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职责及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妇产科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一、产科重症监护室为高危孕产妇的抢救、监护及治疗专用,应随时做好应急抢救的准备。

二、产科重症监护室设专业管理,一切抢救器械、物品、药品、氧气湿化瓶均需固定放置,保持设备完好,标记清楚,以备再用。不准随意挪用或外借。

三、抢救孕产妇时,抢救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抢救程序,做到准确、及时、配合默契、抢救得力。

四、每次抢救工作结束后,由科主任主持,做好现场抢救技术评估和初步总结,即时补记抢救记录。

五、保持房间整洁干净,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做好房间终末消毒。

妇产科手术审批制度

一、择期手术,必须经过全科病案试论后由上级医师(本组主治医师或科主 任)决定手术时间。手术前一天,经治医师按要求完成术前知情同意书,麻醉医师完成麻醉知情同意书,经上级医师审查签名。

二、大手术,科研手术,有风险手术,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医务科或分管副院长审批。

三、疑难急诊或复杂手术,要报告科主任进行审批,必要时报医务科。

四、急诊抢救手术,除本科积极抢救外,应及时向医务科或院长报告。必要时请其他科医师协同处理。

五、剖宫产手术应征得科主任同意。 六、及时完成各种相关的医疗资料记录。

妇产科病案讨论制度

一、出院病例讨论会。出院病历讨论会全科举行的由科主任主持,以专业组举行的由主治医师主持。讨论时主管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出院病历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主要审查记录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顺序排序;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二、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确定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1周内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尸检报告发出后2周内进行。由科主任或专业组长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讨论情况收入病历。

五、相关内容执行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条款。

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生、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离职守。 二、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三、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四、严格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五、严格做好产程、分娩记录。产程、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即行记录。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后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六、严格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

七、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人分娩记录。如无异常送 回母婴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八、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擦干、Apger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儿、油浴、点眼、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左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

生儿病历上,在新生儿左手腕系标明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包被包裹。

九、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助产人员床头交接,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和签字。

十、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和完善。

十一、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患传染病及易感染的产妇,应在隔离产房接产,所有物品应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十二、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产房用过的巾单和污染物原则要求经由污染路线,最低要求必须装袋封口运出。做好一次性物品的无害化处理和产房终末消毒处理。

产房感染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二、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应与母婴室和新生儿室相邻近,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三、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确。

四、墙壁、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五、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六、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一、产房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间标识明确。

二、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换产房的工作衣、帽、口罩、鞋;手术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作好职业防护。除参加接产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人内。 三、产房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面三次,地面湿式清扫

三次;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每日三次,每次30分钟以上;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物表等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作好登记。

四、产妇进入分娩室必须更换衣、帽、鞋,做到橡胶垫、臀垫一人一用一消毒,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浸泡,刷洗晾干后再到供应室灭菌后再用。无菌产包一经打开超过l小时未用者必须重新更换。

五、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擦拭,然后才能重复使用。 六、器械清洗室应具有洗涤池。

七、助产器械包内备断脐专用剪及无菌纱布、棉签、无菌手套等,禁止断脐器械与其他助产器械混用;新生儿吸痰管一婴一管一用一灭菌;可重复使用的新生儿复苏设备,每次使用后要进行消毒或灭菌;吸引器、吸引瓶及吸引管等以及手术后的手术器械应及时清洗干净后,送消毒供应室统一清洗消毒、灭菌处理。

八、各类物品如体温表、毛刷、洗手桶等,均按常规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持物筒、持物镊、敷料缸、器械盘等冲洗用品,每周进行二次压力蒸汽灭菌;消毒液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

九、接生后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社会。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由产房派专人负责,从妇幼保健站领取后,应做好编号、数量等方面的登记工作,若有填写错误应作废上交。 二、非本院出生婴儿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三、不得出具与婴儿及其父母不相符的《出生医学证明》。 四、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审查婴儿父母监护人的有效证件。 五、不出具伪造、涂改和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

六、医务科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定期栏、查、监督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情况,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