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述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目标及范围
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范围、监理人员的
岗位职责
第四章、 监理工作的任务与方法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2、 工程质量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3、 工程进度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4、 工程费用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5、 合同、信息、档案管理的任务和方法 6、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7、 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 8、 旁站监理方法 9、 交工期的监理方法 10、 环境保护的措施
第五章、拟使用房屋及办公、生活设施标准及工程质量检测设备的配
备
第六章、本工程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第七章、 施工阶段监理控制措施及相关流程图 第八章、监理工作制度 第九章、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章、向业主提交的监理资料 第十一章、组织协调和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章、企业服务承诺以及违约承诺
监 理 大 纲
第一章 概 述
我公司收到住宅集团四分公司大运河孔雀城7.1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地研究。本着对国家负责、对业主负责、为工程服务的宗旨,以“在监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理”的工作方法,坚持“科学、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原则,贯彻“监督、管理、协调、廉政、服务”的十字方针。我们按照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考虑充分发挥我公司标准化管理和各专业人员的技术优势,通过有效的管理,向业主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以确保顺利实现本工程的各项控制目标,争创精品工程,从而达到
高质量、高速度、低成本建设的目的。
我监理公司应着重在总体控制上大力帮助、支持总包单位对整个工程的技术、测量、质量、进度、材料的统一管理。严格防止各分包单位各自为政、互不相让,影响大局,一旦出现这种苗头应及时制止。总体的需要做到:制备监理过程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各类证件等;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体系;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一、监理工作范围
1.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监理工作范围是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
理,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协调管理服务,环境保护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控制。
1.2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的保修期结束止。非
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 1.3项目信息管理服务: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
咨询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以确保业主顺利的完成各
项报建工作,和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按计划投入使用。 1.4内业资料的管理重点以我公司系统的档案材料管理办法,督促承建
商及时建立和整理相关的内业资料,如实的签写相应意见,以保证竣工时施工单位能够及时的将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上交于建设单位。工程竣工时监理公司同时向建设单位上交完整的工程备案所用的监理档案。
二、监理工作目标
2.1本项目监理工作总目标
2.1.1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2.1.2合同条款履约率100%; 2.1.3质量投诉处理率100%; 2.1.4安全管理目标伤亡率为零 2.1.5业主满意度较高。
2.1.6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
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合同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故,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2.2 质量控制目标
2.2.1质量监理使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形成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最终形成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满足项目使用功能,业主满意的产品;
2.2.2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2.2.3本工程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2.3 进度控制目标
2.3.1在总进度目标下建立分阶段进度目标控制,通过进度动态控制
获得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2.4投资控制目标
2.4.1明确总投资目标并建立分部或单位工程投资控制目标,争取不
突破工程计划投资;
2.4.2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潜在的工程索赔。
三、监理工作依据及执行的技术标准
3.1 国家和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的法律、法规、办法、
条例(主要)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1.3《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1.5《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3.2 各类于工程有关的合同
3.2.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2.2《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2.3《有关材料、配件、设备购销合同》; 3.2.4《施工分承包合同》等。 3.2.5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3.3 勘测、设计文件
3.3.1《工程项目地质勘测报告》; 3.3.2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3.3.3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3.3.4有关标准图及设计修改通知等。 3.3.5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3.3.6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发出的其他文件和指示。
3.4 建设部、河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设,
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主要) 3.4.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3.4.2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4.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3.4.4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3.4.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