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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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 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 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3. 轻微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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