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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R 其 R2 中 R3 二类居住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C1 C2 C 其 C3 中 C4 C5 C6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工业用地 M 其 中 W T S U M1 M2 M3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G 其 G1 中 G2 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用地面积(ha) 809.98 598.22 211.76 428.48 76.26 220.02 18.59 16.81 24.09 72.71 723.38 106.34 585.83 31.21 140.95 42.55 418.45 136.53 254.64 193.11 61.53 2955 51.52 51.52 3006.52 占城市建设用地 百分比例(%) 27.41 14.50 24.48 4.77 1.44 14.16 4.62 8.62 100 人均(m2/人) 32.40 17.14 28.94 5.64 1.70 16.74 5.46 10.18 7.72 2.47 118.20 夏津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文本

第六章 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 城区对外交通规划

第四十六条 规划将城区现状客运站搬迁至银城城街与建设街相交处的东南侧,并在砚池街与银山路相交处的西南侧设货运站。

第四十七条 规划修建北环路东段和东环路,完善城区外环路。

第二节 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第四十八条 规划城区形成“一环、三纵、八横”的路网结构。规划城区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共35条;其中,主干路间距为600-1000m,次干路间距为300-500m,支路间距为200-300m。详见表6-1。 第四十九条 规划城区主干路红线宽为42-50m,次干路红线宽为26-40m,支路为18-26m。沿主干路建筑一般后退5-10m,沿次干路后退3-5m。

第五十条 规划在城区商业服务比较集中的地区、休闲娱乐区、主要道路交叉口及对外交通设施附近设机动车停车场(共21处),在城区设加油站(共12个)。

第五十一条 城区广场规划

规划在文化街与中山路相交处的西南侧、中山路与河津街相交处的东北侧、显德街与中山路相交处的东南侧新建市民广场(共3个)。

第三节 城区公共交通规划

第五十二条 规划城区近期共需公交车75标台,远期共需170标台;近期共需出租车75辆,远期共需250辆。

第五十三条 规划在城区共安排12条公交线路,具体走向详见“城区

城市建设总用地 水域和其它用地 E E1 水域 规划城区总用地 注:“现状”指2003年底;“规划期末”指2020年,规划期末人口为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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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规划图”。

表6-1 城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等级 路名 步云街 胜利路 银城路 砚池街 河津街 朝阳东街 朝阳西街 文化街 广顺街 银山路 中山北路 中山中路 中山南路 城东路 东环路 南环路 西环路 北环路 延庆街 显德街 承宣街 崔公路 泰和街 建设街 大寺街 南城街 济运街 解放街 九龙街 银山北路 西城街 兴隆街 舜兴街 东苑街 建安街 北城街 永宁街 永济街 花园街 东城街 性质 综合性 交通性 交通性 综合性 综合性 综合性 综合性 生活性 生活性 交通性 综合性 综合性 综合性 综合性 交通性 交通性 交通性 交通性 交通性 综合性 综合性 综合性 交通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交通性 交通性 生活性 交通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生活性 红线(m) 42 42 50 42 50 42 30 42 42 42 50 56 42 42 42 42 42 42 30 30 30 30 30 26 26 40 30 30 30 30 30 30 30 26 18 18 20 26 26 18 长度(m) 4477 4386 4290 4340 4394 2780 2330 3562 2784 6613 2100 1394 3452 6923 7711 4784 7870 3975 3479 3350 3167 3099 1446 1053 2947 2826 4401 5159 2205 4368 2357 3080 3302 2479 2628 2212 2013 1885 1219 1498 备注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南北向 南北向 南北向 南北向 南北向 南北向 东西向 南北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南北向 东西向 东西向 南北向 南北向 南北向 南北向 南北向 南北向 南北向 南北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东西向 南北向 南北向 拟改名 元丰街 生活性 20 2287 东西向

第五十四条 规划城区近期公交路网覆盖率达80%,线网密度为2.5km/km2;远期路网覆盖率达90%,线网密度为4.7km/km2。

第五十五条 规划在银城路南、长途汽车站西侧布置公交总站,占地2.26ha。

第五十六条 规划城区公交首末站用地为1000-1200m2;中心区中间停靠站站距为500-600m,其它地区站距为800-1000m。规划要求城区两条以上公交线路的交叉处应安排公交枢纽站。

主 干 路 第七章 城区绿地景观规划

第一节 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五十七条 城区绿地规划指标

1. 规划近期城区人均公共绿地≥4m2/人,人均绿地≥6.5m2/人,绿化覆盖率≥20%。

2. 规划远期城区人均公共绿地≥7m2/人,人均绿地≥9m2/人,绿化覆盖率≥37%。

第五十八条 城区公园绿地布局 1. 市级公园 (1)城北水系公园:综合性公园,总面积74.91ha,拟利用现有灌溉沟渠水系并加以扩宽,为整个城区尤其是城北新区居民提供游憩、休闲场所。

(2)城东生态公园:综合性公园,总面积110.50ha,位于六五河与银城路、城东路相交处,作为供居民休憩、观赏的自然风景园。

(3)城中儿童公园:专类公园,总面积6.98ha,由临六五河的两块绿地组成,为城区儿童提供游乐场地。

(4)城西公园:总面积14.45ha,位于六五河与西环路交叉处,为以绿10

次 干 路 支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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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种植、观赏、游憩为主的综合性公园。

