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下载本文

图5 南京区域发展示意图

统筹相邻地区建设。将交界地区的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仙林—宝华—龙潭地区、汤山—黄梅地区、六合—仪征地区、湖熟—郭庄地区的一体化规划。探索相邻地区联动建设与管理机制。

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管理同城化。加强区域内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同城化,让三市百姓共享“市民待遇”。在金融、保险、电信、旅游等诸多市场领域,尽快建立一体化的市场机制。推进人口管理、食品与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深入合作,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宁镇扬区域协商协调机制。

第三节 打造长三角辐射中西部门户

充分利用南京优越的区位条件和资金、信息、人才、物质等方面的调配和集聚能力,加快发展具有先导作用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以区域性金融、物流、信息和研发中心为依托的现代服务业,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城市经济结构。有序拉开城市发展框架,拓展发展空间和腹地,不断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通过推动区域合作全面纵深发展,加强产业分工协调,完善合作协调机制,提升南京发展能级和区域综合发展实力。

加强南京都市圈建设,充分发挥南京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承东启西枢纽城市作用,进一步增强对中西部地区的带动作用。加快编制实施南京都市圈规划,以共建、共享、同城化为目标,加强南京都市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一体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一

体化进程,提升整体竞争力。深化宁淮挂钩合作,完善宁淮两市协调联动制度,探索建立促进南北产业转移新机制,高水平共建宁淮挂钩开发园区。

推进南京都市圈与皖江城市带的联动发展,着力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要素跨地区自由流动,实现人口和产业有序转移。积极推进与长三角西部地区合作,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促进泛长三角地区产业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做好对口支援西藏墨竹工卡县和新疆伊宁市的工作。

第七篇 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二十章 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

坚持环保优先方针,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确保2014年青奥会前,全市灰霾天气天数明显减少,水环境功能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第一节 实施蓝天行动计划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新增车辆全部达到国Ⅳ排放标准。2014年青奥会前,出租车全部达到国Ⅳ标准,公交车全部达到国Ⅲ以上标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实现主城内所有加油站供应国Ⅳ油品;增设天然气加气站,满足天然气汽车和出租车、公交车的加气需求;推进汽车充电站项目建设,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淘汰力度,不断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

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加快水泥、钢铁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与关闭。集中整治大气污染严重区域,实施燕子矶、迈皋桥、尧化门、梅山地区、金陵石化周边与化工园等重点区域污染企业关停搬迁与改造。全面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到2015年,燃煤电厂基本上全部实现脱硫、脱硝改造,扬子、梅钢等重点企业主要设备完成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控与整治。加强建筑、市政、拆迁、交通等施工工地及堆场与暂不利用场地扬尘控制。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10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浆)实现全密闭运输,严格控制渣土在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杜绝秸秆露天焚烧。

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防止污染向区域内转移。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协商制定统一的大气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共享监测信息。

第二节 实施清水行动计划

加强饮用水安全保护。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推进区域供水工程。提高水厂给水水质,完成城市水厂水质深度处理工程,实施企业自备水厂社会性供水改造,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加快固城湖、石臼湖、金牛湖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地建设,提高饮用水源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基本完成玄武湖、内秦淮河流域、城东流域、河西北部、南十里长沟流域、北十里长沟流域等片区的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水平。完成金川河等城市河道与固城湖等主要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形成“排水畅通、水清岸绿、景观和谐、人水相亲”的城市水环境。集中整治入江排污口,实施工业污染物减排工程,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城东三期、江宁空港、汤山新城、龙潭等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完善全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到2015年,主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进一步提高。

第三节 建设清洁家园

有效治理生活垃圾。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能力,到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60%。实施天井洼、水阁、轿子山三大垃圾填埋场的封场育林工作,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置设施,到2011年,实现三大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和餐厨垃圾处理厂,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合理处置。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到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积极防治噪音和废弃物污染。建设重点路段的降噪工程,有效治理工业、交通、施工与社会等各类噪声污染源,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完善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系统,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内部转化和利用。建立市、区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到2015年底,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加强电子废物监管,不断提升电子废物回收和处置能力。重视和解决重金属、电磁辐射、有机毒物等新型污染。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制度,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色农产品基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加强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的治理技术研究,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

第四节 防范潜在环境风险

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重点区域、重要地区和敏感单位抗御气象、地质等灾害的应急预案,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信息共享、会商联动和决策协调机制。

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确保“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的零排放。以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理处置单位以及青奥会敏感区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源管理。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到2015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6万吨。

第二十一章 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大力推进资源节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节能降耗。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消耗少、效益高的绿色产业。强化建筑节能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65%的节能标准,开展公共建筑75%节能标准的试点。推进交通节能。积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力度,推进重大用能企业技术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