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试油井控实施细则(2012) - 图文 下载本文

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2)

c) 将吊卡缓慢坐在转盘面上,接方钻杆。 d) 迅速向钻井监督、值班干部报告。

e) 每2分钟准确记录一次立管压力和套管压力。 3) 起下钻铤

a) 发出溢流报警信号,下放钻铤坐在转盘上,卡紧安全卡瓦。

b) 抢接防喷立柱(或防喷单根),下放钻具至吊卡离转盘面100mm(±50mm)

处。

c) 打开液动放喷阀,关闭与井内钻具尺寸相符的半封闸板防喷器,将吊卡

缓慢坐在转盘面上,接方钻杆 d) 迅速向钻井监督、值班干部报告

e) 每2分钟准确记录一次立管压力和套管压力。 4) 空井(空井电缆作业) a) 发出溢流报警信号。 b) 打开液动放喷阀。

c) 关全封闸板防喷器(剪断电缆)。 d) 迅速向钻井监督、值班干部报告。 e) 每2分钟准确记录一次套管压力。 10. 开井程序:

1) 打开液动节流阀前的平板阀 ; 2) 全开液动节流阀;

3) 观察液气分离器出口2分钟以上,确认无钻井液流出; 4) 打开闸板防喷器; 5) 关闭液动放喷阀;

6) 将液动节流阀开启度调至3/8~1/2。 第八十九条

坐岗制度

1. 从开工之日起泥浆工开始坐岗,坐岗人员必须经钻(修)井队技术人员培训合格。

2. 任何作业过程中都应每15~30分钟监测一次液面,特殊情况下加密监测(间隔不超过10分钟);起钻或下钻中每3~5柱钻杆、1柱钻铤、15柱油管核对一次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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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2)

井液灌入或返出量;在射孔、空井时泥浆工应坐岗观察压井液出口管,泥浆工应认真填写坐岗观察记录。

3. 坚持“发现溢流立即关井,怀疑溢流关井检查”的原则,发现溢流、井漏、钻井液性能变化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

4. 井队值班干部每2小时应检查泥浆工坐岗情况并签字。 第九十条 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1. 射开测试层后,试油监督、井队平台经理和工程师应在井场轮换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值班期间必须佩带黄色袖标,并在干部值班记录上填写工作情况。

2. 值班干部检查井控岗位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井控装备试压、防喷演习、处理溢流、井喷、井下复杂等情况,值班干部必须在现场组织指挥。

第九十一条

井控例会制度

1. 值班干部、司钻应在班前会上布臵当日井控工作,在班后会上讲评当日井控工作情况。

2. 试油过程中,井队由平台经理主持每周召开井控例会,井控小组成员参加,共同分析查找井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要求,提示下步井控工作重点及风险。

3. 勘探公司或井下作业公司由分管井控的领导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公司井控例会,检查、总结、布臵井控工作,写出书面总结,上报油田井控管理部门。

4. 油田公司井控管理部门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油田井控例会,井控网络成员单位的井控分管领导及井控专(兼)职管理人员参加(油田相关领导参加半年及年终井控例会),总结、协调、布臵油田的井控工作。

第九十二条

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1. 井喷事故分级

1) 一级井喷事故(Ⅰ级)

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造成超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或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发生井喷并伴有油气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二级井喷事故(Ⅱ级)

陆上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发生井喷;井内大量喷出流体对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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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海洋和环境造成灾难性污染。

3) 三级井喷事故(Ⅲ级)

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经过积极采取压井措施,在24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集团公司直属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的井喷事故。

4)四级井喷事故(Ⅳ级)

发生一般性井喷,集团公司直属企业能在24小时内建立井筒压力平衡的事故。 2. 井喷事故报告要求

1) 发生井喷事故后,井队平台经理负责向油田分公司生产运行处总值班室汇报,同时向业主单位和所属勘探公司汇报;要求2小时内上报到油田主管领导。油田公司接到事故报警后,初步评估确定事故级别为Ⅰ级、Ⅱ级井喷事故时,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在2小时内以快报形式上报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主管部门。

油田公司应根据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属地政府部门报告。 2) 发生Ⅲ级井喷事故时,油田公司在接到报警后,在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同时,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3) 发生Ⅳ级井喷事故,油田公司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处理。 3. 一旦发生井喷或井喷失控,井队工程师负责全面、准确地收集资料。 4. 发生井喷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并有专人值班。 5. 对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井喷事故的,将追究责任。

6. 井喷事故发生后,油田分公司以附录1《集团公司钻井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内容向集团公司汇报,首先以表一(快报)内容进行汇报,以便集团公司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现场情况,然后再以表二(续报)内容进行汇报,使集团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现场抢险救援动态。

十、附则

第九十三条 以本细则为准。

第九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塔里木油田勘探开发部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发生与本细则有冲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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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2)

附件1 塔里木油田井控培训分班办法

塔里木油田井控培训按专业和岗位开设培训班,并按相应专业和岗位设臵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尽可能与塔里木油田的钻井、试油、修井作业实际情况相结合,提高培训的岗位针对性和实用性,具体分班如下:

1. 钻井初培班

培训内容:系统学习井控工艺、井控装备基础知识和H2S防护知识;选择学习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井控管理规定、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学习典型井喷失控事故案例;分组桌面演练关井动作;交流学习感受。

参加人:未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钻井相关人员。 2. 井下作业初培班

培训内容:系统学习井控工艺、井控装备基础知识和H2S防护知识;选择学习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井控管理规定、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油田试油井控实施细则;学习典型井喷失控事故案例;分组桌面演练关井动作;交流学习感受。

参加人:未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井下作业相关人员。 3. 技术管理培训班

培训内容:复习井控工艺、井控装备重点知识和H2S防护知识;学习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井控管理规定、油田钻井、井下作业、试油井控实施细则;学习分析井控险情事件和井喷失控事故案例;交流学习感受。

参加人:已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油田机关及各二级单位井控相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程设计人员、钻井监督、试油监督、井下作业监督、钻井队正副平台经理、作业队正副平台经理、钻井工程师、井下作业工程师、HSE监理。

4. 钻井操作复培班

培训内容:复习井控工艺、井控装备重点知识和H2S防护知识;学习油田相关的井控管理规定、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学习典型井控险情事件和井喷失控事故案例;分组桌面演练关井动作;交流学习感受。

参加人:已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钻井队正副司钻、井架工。 5. 井下作业操作复培班

培训内容:复习井控工艺、井控装备重点知识和H2S防护知识;学习油田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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