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应遵守联交所规定,即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其中9:00至9:15接受竞价限价盘;9:30至12:00及13:00至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接受增强限价盘。撤单时间为9:00-9:15;9:30-12:00;12:30-16:00。
4、什么是联交所开市前时段?
答:联交所开市前时段用以确定开市价。
开市前时段是在早上开市前增设的交易时间。联交所参与者可在该段时间将买卖盘输入交易系统作单一价格竞价。
在开市前时段,买卖盘积累到一段时间后,会在预先设定的对盘时段中对盘(即报价撮合)。也就是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
在开市前时段,交易系统只接受输入“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指令,其中,港股通投资者只可以输入“竞价限价盘”。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偏离上日收盘价或按盘价(最近参考平衡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每个买卖盘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开市前时段又分为以下的交易时段:
时段 时间 交易规则 输入买卖盘时段 上午9:00至上午9:15 只接受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输入 注:港股通投资者只可以输入竞价限价盘,并且期间仅能撤单而不可以修改订单。 对盘前时段 上午9:15至上午9:20 只接受竞价盘 注:港股通投资者不能输入“竞价盘”,因此,不可以在9:15-9:20之间输入订单。 1、投资者不得在交易系统内输入、更改及取消买卖盘; 对盘时段 上午9:20至上2、已经存在的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以竞价盘为先)、价格及时午9:28 间等优先次序对盘; 3、在此时段确定每一只证券的最终参考平衡价格(即开盘价)。 上午9:28至上午9:30 至早上9:30持续交易时段开始前,不能将买卖盘传递至联交所的交易系统。 暂停时段 投资者可以通过联交所网站“市场运作”项下的“证券交易运作”内“交易机制”栏目,了解更详细的交易规则与机制。 5、目前,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是怎样规定的?
答: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至中午12:00、中午12:00至13:00(延续早市)以及下午13:00至16:00是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其中,12:00至13:00为延续早市时段,只适用于指定证券,而港股通股票不包括在内,因此,对于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在这一时段是无法参与交易的。
在持续交易时段,一方面,交易系统会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另一方面,交易系统只接受“限价盘”、“增强限价盘”及“特别限价盘”。注意,港股通投资者仅可输入“增强限价盘”,而不可输入“特别限价盘”。
在此时段,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偏离按盘价(最近参考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同时,每个买卖盘的数量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6、投资者持有港股通股票超过一定比例是否需要披露?
答:是的。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首次持有上市法团5%或以上任何类别带有投票权的股份(香港上市法团可发行不带有投票权的股份)的个人及法团(该主体被界定为上市法团的大股东)必须披露相关信息:
1、在该上市法团持有的带投票权的股份的权益及淡仓(即空头头寸);
2、所持有上市法团的股本衍生工具,包括大股东持有、沽出或发行的股本衍生工具,以及大股东行使、转让或不行使该衍生工具之下的权利,该权利可能导致股份会被交付予持有人或由持有人交付他人。
3、下列有关大股东权益及淡仓的变动:
(a)持股量的百分率数字上升或下降,导致大股东的权益跨越某个处于5%以上的百分率整数(例如,大股东的权益由6.8%增至7.1%,即跨越7%时需披露其权益变动);
(b)大股东持有需申报的权益,而该股份权益的性质有所改变(例如,行使期权);
(c)大股东持有需申报的权益,以及在披露期间持有或不再持有超过1%的淡仓(例如,大股东已持有某上市法团6.8%的股份权益,并持有1.9%的淡仓);及
(d)大股东持有须申报的权益,而淡仓的百分率数字上升或下降,导致大股东的淡仓跨越了某个处于1%以上的百分率整数(例如,大股东已持有某上市法团6.8%的权益,而淡仓由1.9%增至2.1%)。
具体申报的时间为,大股东在知悉上述事件的当日起的3个营业日内。在购买股份时,大股东通常应在订立有关购买股份的合约后3个营业日内送交通知存档;售卖股份后,大股东通常需要在结算日(即有关股份交付予买方当日)后3个营业日内送交通知存档。但是,《证券及期货条例》并未禁止该大股东在该3日内买卖有关上市发行人的股份。
以上只能扼要地说明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无法详尽表述所有情形,因此,个别案例须视情形而定。
7、大股东豁免申报其权益的情形时怎样的?
