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讲课资料 下载本文

授课班:段级联锁试验员培训班 授课目的:工区级联锁试验培训 授课人: 授课课时:12H 第一节 基本要求

1.信号联锁设备必须符合“故障一安全”原则,必须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信号设计规范》以及铁路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2.信号联锁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联锁管理、工程验交联锁管理、联锁关系(电路)变更以及科研项目试验的联锁管理等。

3.段信号联锁管理实行段、车间、工区三级管理。段设联锁主任和一定数量的联锁工程师;车间设专(兼)职联锁工程师,负责信号设备的联锁管理工作;工区由经段联锁试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负责日常维修过程中的联锁试验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联锁管理实行岗位负责制,联锁管理及试验人员享受高一级待遇。

4. 持证岗人员范围:段信号技术科、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科、质检科、信号试验室、车间参加联锁管理、试验人员,电务值班员、CTC(TDCS)中心、信号工长等。各级联锁试验人员负责相应范围的联锁试验工作,不得以下级代替上级进行联锁试验。

5.信号工区联锁试验人员职责

a.负责日常维修工作中的单项设备试验。

b.参加年度联锁关系检查试验和Ⅲ级施工中单项设备检查试验。

c.经常访问使用人员,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上报。

6.联锁纪律

a在信号设备上进行试验或采用革新项目,变更联锁图表、电路图、信号显示方式及器材规格按下列规定办理:

b.改变主要器材规格、变更信号显示方式、改变部颁标准设计,须经铁道部批准。

c.变更信号设备联锁关系、修改电路图及联锁软件,由铁路局批准。

d.计算机联锁软件功能超出制式检测范围时,应重新进行联锁软件检测。

e.变更接点组(不改变联锁条件)、配线图由电务段批准。 f.电路修改后,电务段应及时修改图纸并存档。

7.信号设备联锁关系的临时变更或停止使用,须经铁路局许可。 8.各种监测、遥信、报警电路等必须与联锁电路安全隔离,不得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未经铁道部批准,不得随意借用联锁条件。

9.未经规定程序审批不准进行信号电路和联锁软件修改 。 10.防止联锁失效应重点注意:

a.防止联锁试验不彻底,造成的联锁失效。

b.防止尚未纳入联锁的设备与既有联锁设备连接,造成的道岔错误转动、信号错误开放。

c.防止道岔配线错误,造成道岔错误表示。 d.防止挤切销非正常折断,造成道岔机械锁闭失效。 e.防止信号电缆绝缘不良,造成接地、混线。 f.防止室内外设备状态(位臵)表示不一致。 g.防止电源对地漏电流超标。

h.发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必须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进行登记。

11.联锁试验

联锁关系检查试验分为施工联锁关系检查试验、年度联锁关系检查试验和日常维修(包括故障处理、应急抢险)联锁关系检查试验。

12.微机联锁站(含软件修改)施工联锁试验小组应先安排有试验资质的人员带齐相关图纸及联锁试验表格,以联锁表为基准,与生产厂家进行全面仿真试验,仿真试验结果由厂家和电务段双方签认。在联锁试验过程中,对TDCS(CTC)信息码位与联锁软件同时核对,确保码位信息100%正确。

5.9 区间联锁试验有关规定:

5.9.1 方向电路试验。必须对两咽喉的上、下行线路分别按照正常改方、辅助改方、辅助改方后开放出站信号(按照电路要求进行开放信号试验)、接近锁闭、站间联系电路、其它结合电路等项目进行全面试验。

5.9.2 信号机试验。分别按照整列和单机顺序进入区间(包括每个分割区段)对每一架信号机(包括进站)的显示、灯位进行三对照核对试验。同时,对每架信号机(包括进站)红灯转移、灯丝电流、灯丝转换和灯丝报警进行测试和试验。

5.9.3 轨道电路试验。对每一个区段(包括分割区段)三对照核对,并对每个区段的入口电流、残压进行测试。

5.9.4电码化试验。对每个区段(包括分割区段)所对应的信号机在各种显示状况下的低频、载频逻辑关系进行一一核对。

5.9.5 区间与站内结合电路试验。分别开放每个接车进路的进站信号机,在各种信号显示状况下,对相关区间通过信号机、轨道电路按照相应项目进行试验。

5.10 日常维修联锁试验有关规定:

日常维修中必须严把施工、检修和故障处理环节的单项设备检查试验关,并及时处理设备使用过程中联锁关系存在的问题。

5.10.1 单项设备更换、故障处理、设备损坏修复、设备冗余补强、新技术设备器材更换后,应进行单项设备检查试验,试验应有详细记录。

5.10.2单项设备更换、设备冗余补强、新技术设备器材更换后的设备检查试验项目,由车间主管工程师确定,车间主任审批;应急抢险、故障处理的联锁或设备检查试验,由电务段生产指挥中心(或车间负责人)按影响范围确定联锁试验项目,指挥值班人员进行试验。

5.10.3 经常走访设备使用单位,了解、收集设备使用过程中联锁关系存在的问题,并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处理,确保联锁关系正确。

6. 联锁人员的素质、资格、培训、考核 6.1 素质及资格

6.1.1 联锁人员应熟悉所属(管内)站(场)、区间设备分布情况及设备原理,熟练处理设备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