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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五、开 标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到场的投标人均需签到以示出席。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视为自动弃权,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开标会在诸暨市店口镇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监督下由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主持。

.开标程序

.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主持人宣布开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送达评标室,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技术标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当众宣读技术评审结果和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入围单位进行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审核商务报价,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 标

.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评标程序 .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实质审查与比较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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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招标人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定标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中标结果实行中标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和信息公告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同时上报诸暨市店口镇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诸暨市店口镇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此标的将另行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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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

. 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标结果将于公示期满后在相关网站以中标公告形式发布,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书面通知。

.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 中标无效情形

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 .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家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若投标方案都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废标。

八、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条款上门与相关用户单位(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给用户单位,以方便验收货物(或工程)。

. 合同一式四份,用户单位和中标人各执一份、店口镇招标办、代理公司各备案一份。 .中标人和用户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捌万元整,合同到期后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合服务承诺的保证。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中标单位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交入履约保证金账户。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合同备案

采购单位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送诸暨市财政局和诸暨市店口镇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九、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将记入诸暨市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记录时限内暂停其诸暨市域范围内政府采购交易资格,同时不良行为在诸暨市店口镇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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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 序号 不良行为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询价的 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其采购响应文件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 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 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 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 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 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 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投标人、采购相关利益人、自然人不按程序、规定时间进行质疑投诉;虚假质疑投诉;非正规渠道质疑投诉(信访、网络炒作等);并对采购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 投标人、采购相关利益人、自然人利用质疑投诉、非正规渠道质疑投诉达到自身目的,并对采购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 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采购响应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 15

记录时限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