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制鞋、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 下载本文

对应的油墨及其配套有机溶剂VOCs含量(pi)以供货商提供的物质安全说明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或物质检测报告中VOCs组分含量为核定依据。若无MSDS或物质检测报告,可参考表1-2取值。仅能确定油墨及其配套有机溶剂名称的企业推荐取表1-2的中间值。

治理设施治理效率(η)优先采用实测数据,若无实测数据采用表1-1推荐数据取值。

表1-1常见治理设施治理效率

治理效率(%) 治理设施 参数设计符合技术要求、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吸附法 吸收法 药液喷淋 水喷淋 吸附-催化燃烧法 低温等离子体法 光催化氧化法 生物法 45~80 40~50 5~15 65~95 50~80 50~80 50~80 取值说明:

(1)当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参数设计不合理,治理效率为0。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①车间未能有效密封,存在大量无组织排放;②未能按要求及时更换活

性炭或吸附药液;③治理设施未运行;④生产车间大,治理设施设计风量不够,工作点无明显正压或负压;⑤废气组成对治理设施造成影响而未采取有效的前处理方式、治理设施参数设计达不到治理技术本身要求。

(2)治理设施虽能正常运行,但存在以下情况时取较低值:①吸附剂更换频率较低,吸附剂填充量不够;②吸收塔中空塔气速、液气比条件达不到最优;③催化剂工作温度、设计空速不满足要求。

(3)治理设施参数设计符合技术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更换耗材,治理设施能正常运行可取平均值。

(4)当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治理设施联合治理时,治理效率可按照公式(1-2)计算。

(1-2)

式中:ηi—某种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 1.6.2 新建企业排放量核算

油墨及其配套溶剂的用量(mi)以工程设计文件作为核算依据,VOCs含量(pi)参考表1-2进行核算,治理设施治理效率(?)采用设计文件中的取值,当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治理设施联合治理时,治理效率可按照公式(1-1)计算。

表1-2广东省常见原辅材料VOCs含量参考比例

油墨 印刷VOCs含方式 类型 主要成分 量p(%) 二甲苯、环己酯、乙酯、颜料、合成树脂、溶剂植物油、矿物油、型 助剂、溶剂 平印 水溶颜料、乙醇、松香、型 水 0%~10% 异丙醇、水 (水) 性剂 100%/0%油、表面活(水) 酸二甲酯 乙醇、乙80% 二醇 乙醇、白电100%/0p% 二醇甲醚醋酸酯、戊二20%~乙醇、丙二醇甲醚、丙100% 异丙醇、60%~乙醇 汽油、甲苯、100% 主要成分 VOCs含量主要成分 VOCs含量主要成分 VOCs含量稀释剂 润版液 洗车水/清洗剂 p(%) p(%) p(%)

丁酮、甲基异丁基溶剂酮、甲苯、异丙醇、凹印 型 乙醇、丙醇、乙酸 乙酯、乙酸丙酯 水溶丙二醇、水性丙烯70% 45%~乙醇、正丙醇、异丙醇、乙醇、甲苯、甲基异丁基酮、丁酮、100% 乙酸乙酯、正丙酯、甲异丙醇 苯、丙酸、异丙酸 — 乙酯、丁酮、 100% 100%/0%型 凸/柔丁酮、甲基异丁基印 溶剂酮、甲苯、异丙醇、型 乙醇、丙醇、乙酸乙酯、乙酸丙酯 45%~70% 甲基乙丁基酮、丁酮、100% 乙酸乙酯、正丙酯、甲异丙醇 苯、丙酸、异丙酸 乙酯、丁酮、 乙醇、正丙醇、异丙醇、乙醇、甲苯、酸乳液、水性颜料、0%~5% 水性消泡剂 乙醇、水 (水) — 乙醇、水 100%/0%(水)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