2. 居住级公园 规划在城区安排居住区级、小区级公园绿地共12处。 3. 街头绿地

规划沿城区主要干道安排若干街头绿地。 第五十九条 城区生产绿地布局

规划在城区文化街东端南部,以及北环路与青银高速路之间安排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面积分别为11.79ha及49.74ha,并设置集苗木生产、销售和管理三位一体的经营机构。

第六十条 城区防护绿地布局 1. 卫生防护林带 规划在城区各工业区与居住区分界的道路边,以及过境公路两侧和高压走廊内布置卫生防护林,并精心选择那些对有害物质抗性强、或能吸收有害物质的树种,林带总宽度一般不小于30m。

2. 水系防护绿带 规划沿六五河、城东干沟、东关沟、城栾干沟、规划城西干沟等水系安排20-50m的防护绿带。

第六十一条 城区附属绿地规划 1. 居住绿地

规划要求城区居住组团绿地服务半径不大于250m,居住小区组团绿地指标不少于1.0m/人;老城区改造的居住绿地指标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60%。

2. 交通绿地

规划城区道路行道树的选择应因地制宜,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度引种一些抗性强、易管理的风景观赏树种,其绿化设计应执行《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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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单位附属绿地

规划城区各单位建筑物周围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发展垂直绿化和草坪、花卉种植;其绿化树种以庭园观赏树为主,并提高地方树种比例。

第六十二条 城区生态绿地规划

规划在城区北环路和青银高速路之间安排大片的生态林地。

第二节 城区景观规划

第六十三条 本规划按照“点、线、面相结合”的手法来进行城区景观规划与建设,形成“水网串绿”的夏津城市景观特色。

1. 景观点:4个一级景观节点+4个二级景观节点+4个绿色景观节点 (1)4个一级景观节点:分别位于中山路与显德街、银城路、河津街、朝阳街交叉处,要求以较大型公共建筑与绿化、广场结合形成。

(2)4个二级景观节点:分别位于城北、城东、城东南、城南对外出入口地段,体现城市门户景观形象。

(3)4个绿色景观节点:为规划城区的4个市级绿化公园,以软质绿化、开敞空间为主体景观。

2. 景观线:2条滨水景观带+4条主体景观轴

(1)2条滨水景观带:即六五河城区段滨水防护林和以灌溉沟渠为基础的滨水景观带,要求以自然水体和防护绿化作为主体景观要素,辅以游憩设施,成为市民休闲、赏景的场所;两侧的滨水建筑(主要安排公共建筑)应作到通透明快、起伏有致,露水衬绿、相得益彰。

(2)4条主体景观轴:规划以中山路、步云街、银城路、朝阳街这“一纵三横”共4条城区主干路作为城区4条主体景观轴线或景观大道,通过控制道路两侧界面上的建筑高度、形式、色彩、风格,形成与道路空间尺度相适应、高低变化有致的街景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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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景观面:8个景观区

(1)旧城商贸中心景观区:以商业建筑景观为主,体现繁华、热闹、亲切的旧城商业氛围,并形成连续性的商业街道空间界面。

(2)城北行政中心景观区:体现现代办公建筑简洁明快、庄重朴素的风格,使开敞空间与公共建筑有机结合,构成开放式现代行政中心景观面貌。

(3)城西北和城西现代工业景观区:体现现代化工业园区风格,建筑布局宜规整有序,简洁明快。

(4)城东北现代居住文教景观区:注重室外环境建设,体现温馨、宁静、欣欣向荣的居住教育氛围。

(5)城东现代居住景观区:结合六五河、城东干沟等水系绿化,形成环境宜人的现代居住景观风貌。

(6)城东南和城西南旧城居住风貌区:部分保留现状较好的传统民居,通过调整与改造,形成低层与多层相结合的、具有旧城风貌特色的居住景观。

第六十四条 城区其它景观要素规划 1. 广场景观

规划要求城区中的3处广场均以开敞空间、绿化小品为重点,形成节点地标作用的公共空间场所。

2. 夜景规划

规划要求重点形成城北行政中心、城南旧城商贸中心以及中山路、银城路、步云街、朝阳街和3个广场的夜景照明,使其在夜间亦能显示夏津城区的景观结构特征。

3. 建筑景观

规划要求城区建筑的体量、尺度与环境相协调,高低错落;新建建筑屋顶形式应富于变化,居住建筑屋顶宜采用坡顶或退台屋顶形式。新建建筑尽量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以浅白或浅灰为基调。

4. 广告景观

规划城区的广告设置应利于城区环境美化,切忌乱铺乱贴,遮挡建筑立面。

第八章 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第一节 城区给水工程规划

第六十五条 城区用水标准及需水量预测

规划城区居民近期人均生活用水量指标为120L/d,远期为150L/d;城区近期总用水量为5万t/d,远期总用水量为10.4万t/d。

第六十六条 城区水源选择

规划以夏津水库作为城区主要的供水水源,同时以地下水作为辅助水源。

第六十七条 城区水厂规划

1. 规划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城区现状自来水公司,主要负责老城区的生活、市政用水。

2. 规划在城区东部、308大道与六五河交叉处以北新建水厂,近期供水能力达4万t/d、远期达9万t/d,用地规模为2.5ha。

第六十八条 城区输配水管网

1. 规划在老城区利用现状供水管网作为供水支管,新增供水主干管;在新城区新建供水干、支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规划城区供水采用环状管网。

2. 规划城区供水大致分为南、中、北3个供水区,各区供水主干管成环布置,管径在DN400-DN600之间;次干管管径在DN200-DN350之间,支管管径为DN150。

第六十九条 城区水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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