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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文本

1. 规划在城区给水水源和取水构筑物周围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在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和水库水域及其沿岸不得使用污水灌溉和施用有持久性、剧毒性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和水渠,以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创造条件进行绿化。

2. 规划要求城区卫生部门和供水单位应经常观察水源卫生防护地带以外的附近地区的污水排放、污水灌溉、污水传染病发病率、事故污染等情况;如发现有可能污染水源时,应及时报请地方行政机关责成有关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水源水质。

第二节 城区排水工程规划

第七十条 城区排水体制

规划近期老城区仍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远期将老城区合流管改为雨水管,新增一套污水管;规划新城区近、远期均采用分流制。

第七十一条 城区污水量计算

规划城区近期污水量约为3.6万t/d,远期为8.9万t/d。 第七十二条 城区污水处理厂选址

规划城区污水处理厂选址在城区胜利路与东环路交叉路口的西北角,占地3.48ha,近期日处理规模为1.5万t/d,远期为6.3万t/d。

第七十三条 城区污水管网规划

规划城区污水的排放以六五河和灌溉沟渠为界分为南、中、北3个污水排放区域,分别在灌溉沟渠城区段东端以及六五河南设污水提升泵站。规划南区污水经沿六五河的总干管收集后,通过污水提升泵站送入城区东部的污水处理厂中;中、北区的污水沿东西向的污水总干管收集后,亦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均排往城东北的城北改碱沟。

第七十四条 城区雨水量计算

本规划拟采用德州市的暴雨强度公式,即:

q=3082(1+0.7lgP)/(t+15)0.79 Q=ψ·q·F

式中,q为暴雨强度(F/S·ha);P为重现期(取1年);ψ为地面径流系数(采用0.5);F为汇水面积(ha);t为设计降雨历时(min),t=t1+mt2;t1为地面集水时间(采用15min);t2为管内流行时间(min);m为延缓系数(管道采用2)。

第七十五条 城区雨水管网规划

1. 规划城区雨水的排放采用分散排除的原则,利用管渠将雨水就近排入城区河道沟渠,充分发挥现有河道的排泄能力,减少管径和雨水提升泵站的设置。

2. 规划要求对城区现有的管渠按照暴雨强度公式进行复核。 3. 规划要求疏通城区内、外的河道沟渠,使雨水畅通排泄。

第三节 城区电力工程规划

第七十六条 城区用电负荷预测

规划城区近期用电负荷约为9.5万kW,远期约为16万kW。 第七十七条 城区变电站布点

1. 规划保留城区现状220kV夏津变电站,并随县域城乡用电增长情况相应扩容。

2. 规划近期利用城区现有的霍庄110kV变和华芳110kV变并扩容,以满足城区近期用电需求;规划远期在城北显德街与银山路交叉口东南以及城区西南部西环路东各建1座110kV变电站(变电容量为2×3.15万kVA)。 第七十八条 城区电网规划

1. 规划按10kV开关站服务半径为0.8km的标准,近期在城区设9座10kV开关站,远期设15座10kV开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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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划城区110kV高压配电线采用双回路架空线,导线截面不小于185mm。杆塔采用钢管塔,转角耐张力采用角铁塔;杆塔高度≮18m,档距控制在80-100m。110kV高压走廊防护绿地不小于15m宽。

3. 规划城区中压配电网采用环网布置,开环运行结构。远期中压配电线路采用电缆入地方式,沿道路东、北侧敷设;其主干导线截面为120-185mm2,分支截面≮70mm2。

第四节 城区通信工程规划

第七十九条 城区电话装机容量预测

规划城区近期装机容量为6.3万门,远期为15万门。 第八十条 城区电信局所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城南老电信局,近期装机容量扩容达6.3万门;规划远期使城南老电信局装机容量扩容至10万门,并在城北中山路与显德街交叉口东北新建电信支局1座,装机容量为5万门。

第八十一条 城区电信线路规划

规划城区主要电信线路均采用地下电缆管道工程,并沿道路西、南侧敷设;城区现状架空电信线路应逐步改为地埋。

第八十二条 城区移动通信规划

规划要求在城区按5-7km的有效服务半径配置无线通信基站。 第八十三条 城区宽带网络规划

规划近、中期争取在城区建设宽带网络公司,实现光纤到楼(FTTB);远期限制ADSL宽带上网,并扩建宽带网络公司,全面实现光纤到楼(FTTB)、光纤到户(FTTC)。

第八十四条 城区邮政局所规划

规划保留城区现有的3处邮政局所,近期新增5处邮政局所,远期在近期基础上再新增4处邮政局所。

第八十五条 城区邮政配套设施规划

1. 规划要求在城区人流量大的繁华地带、商业和服务业集中的地区以及体育文教娱乐区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安装信筒和信箱,并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2. 规划要求在城区楼房住宅区建设信报箱或信报收发室,在各条街巷钉装地区邮政编码标志。

第八十六条 城区邮政业务规划

规划要求城区邮政部门不断扩大和发展邮政业务,新增代办和物流配送业务,并加快新社区的邮政服务网点配套建设。

第八十七条 城区广播电视规划

1. 规划要求改建县广播电视中心,建成500m2的高标准、多功能演播厅。

2. 规划要求扩大调频广播电台的发射功率及增加播出时间,扩大广播电台的覆盖面积,提高无线电视台的播出差转质量,增加节目频道和内容。

3. 规划要求在城区增设音箱,使城区的大街小巷广播通响率达100%。 4. 规划要求夏津电视台实现节目制作、播出数字化,扩大计算机在制作、编辑、播出等多个环节的应用;同时,拓展新业务,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5. 为避免对广播和电视的干扰,规划要求短波发射台距居民集中区的距离:当发射功率为0.1-1.5kW时,最小距离不小于2km;当发射功率为10kW时,最小距离不小于4km。 6. 规划城区有线电视线路基本上沿主、次干路敷设;其它干路上可利用通信管道敷设有线电视电缆,但不宜与通信电缆共管孔敷设。

