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建筑师设计意图,配合建筑师实现其对建筑外观、功能的要求,就设计的专业问题向建筑师2 建筑师 解释 任何原因引起的外形变化均需报建筑师确认 请建筑师观测试验过程 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例会、协调会 3 监理工程师 按规定呈报进场材料 服从监理提出的关于质量安全等问题的裁决 呈报施工组织设计 4 土建方 服从总承包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项目经理、工程师、项目质检员 第十五章、 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施工中有许多隐蔽工程存在,其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安全与质量,因此要建立完善的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需填相应表格,建立良好的检查制度,然后在检查合格后继续施工。工程施工中的隐蔽工程检查项目有: 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点的安装; (1)伸缩缝及前面转角节点的安装; (2)内装修可能封闭部位的连接处;
(3)四周、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安装。
隐蔽工程验收需提前申请,会同业主及监理共同验收,并由三方签署验收意见,只有三方均赞成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隐蔽验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是竣工验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2、分项工程完成后的自检制度
要使工程达全优,除业主、质检站的监督作用之外,我们作为承建商也应建立良好的自检制度。工程告一段落,应先向上级汇报,由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会检,合格后将有关表格及所有原始资料汇编成册交有关质检部门。 3、工程资料整理及竣工验收
1)工程安装竣工前的最终检验内容及程序
2)本工程项目部应首先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要求:针对本工程,所有分项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并达到优良质量标准,达不到优良的,必须重新整改,直到优良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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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凭证、原始计录齐全。如: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分部分项工程安装质量检查计录表、隐蔽工程检查计录、材料证明、性能实验资料等;
(1)所有涉及本工程的技术质量问题已经得到处理,且手续完备;
(2)竣工检验所用的检验设备、量具、仪器仪表等经检定合格,其精度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3)验收资料按市标准格式汇齐,验收资料一式三份报业主,同时向业主提出工程验收申请。 (4)竣工检验内容及要求
(5)以经批准的竣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标准、国家有关规范、合同要求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由项目经理按要求逐项填好,由监理负责检验复检; 4)工程使用功能的检验;
(1)根据分项工程特点和特殊使用功能要求,进行符合性和适用性验证,必要时可作补充试验验证;
(2)竣工验收由业主、监理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共同执行。竣工验收后,各方签署验收意见,不得漏项。
(3)验收符合要求并结算完成后,将所有资料按正规格式汇齐,交市档案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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