,这种意外事故不属于列明保险责任范围,故甲车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再从乙吊车分析此案。乙吊车分摊那部分货物因未投货物损失,故货物损失不赔。根据保险条款“保险车辆造成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甲乙吊车同属一家运输公司,即属同一被保险人的财产,因此,甲车损失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范围,只能拒赔。

五、计算题(15分)

某日,甲、乙两车相撞,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车损10万元,医疗费8万元,货物损失12万元;乙车车损22万元,医疗费4万元,货物损失14万元。甲车付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该两辆车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甲车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16万元的车辆损失险、赔偿限额为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乙车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问:在不考虑免赔的条件下,分别计算A、B保险公司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各应承担多少赔偿金额?

解:甲车自负车损=甲车车损10万*70%=7万

甲车应赔乙车=(乙车车损22万+乙车车上货损14万+乙车人员医疗费4万)

*70%

=28万

保险人负责甲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车自负车损7万+甲车应赔乙车

28万)

=35万

乙车自负车损=22万*30%=6.6万(1分)

乙车应赔甲车=(10万+12万+8万)*30%=9万

保险人负责乙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6.6+9)万

=15.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