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党员干部学习测试题多选题解析 下载本文

121.《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所说的“移居国(境)外”是指(ABC)。

A.获得外国国籍

B.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C.获得国(境)外长期居留许可 D.在我驻外机构工作

解析——《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工作人员,但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和通过其他途径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前款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123.《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适用人员违反规定,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等方式予以处理。(ABD)

A.批评教育 B.组织处理 C.实行问责

D.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解析——《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人员违反本规定,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

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125.《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ABD)

A.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B.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 C.以赠送的方式向请托人赠送的物品 D.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解析——《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一、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 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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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有:(ABC)。

A.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违纪数额 B.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违纪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违纪孳息处理

C.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违纪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违纪孳息处理

D.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违纪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可不予追缴

解析——《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二、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违纪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违纪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违纪数额。

127.《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下列符合上述情形的有:(AC)。

A.某人出资100万元,与某领导合作开办公司

B.某人出资100万元开办公司,并请某领导为公司题字

C.某人出资50万元,借给某领导50万元,双方合作开办公司

D.某领导的朋友开办了公司但经营不佳,于是该领导私下里给予管理和经营

解析——《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三、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而获取“利润”的,以违纪论处。

128.《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违纪后,因自身或者与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违纪。以下行为符合不影响认定违纪的有:(AC)。

A.甲按照其领导授意,违规为他人办理了请托事项,事后请托人送给甲妻子一个名牌手提包。一年后,甲得知其领导因为违纪问题接受调查时,马上让其妻子将名牌手提包退还请托人

B.请托人到甲办公室拜访,希望能够安排其女儿在甲单位占个编制并予以关照,使其女儿能够专心准备考研。甲当即表示很为难,无法答应,无奈请托人纠缠不休,临走时还强行塞给甲某一个装有现金的袋子。甲待请托人走后,反复思考后主动向领导报告了此事,并将现金交给纪委保管

C.甲先后接受乙、丙两名请托人财物,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乙请托人的要求,乙请托人心生不满于是举报甲,甲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将丙请托人赠送财物上交

D.甲在办公楼垃圾筒里捡到一手提包,内有现金5000元、手机一部和部分杂物,甲将手提包放在办公室一夜后,上交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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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十、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违纪。违纪后,因自身或者与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违纪。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

知》

13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离休、退休干部和受党政机关委托、聘任从事公务的人员),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包括()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ABC)

A.礼仪庆典 B.新闻发布会 C.经济活动 D.以上都不是

解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一、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离休、退休干部和受党政机关委托、聘任从事公务的人员),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包括礼仪庆典、新闻发布会和经济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凡违反规定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者,要坚决追究,根据数额多少和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索要或暗示对方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的,要从重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13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规定,对于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ABC)

A.不登记 B.不如实登记 C.不上交

D.以上都不是

解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第四条 对于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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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不上交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41.《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备案。(ABC)

A.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 B.财政部门

C.纪检监察机关 D.组织人事部门

解析——《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14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ABC)

A.党委(党组) B.纪检监察机关 C.组织人事部门 D.社会保障部门

解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146.下列哪些情形,按照规定应当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ABC) A.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B.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C.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D.在参加民主推荐时推荐的人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

解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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