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案基础》教案:-第七课-图案的组织构成(单独纹样、适合纹样) 下载本文

《图案基础》教案: 第七课 图案的组织构成(单独纹样、适合纹样)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要求学生应掌握单独纹样、适合纹样制作方法,能够独立完成单独纹样与单独纹样的绘制。

[教学重点]

单独纹样与单独纹样的各种骨法 [教学难点]

单独纹样与单独纹样的设计变形。 [教具]

制作图案的基本工具 [授课内容]

图案的构成包括纹样组织和装饰构图两个部分。纹样组织主要是处理图案的基本纹样与其构成形式之间的协调问题,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目的性,组织的形式除了受作者的主观感受影响外,通常还取决于装饰的对象、目的、材料、制作工艺等因素。从总体上讲,图案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单独纹样、适合纹样、连续纹样三大类。而这三种形式又因各自的组台形式和骨法的不同,产生出多种形式的变化。装饰构图一般有格律体、平视体和立视体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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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纹样是指没有外轮廓及骨格限制,可单独处理、自由运用的一种装饰纹样。这种纹样的组织与周围其他纹样无直接联系,但要注意外形完整、结构严谨,避免松散零乱。单独纹样可以单独用作装饰,也可用作适台纹样和连续纹样的单位纹样。作为图案的最基本形式,单独纹样从布局上分为对称式和均衡式两种形式。

又称均齐式。它的特点是以假设的中心轴或中心点为依据,使纹样左右、上下对翻或四周等翻。图案结构严谨丰满、工整规则。再细分又可分为绝对对称和相对对称两种组织形式。

是指纹样关于对称轴或对称点形状、色彩完全相同,等形等量的组织形式。具有条理、平静、严肃、稳定的风格,力量感较强。按对称角度的不同,一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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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对称、上下对称、旋转对称三种形式。按基本型的组织动势又可分为独立式、相对式、相背式、交叉式、向心式、离心式和结合式等形式。

⑴ 不同对称角度的绝对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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