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报建缴交易地建设费及免建免缴的有关规定 doc 下载本文

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报建、缴交易地建设费

及免建免缴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汕头经济特区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特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必须按以下的规定办理人防工程的报建手续:

一、应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报建的建设项目

1、新建、扩建、改建等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

2、新建、扩建、改建等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应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

(附注:地面总建筑面积,指地面建筑标高±0.00以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

二、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的建设项目

1、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其建筑总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下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对以下因地质、地形或施工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向市人防办申请并得到批准的,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xxxx室易地建设费。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线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安全的;

3、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可以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1

三、对以下民用建筑项目,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可办理免建防空地下室及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

1、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

2、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它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

人防工程报建程序

(一)人防工程拆除 1、提交资料:

人防工程拆除报告 2、办文

经市人防办核实资料无误,工程人员现场勘查属实后,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人防地下室拆除意见批复》。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二)结合民用建筑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属“免建免缴”的 1、提交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一份; (2)填写《人防工程报建表》;

(3)提交《工程项目免建免缴的申请报告》。 2、办文

经市人防办核准后,办理《免建人防地下室、免缴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意见批复书》。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三)结合民用建筑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属“缴交易地建设费”的 1、提交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一份;

2

(2)填写《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申报表》; (3)提交《工程易地建设申请报告》;

(4)项目规划总规图、规划部门已审核的方案图(含电子文件)、规划部门审批表。

2、办文

经批准后发《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书》,建设单位到指定银行交费后,再到人防办换取缴款发票并在报建图纸上盖人防办公章。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四)结合民用建筑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属“配套建设”的,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出具初步设计要点 1、提交资料

⑴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一份;

⑵ 项目规划总规图、规划部门已审核的方案图(含电子文件)、规划部门审批表。

2、办文

经核准应配套建设人防地下室面积及防护等级后,发《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方案的设计要点》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文完毕。 第二阶段 初步设计图纸或方案图的审核 1、提交资料

⑴填写《人防地下室申报表》

⑵初步设计图纸二套(审查通过后一套由市人防办存档,另一套加盖人防办工程图纸审核专用章后返还建设单位;

⑶建设单位与人防设备生产单位签订设备购置合同一份(复印件) 2、办文

经审查核准后,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图审核意见,并在规划方案图会签栏上加盖单位印章。

3、服务承诺

3

资料齐全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办文完毕。 第三阶段 施工图审核 1、提供资料 施工图一份 2、办文

经审查核准后,发施工图审核意见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

报建程序图如下:

个工作日内办文完毕 4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