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办理核销手续。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园区简介
一、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以保税加工为主,保税物流为辅,并积极拓展口岸物流和保税服务功能。
二、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产业方向
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聚集注册企业18000多家,每年平均新增企业2000余家,形成了以光电子信息为主导,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能源环保、高新技术等产业为支柱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三、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主营业务
保税物流——包括仓储物流、分拨和配送等项业务。是指在综合保税区内划分保税物流区域,进行货物的分拣、分配、分销、分送等分拨配送业务。
保税加工——主要包括加工制造。加工制造企业进口的原材料进区可予保税,国内采购的商品进入区内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保税货物和采购进区的国内货物可以进行加工、装配后出口;需销往国内市场的,按货物的实际状态进行征税,办理进口手续。另外,区内的加工产品可以自由流通,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加工的产品出口免征出口税。
口岸物流——与武汉现有阳逻港、天河国际机场等口岸对接,并服务通过公路转关的货物。主要完成进/出区货物的拼装、拆箱、存放、待检、查验等功能。
保税服务——包括研发、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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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贸易等业务。
青岛保税区管理服务的部分措施
青岛保税区推行“小政府,大服务”,实行集中办公,并行式服务,企业一切事务均可在区内迅捷、高效地办结。实行投资全程免费代理服务。来区投资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后,可以在项目审批、注册登记、开工建设、劳动用工等各个环节享受全程的“一条龙”服务,极大地减少办事手续,降低前期费用。
海关对进出境通关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实行申报、代理申报、信誉放行、特殊紧急情况先放行后补办手续等灵活简便做法,提高通关速度;实现进口货物、快件直通关。
出入境检验检疫接受24小时报检,接受电话、传真及计算机联网后的网上报检。是山东省第一个“投资无费区”,除交纳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工本费、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工本费等8项收费以外,其他收费一律免收或由保税区财政垫付。
在进出境贸易方面,区内企业可以从事进出境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区内与境外间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实行免税或保税政策,并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贸易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出口离境的,可办理出口退税。
在出口加工方面,区内加工贸易企业不实行分类管理、不设银行保证金台帐;产品区内销售或出口,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产品入区的料、件免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免领进出口许可证;境外入区的料、件加工周期不受时间限制;经批准,区内企业可在区外进行部分工序性加工;利用国内原料、零部件加工产品离境后,国内原材料部分可享受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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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及其它服务贸易方面,在区内储存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允许区内仓储的货物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允许区内企业从事面向国内市场的大宗进口物资分拨业务;鼓励企业在区内建立保税商品展示交易市场。
在外汇政策方面,区内企业可开立外汇现汇帐户,并可在境外开户;保税区内企业允许保留现汇,周转使用;区内企业不需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区内与境内区外的所有经济交易,区内区外机构均不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贸易项下外汇可根据项目运作需要自由汇往境外;企业年度税后利润外方所得部分经核准可自由汇往境外,其中人民币可换成外汇汇往境外;区内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可以在注册地开立,也可以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区内企业之间以及保税区之间的交易,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在财税政策方面,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企业,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非生产性企业享受“免一减二”的优惠,生产性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奖励政策方面,保税区实施特殊投资优惠,采取“以项目给土地,以效益给优惠”的灵活政策,对于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工业项目,视情况给予公告地价20%—50%的优惠;引荐各界客商在保税区开展投资及其它经济合作业务,参照《青岛保税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给予实际到位资金额的0.3%—1%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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