第五节 城区燃气工程规划

第八十八条 城区气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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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城区采用天然气作为气源,以管道天然气供气为主,辅以瓶装液化石油气。而管道供气又以天然气为主气源,液化石油气混空气(46:54)作为辅助及调峰气源。

第八十九条 城区气源设施规划

规划在城区南部南环路北选址建设天然气门站(或天然气储配站),用地1.04ha。

第九十条 城区储气量计算

规划城区天然气储配站容积近期为1.8万m3/d,远期为4.8万m3/d。 第九十一条 城区燃气输配系统规划

1. 规划城区采用中压B、低压二级管网系统的输配方式。

2. 规划城区输配管网按近、远期规划分别实施,管网尽量靠近负荷中心。

3. 规划城区燃气管线布置于人行道下或非机动车道下,位于道路西、南侧。

4. 规划城区调压站服务半径以0.5km为宜,且尽量布置在负荷中心。

第六节 城区供热工程规划

不同工业生产工艺的要求。

第九十五条 城区热力站规划

规划城区近期共设15座换热站,远期共设25座换热站。

第九章 城区环保环卫规划

第一节 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九十六条 规划目标 1. 主要污染物的宏观总量控制

规划城区近期工业粉尘与化学需氧量、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3年基础上减少10%,远期削减50%。

2. 穿越城区的河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规定的各功能标准。

3. 城区环境建设规划指标 表9-1 城区环境建设规划指标

指标 单位 km2 % % % % 近期(2010年) 18 50 70 40 90 远期(2020年) 30 100 90 70 100 第九十二条 城区集中供热负荷预测

规划城区近期集中供热总负荷为220t/h(蒸汽量),远期为370t/h(蒸汽量)。

第九十三条 城区集中供热热源规划

规划城区近期以夏津热电厂作为主要热源,同时保留城区现状各单位大院、居住小区的采暖锅炉;规划远期在城区东南部建设第二热电厂(供热能力为170t/h)。

第九十四条 城区供热管网规划

规划城区供热采用枝状管网,由热源引向各供热小区;供热管埋地敷设,不宜架空;工业用户可直接将供热管引入厂区,自备换热站,以适应

烟尘控制区面积 城区生活燃气普及率 城区机动车排气达标率 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 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第九十七条 城区环境功能区划 1. 一类环境保护区 主要有城区北部的近郊风景林带、城区公园以及新建的居住区、科研文教区与行政中心等。要求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45-50dB(A),夜间为40-4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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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类环境保护区

主要是居民生活区、商住混合区、居住工业混合区等,以居民生活污染和交通噪声为主。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执行一级标准;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0-55dB(A),夜间为45-50dB(A)。

3. 三类环境保护区

主要是工业区、仓储区。该区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65dB(A),夜间为≤55dB(A)。

第九十八条 城区环境保护措施

1. 规划要求加强老城区环境改造,搞好街道绿化,疏导车辆交通,重点建设排污系统,加强对垃圾的收集与处理,确保居民享有卫生的生活环境。

2. 规划要求把老城区中有污染的企业逐步搬迁到城北工业区。 3. 规划要求加强新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套建设,限制有污染工业的发展。

4. 规划要求各类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投入,特别是工业废水要统一处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原则。

5. 规划要求在城区严格控制三废排放量大的工业项目的新建,大力推行环保目标责任制。

第二节 城区环境卫生规划

第九十九条 城区环卫机构的设置

1. 规划按每5万人设置一个基层环卫机构的标准,近期在城区设3个环卫所(站),远期在城区共设5个环卫所(站);这些环卫所(站)同时作为环卫专用车辆停车场,用地规模1500~1800m/个。 2. 规划城区环卫车辆机具修造厂设在城区西北工业区内,用地面积可根据生产规模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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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规划城区环卫工人作息点按每1万人设置一个的标准,近期在城区设15个,远期在城区共设25个,具体位置由当地环卫部门相应确定,其建筑面积按每环卫工人占有3~4m2的标准来考虑,每处作息点的一般用地面积约为70m2/个,建筑面积约为75~100m2/个。

第一○○条 城区公共厕所的设置

1. 城区近期共安排40座公厕,远期共安排70座公厕。 ①在人口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沿道路按300~500m间距设1座,在一般街道按750~1000m间距设1座;

②在老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及新建小区按每km2不少于3座的标准设置,在没有公共卫生设施的住宅区按服务半径70~150m设置。

2. 城区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 在居住小区内按6-10m2/千人确定,在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按15-25m2/千人确定(按昼夜最高人数计),在广场、街道按2-4m2/千人确定,在商业街、购物中心按10-20m2/千人确定。

第一○一条 城区其它环卫公共设施的设置 1. 垃圾收集点

规划城区在采用垃圾袋固定收集、堆放的地区安排垃圾收集点,并设置垃圾容器,其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m。

2. 果皮箱

规划在城区的商业街道按25-30m的间距、在交通干道按50-80m的间距、在一般道路按80-100m的间距设置果皮箱。具体位置由当地环卫部门确定。

第一○二条 城区环卫职工人数与垃圾量

规划城区环卫职工人数按城区人口的2.5‰配备,近期共375人,远期共625人;城区垃圾量按1.2kg/人·d计,近期为180t/d,远期为300t/d。

第一○三条 城区垃圾转运站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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