答:在规定的情形下,大股东也可以豁免申报其新的权益。也就是,尽管大股东取得股份权益或不再持有股份权益,以及其权益的百分率水平因跨越某个百分率水平,但是在满足相应情形规定时,无须申报其新的权益。
具体如:(a)其权益的百分率水平相等于或低于其在“最后一次具报”时所申报的百分率水平;及(b)其在“最后一次具报”时所申报的权益的百分率数字与他自那时起的所有时间内的权益的百分率水平之间的差别,少于有关的上市法团属同一类别的已发行股本的0.5%。
沪港股票投资规则差异
请问香港股票市场和A股市场在交易规则上有哪些差异?
答:香港股票市场与目前A股市场在制度和规则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内地投资者在参与港股通投资前,需要仔细了解下列差异,否则可能会面临诸多风险。
一是沪港两地交易时间的差异。
在联交所,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9:30至12:00为上午持续交易时段,13:00至16:00为下午持续交易时段。提示投资者,在圣诞、新年、农历新年前夕,仅有半天交易,因此,港股通的投资者对此要特别留意,避免因忽视了两地交易时间差异而可能错失的投资机会。
二是是否设置涨跌停板制度的差异。
在内地A股市场,设有涨跌停板制度,也就是如果某只股票的价格涨跌幅度超过了规定的百分比,那么该股票就会停止交易一段时间,因此,在某一个交易日内,某只股票价格的涨跌幅波动是有限的。在联交所市场,则不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因而股价波动可能相对而言更加剧烈,投资者应当充分注意到港股在价格剧烈波动时可能面临大量损失的风险。
三是有关回转交易制度的差异。
在内地A股市场,实行T+1交易制度(债券等少数产品除外),也就是说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在第二天才能卖出。与此不同,联交所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制度,即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可以当天卖出,因此,投资者可以在一个交易日内对同一只股票进行多次买卖交易。对于沪港两地市场的这方面差异,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
四是有关股票交收制度的差异。
在内地A股市场,结算周期一般为T+1日,也就是当天卖出的股票,投资者在第2天就可以收到款项。与此不同,香港市场证券结算与经纪商之间的结算周期为T+2日,即投资者卖出股票后,至少需要2天才能收到此款项。此外,投资者在买入股票前应预先全数付款,在卖出股票前也必须有足额股份托管于有关股票经纪商。对于此项差异,投资者在参与港股通投资前应当先向证券公司了解有关港股通股票收付和资金结算安排的相关事宜,做好流动资金管理。
五是有关股票报价显示颜色的差异。
在内地A股市场,就股价显示的颜色而言,红色代表股价上涨,绿色代表股价下跌;与此不同,在联交所市场,股份上涨时,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对此,参与港股通的投资者还需特别留意,切记不同行情报价颜色显示的含义,规避因对此的误解而做出错误决定,并遭受相关损失。
六是有关整手股数的差异。
在内地A股市场,每手交易单位统一为100股。但是,在香港市场,上市公司可以自行设立不同数量的每手股票交易单位,对此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港股通投资者对此要特别留意,避免在不了解相关规则的基础上因交易单位错误而导致损失放大。
七是有关股票报价价位的差异。
在香港联交所市场,不同港股股票的报价价位依据股价而定。股价越高,报价价位越大,投资者应了解联交所《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价位表,避免申报价格因不符合规定无法成交。
八是有关停牌制度的差异。
香港联交所规定,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施。此外,不同于内地A股市场的停牌制度,联交所对停牌的具体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只是确定了“尽量缩短停牌时间”的原则,对此,港股通投资者要随时关注联交所及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避免错失复牌后的投资机会。
九是有关退市制度的差异。
沪港两地股票市场均有退市制度。在A股市场,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例如,ST及*ST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但是,在联交所市场,没有风险警示板,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的主导权。这使得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较A股市场相对复杂。港股通投资者应予以关注。
此外,香港市场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则与内地市场存在的差异,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联交所《交易规则》、《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降低因对相关规则不了解造成的投资风险。
港股通股票停牌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