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章节整理000158 下载本文

企业自身收益率超过行业平均收益率,该企业的评估值就高;反之,如果企业自身收益率低于行业平均收益率,该企业的评估值就低。

第五节 企业价值评估的其他方法

一、资产基础法 (单选)(07—4)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企业价值时,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可以作为评估对象。

(名词解释)资产基础法在我国也称为成本加和法,是指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基于企业的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确定企业、企业所有者权益或企业证券价值的一种常用评估方法。 (单选)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导向的评估方法。 (简答)简述企业价值评估中资产基础法的优点。

尽管资产基础法存在局限性,但以资产基础法本身分析,其优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是以惯用的资产负债表的形式表示的。这种形式对于熟悉财务报表的人来说是非常适合和容易把握的。

(2)资产基础法在评估过程中,分别估算每一种资产的价值,将每一种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全面地反映出来。

(3)资基础法对于企业购买者和出售者双方在谈判中是有用的。

(4)这种方法对于作为诉讼和争议解决依据是有用的。由于分别确定了企业中各单项资产的单独价值,因此很容易衡量某一项资产价值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程度。 (单选)企业中的资产往往是通过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即账面资产。

(多选)负债的评估处理主要是对于企业负债的审核,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负债的确认;二是对负债的计量。

(单选)负债的评估以是否存在实际债权人为评估基础。

(多选)从评估角度,负债可以分为三大类,即业务往来负债、以国家或职工个人为债权人的负债以及非实际承担的负债。

(单选)对于非实际承担负债项目,可按零值计算。 二、市盈率乘数法

(简答)市盈率乘数法的基本思路是:(1)从证券交易所中搜集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上市公司,包括所在行业、生产产品、生产经营规模等方面的条件要大体接近,把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按公司不同口径收益额计算出不同口径的市盈率,作为评估被评估企业整体价值的乘数;(2)分别按各口径市盈率相对应口径计算被评估企业的各种收益;再次按相同口径,用试盈率乘以被评估企业收益额得到一组被评估企业初步整体价值;(3)对于一组整体企业初步价值分别给予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出整体企业的评估值。

(单选)运用市盈率乘数法必须有高度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做后盾。

第九章 资产评估报告

第一节 资产评估报告的作用

一、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概念

(名词解释)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向委托方和有关方面提交的说明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报告。

(多选)(08—4)按照资产评估的对象划分,资产评估报告可以分为单项资产评估报告和整体资产评估报告。

(多选)资产评估报告按资产评估工作的内容可以分为正常评估、评估复核和评估咨询。 (单选)评估复核是指对其他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评断分析的行为和过程

(多选)评估咨询主要是对于评估对象结果的利用价值、利用方式、利用效果的分析和研究。

(单选)基准日,是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以及作为确定取价标准的日期。

(多选)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中,将评估报告区分为完整评估报告、简明评估报告和限制评估报告。

(单选)限制评估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并不适用于客户之外的任何第三者。 出具报告日期指评估师完成这个评估过程出具评估报告的日期。

追溯性评估是指需要确定过去价值的评估,即评估基准日早于报告日。在资产纳税、司法诉讼等情况下,经常需要进行该类型评估。 二、资产评估报告的类型。

(1)按照资产评估的对象划分,资产评估报告可以分为单项资产评估报告和整体资产评估报告。

(2)按资产评估工作的内容可以分为正常评估、评估复核和评估咨询。相应地,资产评估报告也可以分为正常评估报告、评估复核报告和评估咨询报告。

(3)评估生效日根据评估项目的目的和作用不同,资产评估可以分为追溯性评估、现值性评估和预期性评估。因此,评估报告也应划分为追溯性评估报告、现值性评估报告和预期性评估报告。

三、资产评估报告的作用。

(1)它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遵循评估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被评估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后,通过报告书的形式提出作价的意见。 (2)资产评估报告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有关管理部门通过审核资产评估报告书,可以有效地对评估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评估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加以完善。

(4)资产评估报告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四、资产评估报告规范的回顾与分析。

1991年国务院以9l号令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委托单位(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要向委托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1993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和发布的国资办发[1993]55号《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1995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又制定和颁布了《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若干规范意见》。

1996年5月7日,国资办发[1999]23号文件转发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规定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及送审专用材料的具体要求,以及资产评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