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 - 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及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一、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操作规程:

1、在安全上各级领导,尤其是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都应切实负起

责任,认真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对违反劳动保护规定和违章作业现象坚决制止,否则对事故要负一定责任。 2、各岗位工作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含机修间、各操作室),必须按

规定穿戴好劳保护品,工作时不允许穿奇装异服,不允许穿短袖装,女职工严禁留长发,工作时必须戴好工作帽。 3、严禁现场吸烟,进入厂区严禁携带火种。 4、严禁闲杂人员在轧机区域停留。 5、严禁任何人私自在管道上接口。 6、严禁用水冲洗设备。 7、严禁私自接、拆电气设备。

8、严禁单人和非工作人员进入变压器室。 9、严禁穿越栏杆或站在辊道上,机器设备上。

10、高空作业(2.5米以上)必须戴安全带,严禁从高空中向地面

扔工具和杂物。

11、严禁站在或手扶设备指挥该设备或其它设备开机。 12、严禁起重机械超负荷使用,严禁斜拉斜吊和超速运行。 13、压力容器严禁电气焊作业。

14、严禁向电缆沟、下水道中扔烟头、烟盒、塑料袋、油污及废弃

物等,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15、电缆沟盖板上严禁摆放油品、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 16、任何工种凡接触转动部位时,严禁戴手套操作。

17、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安全标志要认真爱护,不得任意拆

卸、损坏或挪作它用。

18、对于与安全操作规程有出入的指挥,任何人有权拒绝执行。 19、过跨平车两侧必须在1米以外堆放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

放应保持整齐,不得妨碍交通。在平车上放置重物时要保证物品重心平衡,以免发生倾翻,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1.20 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清楚和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1、机械设备和拆换设备及备品备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要留有

一定的通道,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22、现场设备检修前必须请示生产厂长,检修后必须通知生产厂长

并保持现场清洁。

23、使用特殊工具(如砂轮机、电气焊等)必须遵照相应的安全操

作规程。

24、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材料上,严禁站在

水中使用。严禁拽拉电线移动工具。使用潜水泵时,严禁带电移动。

25、进入车间必须按工种要求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禁止带小孩

和非本车间人员进入车间。

26、进入车间后要走安全通道,越过设备要走安全桥,随时注意空

中和地面情况,主动避让运行的天车和平车。

2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获得全国统一的特

种作业操作证,否则不准独立上岗作业。

28、新工人进厂、职工换岗、转岗等必须通过三级全教育、考试合

格后方可上岗。

29、工作中严禁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脱岗、睡岗

及酒后上岗。

30、主控室、高压配电室、液压站、煤气区域等场所,严禁非岗位

人员擅自出入。

31、按要求配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天然气报警系统,煤气报警

系统和消防设施、器材,严禁随意拆除,挪作他用。 32、各设备所配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随意拆除

或转移位置。

33、无证人员严禁操作天车和驾驶机动车辆,车辆行驶中,严禁上

下车。

34、操作正常运转的设备和大锤时,严禁戴手套,与运转的设备应

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卷入造成人身伤害。 禁带电移动设备。

36、作业现场的原材料、备品备件、工器具等严格按“双定”要求

存放,存放要整齐牢稳、安全,作业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 37、指挥天车必须用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且专人进行指挥,指挥

时严禁戴手套。吊挂物件必须牢靠、安全,严格执行“十不吊”

的各项规定。

38、吊索具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磨损超标和裂纹后方

可投入使用。

39、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工作中要加强联

系,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做到“三不伤害”。从事煤气、带电、高空作业时,必须两个人以上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设专人监护,且工作前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0、员工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通过交叉路口和横穿道路、铁

路时,要观察来往车辆,不得与车辆抢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二、炼钢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 电炉安全操作规程

1.1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通用安全规程、电炉工艺操作规程。 1. 2 作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1.3 电炉限位装置、联锁功能齐全、有效。

1.4 水管道、各类气体管道、液压、润滑管道、电气电缆及各类

设备防护到位。

1.5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盖板、护罩是否破损。 1.6 确保电气设备不破皮漏电,手电钻、平车电缆、喷粉罐安装

漏电保护,拖地电缆不破皮漏电。

1.7 电炉装料时要有专人指挥天车,电炉周围的人员撤至安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