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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乡、三坪农场、五一农场驻地均为农副业生产乡镇。新疆化肥厂、盐湖化工厂、跃进钢铁厂、南泉区为化工焦炭生产基地及生活基地。

3.7 市域内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联系南山各点之间的公路,解决达坂城镇和吐乌大公路的联结问

题,市域内各乡镇电力、邮政、通讯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各乡镇的供水分别采取地面引水或深井抽水的方式解决。与市中心区紧接的大湾、二工、七道湾、地窝堡等乡基础设施与中心市区一并安排。

3.8 与周边城镇的关系

昌吉市、米泉市、五家渠(兵团农六师驻地)为乌鲁木齐提供粮食、

蔬菜、瓜果、水产和生猪,并分布化工、化肥、机械、电机、汽车装配、建材等工业。公路、电网、通信、供水和排水工程统一考虑安排。本着优势互补的精神进行有机衔接、合理分工、联合建设、设施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合理利用资源、发展融合经济。

阜康市、托克逊县、吐鲁番市要从交通设施、旅游、工业、农副产品

生产和加工等方面发展建设统筹安排、优势互补,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能为充分发展地区经济实力提供保证的城镇体系。

跨行政区划的规划建设中的问题,由乌鲁木齐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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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土地利用规划和空间布局

4.1 用地功能布局

保持 “双中心”的格局。将主城区划为九个片区,即天山区、沙依

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东山卡子湾区、机场区、北站区、西站区、头屯河区。各区主要功能如下:

天山区: 商业、金融、贸易、行政、居住、教育; 沙依巴克区: 居住、商业、对外交通、教育、一类工业;

新市区: 居住、教育、科研、外事、机械工业,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水磨沟区: 纺织、煤炭、电力、轻工、旅游、居住; 东山卡子湾区:石油、煤炭、化工; 机场区: 对外交通;

北站区: 铁路货场、物资仓库;

西站区: 铁路运输、编组机修作业、石油储运; 头屯河区: 钢铁、建材。

4.2 用地调整原则和措施

4.2.1 节约耕地、保护农田和生态用地。

4.2.2 人均用地指标、结构比例均要符合GBJ137-90的要求。 4.2.3 提高道路广场和绿地的人均用地指标和结构比例,居住用地、 工业用地和特殊用地的人均用地指标和结构比例要下降,其余用地可视实际需要调整。

4.2.4 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两个开发区、南湖片区、九家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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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大湾片区,将现有建设用地周边零星地块填空补齐,以改变城市用地分散的状态。

4.2.5 要注意用地制约因素对用地选择的制约,采取相应措施,尽 可能地化解其影响。

市区周边危险品库控制危险品储存量或外迁。

4.2.6 对尚存的砖厂生产取土用地进行取土标高及转产规划控制。 采取工程措施将不适宜建设的丘陵山地改造为建设用地。

4.2.7 保护市区内水体,分别按需要划出保护范围,适当扩大水面。

4.2.8 积极采取诸如对市中心区工业用地的“退二转三”,对简陋住 宅用地的改造,完善现有住宅用地内的绿化和市政设施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2.9 要注重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利用。

4.2.10 用地调整要考虑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要求。

4.3 各类用地调整

4.3.1 居住用地

4.3.1.1 规划期末增加居住用地964.6公顷,主要分布在新市区、水磨沟区和两个开发区。

4.3.1.2 加快对现存的四类居住用地进行改造,通过增加绿地、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来改善居住环境。

4.3.1.3 2005年人均居住面积11m2,2020年人均居住面积12 m2。

4.3.1.4 住宅层数以多层为主,高层住宅建设应通过论证确定。 居住区规划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落

实各类服务设施用地,规范中未作具体规定的项目指标(如小汽车停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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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结合国内经验确定。

4.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3.2.1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增加145.1公顷,主要分布在市区的卫星广场一带和南湖片。

4.3.2.2 卫星广场及附近地带为城市的新中心,以金融、商业、文

化体育设施为主,和大十字(位于天山区)共同形成“双中心”结构。

沙依巴克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在十月广场;水磨沟区中心在南湖路和克

拉玛依东路交合处。头屯河、西站、北站、机场、东山卡子湾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分别在八一路、中枢路、北站路、迎宾北路、石化厂前路等处。

4.3.2.3 行政办公用地

自治区级机构在人民广场一带,市级机构在西大桥周围,各区政府分

别位于东环路、经二路、北京路、温泉西路、西站路、乌奇路,另在南湖片安排市级机构用地。

4.3.2.4 商业金融用地

在卫星广场和钻石城(均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形成新的商业、

金融中心。

在和平路南端建民族综合商贸市场。 4.3.2.5 文化娱乐用地

建设新中文化中心,在分区规划中落实各区图书馆、文化馆的用地。 4.3.2.6 体育设施用地

在大湾和新市区安排自治区级体育运动中心的体育用地,市体育中心

安排在新农大南侧,在新兴街安排市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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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 所有学校用地必须保留,不得改做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