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 5009.1-2014(施工用电部分) 下载本文

14 易燃、易爆区域内的金属构件应可靠接地。当区域内装有用电设备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当区域内无用电设备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金属房间、箱体金属门应和门框用铜质软导线进行可靠电气连接。

15 施工现场配置的施工用氧气、乙炔管道,应在其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50m 处安装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相邻平行管道之间,应每隔20m 用金属线相互连接。

16 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金属管道应可靠接地,不能保持良好电气接触的阀门、法兰等管道连接处,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跨接线。 4.6 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于山区或多雷地区的施工用变电所、箱式变电站、配电室应装设防雷接地装置;高压架空线路及变压器高压侧应装设避雷器;自室外引入有重要电气设备办公室的低压线路宜装设电涌保护器。

2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内高度在20m 及以上的钢脚手架、幕墙金属龙骨、正在施工的建(构)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当以上设施在其他建(构)筑物或装置的防雷保护范围之内时,可不重复设置防雷保护装置。

3起重吊装等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可靠电气连接。

4 机械设备或设施上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穿入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

5机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所连接的PE 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独立避雷针应设置集中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其与电力接地网、道路边缘、建(构)筑物出入口的距离不得小于3m。当小于3m 时,应铺设使地面电阻

率不小于50k?·m 的50mm 厚的沥青层或150mm 厚砾石层。

7 避雷接地应做到可见、可靠、可测量;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雷雨季节前、后分别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8集中接地装置若与电力接地网相连时,与接地网的连接点至变压器接地导体(线)与接地网连接点之间沿接地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5m。

9山区、丘陵地区作业的移动式起重机处于其他防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外时,应安装独立的避雷装置。避雷线宜采用多股铜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