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凤里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
凤里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小区: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决定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组织及机构。
(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社区居委会、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等部门参加,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
(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曾少君担任,办公电话:88781903。
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一)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
(四)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等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六)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纠纷及信访投诉案件; (八)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三、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等单位或居民反映物业管理突出难点问题、纠纷投诉案件,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协调解决,向街道办事处反映;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三)参加会议的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四)会议集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五)街道办事处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积极推行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提升辖区物业管理水平
自我区实行物业管理重心下移以来,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在处理社区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了以街道、社区为主线,区相关职能部门、专业经营单位为两翼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部门联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处置,按“预防在先,疏堵结合,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的工作思路,多次组织开展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处理辖区物业管理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截止目前,已先后组织召开了天泰阳光海岸小区、汇峰嘉园、北江路小区、傲海星城小区等小区8余次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解决了小区环境面貌问题、业主大会成立问题、物业企业选聘问题、公用设施设备配套问题等,成功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四起,避免了大规模上访事件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我街逐步形成了一套成型的联席会议筹备、召开、解决、实施流程,极大的提高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加快了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效率。
在今年7月份青岛市组织的物业联席会议制度推广现场会上,我街所做的“以民生为基础,搭建物业管理工作连心桥”的联席会议制度典型发言,得到了市、区物业部门领导的一致好评,并对我街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金物领办[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辖区物业管理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解决化解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矛盾,促进物业与业主之间关系的和谐,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社区、物业企业的关系,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根本,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覆盖面,增强感染力;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发挥强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打造和谐、模范辖区。 二、组织机构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田丰同志任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工作组组长,张红霞同志为物业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辖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一)新成立的物业管理 主要协调解决以下6方面问题:
1、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2、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因欠物业费造成的欠电力局电费导致停水、停电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要求,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5、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要求,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二)旧楼区物业管理
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
1、治理违章搭建、乱摆乱卖、圈占道路等问题。
2、治理圈占、破坏绿地、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 四、工作要求
今后办事处将在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陆续制定出台一整套联席会议制度措施,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一平台,通过每两个月一次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进行沟通,不断增加信任,尽量减少因各种误解造成的矛盾,从而形成各方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信互让的良好工作氛围,共同把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共同把居民群众的环境维护好,使联席会的工作目标能够真正体现一体化。
关于印发《夏港街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物业管理公司、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
现将《夏港街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议案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印发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Δ 通知 抄 送:区房管局、夏港派出所
广州市萝岗区夏港街办事处办公室 2011年1月20日印发
夏港街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规范我街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管理职能,明确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结合工作实际,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广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七条规定,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区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
街道办事处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以下事项:
1、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按规定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 3、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4、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配合事宜;
5、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6、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
8、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1、联席会议由街道办牵头,定期商议辖内小区综合管理相关事宜。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具体会议时间由召集人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前,将召开的会议内容、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事先通报给联席会议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事先要将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给联席会议联络员。
2、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等部门或居民反映社区存在的物业管理突出难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协调解决,向街道办事处反映。
3、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4、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5、会议集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工作。联
席会议通过的决议、解决的问题、存在的难点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部门汇报。
6、街道办事处会同区主管部门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议定的事项或会议纪要落实责任,按照时限要求开展工作,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成员单位要准时出席联席会议的各项活动。
3、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日常联系、沟通,根据联席会议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解决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4、第一时间掌握和处置业主投诉,做到“预防在先、疏堵结合、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对复杂的投诉问题,通过联席会议,调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力量,全力解决,促进业主邻里和睦、社区文明和谐。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乡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大 中 小】 来源:信息网络中心 时间:2011-03-10 15:33:57 浏览
13 人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决定在全市各乡(镇)区、办事处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
各乡(镇)区、办事处分管物业管理的副职。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由房管中心物业管理科、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方面的代表组成。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1. 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2. 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4. 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问题; 5.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的调整问题;
6. 因欠缴物业费、调整物业费价格、共用部位及物业管理用房租赁收益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7.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发生的争议;
8. 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1. 各乡(镇)区、办事处设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针对无法独立协调解决的物业管理难点问题、重大问题,可召集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2. 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拟定函件发往各职能部门,明确事件发生情况、联席会议协调问题、会议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等;应急问题需多部门协调的,可电话联系各部门负责人指派与会人员及时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3. 联席会议所涉及的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会,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4. 会议集体议定后,由各乡(镇)区、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以备查用;
5. 各乡(镇)区、办事处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并将最终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发至各参加单位。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1.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并对会议召开、执行情况登记建档。
2.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问题也可随时召开。
同安路创新工作思路 成立街道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08日
字体:【大】【中】【小】
同安路街道现有物业小区10个,物业居民4161户,占居民总数的97%。为解决街道城市管理与物业管理的脱节问题,办事处立足辖区实际,按照城市管理时效机制要求,用物业管理协会的模式,打造街道物业管理团队品牌,发挥引领作用,增强城市管理时效。于5月7日召开了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大会,通过了章程,选举了会长。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和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对物业管理协会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出了要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形成了街道指导物业管理、物业行业联合管理、物业自我管理的局面,重点在四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加大联络沟通、共享创新成果。物业管理协会的建立,利于互通信息,及时掌握上级的方针政策,学习和交流工作经验,共享创新成果,促进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利于互通情报,及时了解物业管理工作动态,熟悉社
区民情;利于互通感情,形成和谐纽带,架起政府、物业企业、小区业主之间的感情桥梁。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共解工作难题。物业管理协会的成立明确了工作内容和职权。对行业管理中的棘手问题和共性难题,集思广益,研究对策和办法;对社区居民中形成的纠纷,协调多方力量,加以化解和处理;对城市管理和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难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解决问题的共同体。
三是加大干事创业,共建团队品牌。物业管理协会的成立将形成一个干事创业的集体。各物业公司对协会成立态度积极。协会的作用可以调动工作积极性,成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加油站;协会的作用可以联合大家的智慧,形成精诚合作、比学赶超帮的共同体。目前,各物业公司在协会的作用下,成立了应急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3-5人机动队,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形成共建和谐的物业团队精神。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共创和谐社区。街道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强化了行业自律管理,干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地。在此基础上,协会将在小区环境管理等方面,采取相互检查、相互监督、相互评比的方式加大物业管理力度,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街道办事处将采取颁发流动红旗、发放优胜奖金等形式,调动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城市管理和物业管理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