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能评审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沪发改环资(2012)043号 下载本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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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财 政 局

沪发改环资(2012)043号

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财政局,有关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8号)的有关规定,规范节能评审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中财政性资金列支行为,保障评审和编制服务质量,现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有关支付标准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 关于节能评审费用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支付基准 参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费用标准规定,以项目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等,不含土地费用)为计费基数,按照项目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进行分档,根据项目不同行业能耗复杂程度设定相应的行业调整系数来计算,制定相关费用支付基准如下: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支付基准

工程费 用分档 费率(%) 节能评估 报 告 书 节能评估 工程费用 报 告 表 1亿元 评审费用算例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书 3万元 3万元+(50000万元-10000万元)×节 能 评 估 报 告 表 2万元 2万元+(50000万元-10000万元)×1

1亿元(含) 以下 1亿元-5亿 0.0100 0.0050 5亿元 元(含) 5亿元-10亿元(含) 0.0060 0.0040 10亿元 0.0100%=7万元 7万元+(100000万元-50000万元)×0.0060%=10万元 10万元 0.0050%=4万元 4万元+(100000万元-50000万元)×0.0040%=6万元 6万元 10亿元以上 20亿元 2、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基准

工程费 用分档 费率(%) 节能评估 报 告 书 节能评估 工程费用 报 告 表 1亿元 评审费用算例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书 6万元 6万元+(50000万元-10000万元)×0.0175%=13万元 13万元+(100000万元-50000万元)×0.0140%=20万元 20万元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表 4万元 4万元+(50000万元-10000万元)×0.0100%=8万元 8万元+(100000万元-50000万元)×0.0080%=12万元 12万元 1亿元(含) 以下 1亿元-5亿元(含) 0.0175 0.0100 5亿元 5亿元-10亿元(含) 0.0140 0.0080 10亿元 10亿元以上 20亿元 二、 关于行业调整系数

在上述基准费用的基础上,节能评审费用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结合行业调整系数实行累进计算,公式为:评审或编制费用=[本档最低评审或编制费用基准+(工程费用-本档最低工程费用)×费率]×行业调整系数。其中,行业调整系数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业能耗复杂程度确定如下:

行 业 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化纤、医药、能源、燃气热力 调整系数 1.2 2

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与环保、海洋工程、通讯信息、广播电影电视 0.8 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河道、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农业、林业、 0.6 国土资源 其他行业(包括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建材、给排水、水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民航、建筑等) 1.0 三、 有关适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支付标准,不应超出本通知所规定的相应费用上限。非政府投资项目,其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由委托方与编制机构按照市场服务价格自行确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二0一二年 五月 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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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计算

按照沪发改环资(2012)043号《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实行累进计算。 1. 1亿元以下(含1亿元)

1)节能评估报告书: 6万元×行业调整系数 = 2)节能评估报告表: 4万元×行业调整系数 = 2. 1亿元—5亿元(含5亿元)

1)节能评估报告书:[6﹢﹙工程费﹣1亿元﹚×0.000175] ×行业调整系数 =2)节能评估报告表:[4﹢﹙工程费﹣1亿元﹚× 0.0001] ×行业调整系数 = 3. 5亿元—10亿元(含10亿)

1)节能评估报告书:[13﹢﹙工程费﹣5亿元﹚×0.00014] ×行业调整系数 =2)节能评估报告表:[8﹢﹙工程费﹣5亿元﹚× 0.00008] ×行业调整系数 =4. 10亿元 以上

1)节能评估报告书: 20万元×行业调整系数 = 2)节能评估报告表: 12万元×行业调整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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