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促进我县校本研修工作有序的高效发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校本研修工作,增强教师为教育服务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建设学习型学校和学习型教师群体,落实每位教师五年内必须接受不少于360(其中集中培训120学时,远程在线培训120学时,校本研修120学时)学时的继续教育教育岗位培训,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研修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审核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邓文明
成员:胡义刚 王义平 龙腾海
审核组:由校本研修领导小组成员和学科教研员组成。 二、认定程序
1、听学校校本研修领导小组汇报。 2、走访教师,了解学校校本研修工作。 3、查看资料:
(1)学校资料:学校校本研修组织机构、相关研修制度、学校校本研修计划、评估考核办法、活动安排、大型活动资料,研修会议记录等。
(2)教师个人研修资料:《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及佐证材料。
4、学时认定
(1)每个教师所有资料按《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项目次序排列,一人一档。学校先对教师材料进行初审(小学以镇中心小学为单位),填写《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并初审认定学时,汇总形成本校《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信息一览表》(见附表)。
(2)学时确认采取县局抽查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县局考核组每校随机抽查一定比率的教师,现场逐人查看教师《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和佐证材料,复核学校认定的学时,凡是学校认定无误的现场确认,学校认定不符合要求的须由学校重新考核后报请县考核组复审。县考核认定后汇总全县《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信息一览表》,并上报市局予以复核确认。
5、总结发证
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审核结束后,县局将对各校开展校本研修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汇总分析基层意见建议,完善学时认定评价标准。凡是学时认定合格教师将根据市局有关规定办理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三、学时认定标准
1、教学专题研修(每学年最高认定8学时):以解决本校新课程教学问题为主(包括课时教学设计、单元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课例等),凭活动记录、案例材料等,分别认定2学时每次。
2、 教学设计与应用(每学年最高认定12学时):内容含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凭有效证明及教案,按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每节课分别按2、3、4、5、6学时
认定,同一课题在不同层次重复上课,以最高层次计。
3、教学诊断与反思:
(1)听评课(每学年最高认定10学时):重点检查课堂教学评价新技能、新方法和课堂教学评价反思方法的全员训练活动,每位教师每学期要有20节以上听评课(记录要有点评意见)。 (2)问题研讨或集体备课(每学年最高认定10学时):重点检查学校对教师在自学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分学科分层次组织进行研讨,提出解决校本问题的方法和策略情况。学校要有记录、签到簿等。每次研讨时间不低于1小时,折算校本培训2学时。 (3)岗位自学(每学年最高认定8学时):个人专业发展5年规划、学期分解计划。学习笔记或心得(每学期5000字以上),包括政治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教师个人业务学习笔记(教育叙事、教学反思、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
4、教育科研成果:
(1)教师撰写的教学论文、案例研究、教学反思等,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获奖或发表的,以证书或刊物原件为据,每篇分别按2、3、4、5学时认定,重复获奖的以最高级别计。每年折算校本研修学时不得超过8学时。
(2)课题研究:本年度参加国家、省、市、县级课题研究并已结题的课题承担人可分别折算校本培训30、20、10、5学时。 (3)校本课程开发: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发校本课程,编订校本教材并用于实际教学的可折算校本培训30学时每册(编订者按所承担工作量分配学时)。
5、集中研修(每学年最高认定10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研修活动以及上级组织的在校培训活动(如阳光师训、辅导讲座、
专题报告等)。每次活动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折算校本培训2学时。
6、网络运用(每学年最高认定10学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共享教育教学资源,拓展专业发展渠道,转变专业学习方式,并形成经验,积极上传优质研修成果资源到县教育网站或县教研网(群)供全县共享,每次折算校本培训1学时。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规范整理校本研修资料,将教师开展校本研修情况纳入教师年度工作、评优树模和绩效工资全面考核。
2、考核组要严把认定标准,公平公正地审核资料,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
3、县局审核结束后,各校要按计划及时安排下一轮(年)校本研修工作,完成剩余学校的认定。5年内(第一轮截止2015年)个人校本研修未达到120学时的,县局将予以通报并要求其利用假期自费集中培训补够相应学时,第一轮平均每年认定不够40学时的教师,当年不能评为优秀,不能申报职称晋升,不能参加评模选优,不能推荐参加省市教学能手评选等活动。
4、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各学校必须在每年5月30日前完成学校考核工作,并及时整理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者,县局当年不进行考核。
附表:
1、《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表》 2、《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信息一览表》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