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代培训-IPO审核中关注的法律、财务问题 下载本文

(3)关注欠缴的社保对发行人财务指标的影响

(4)公积金的缴纳不做硬性要求(难道公积金可以不交?!国务院的公积金条例也是法律啊!)

13、环保

(1)生产经营与募投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2)要核查环保投资及费用支出

(3)要核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

(4)要关注是否有环保事故,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14、信息披露问题

(1)风险提示要有针对性,不要千篇一律,不要照抄同行业,不要都有股市风险

(2)引用数据,要公开的、客观的、权威的,不要花钱买文章造数据

(3)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浅白:业务模式要通俗易懂,要简单明了,不要动不动就是“XXXX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举了个例子,一个互联网推广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模式写的晦涩难懂,被要求多次重写,最后按照广告商的业务模式描述

(4)竞争地位披露不明晰,行业划分过细

(5)材料更新不及时(专利、商标、股东、合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特许经营权等)

第二部分 首发审核中关注的财务问题 (若干专业标准理解与规则应用)

一、 主板首发办法中有关投资收益占比问题的处理

主板首发办法 30 条第四款:发行人不得“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问题:如最近 1 个会计年度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例较高,是否构成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条件的情形?

解读:该条款主要考虑到发行人对并表范围外企业投资收益控制力较弱,实现投资收益的持续性难以把握,如占比较高,可能影响持续盈利能力。

如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不影响发行条件:

(1) 发行人如减除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仍须符合首发条件;

【发行人除了对外投资外,有自己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主业发展良好,扣除投资收以后仍满足上市条件。目前已有成功 IPO 案例,常熟汽车装饰公司,投资收益占比超过 60%。】

(2) 被投资企业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须具有高度关联性;

不存在大规模非主业投资的情形,如上述汽车装饰公司,主要投资都是汽车零部件相关,上下游的产业。

(3)须充分披露相关投资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在管理层讨论章节充分披露被投资方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业务合作关系,分红政策等

另应关注(1)该条件只适用于主板公司,创业板公司要求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如果有大量并表范围外投资可能涉及到多种业务经营的问题,因此不适用;

(2)该条件只适用于首发,再融资不可用于并表范围外投资。

(3)注意对扣非的影响,并表范围外主体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投资收益的影响数,要纳入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计算。

二、 理财收益及投资收益涉及非经常性损益的计算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形成的投资收益如何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企业运营一般需要保留一定的流动资金,有些规模较大,会购买一些理财产品,根据非经常性损益规定,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但满足以下情况可以考虑以扣除融资成本的净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现金管理工具,具有经常性,且公司建立了制度化的管理机制,内控健全;

(2) 购买的是银行渠道发行的理财产品,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和安全性特征;

(3) 规模适当,成本可以合理计量;

满足上述条件,可以净额计入非经,否则应全额计非经。

2、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投资收益有关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的计算

被投资企业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投资收益的影响数,应列入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计算。

案例:白银股份。

三、 IPO 企业执行《股份支付准则》的具体使用

1、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IPO 企业统一标准执行。

2、不适用的几种情形,根据股份变动成因判断

(1)明确股权的股份变动,如解除代持等;(2)财产分割,继承等(3)资产重组,并购等(4)持股方式转变(5)老股东配售(6)其他股权转让

3、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合理确定及恰当披露

价格可以合理考虑时间因素影响:业绩变动,外部环境变化等; 参考熟悉情况的第三方交易价格:可比性,PE 入股价;

避免采取有争议的估值技术,有些股权转让虽然有资产评估,但按照成本法, 净资产等作为依据,显失公平。

4、股份支付的成本费用:列报,及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一般股权激励如有长期激励方案,分期确认费用,应作为经常性损益处理, 大部分发行人 IPO 前的股份支付没有长期激励方案,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对当期业绩影响很大,可以考虑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四、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时所得税计提问题

1、发行人、中介机构是否对照条件、程序发表意见?

2、判断是否预期有很大可能。

3、按优惠税率预提预缴是否经税务部门同意?

4、如被追缴补税是否有大股东承诺补偿?

5、是否符合谨慎原则?

五、 互联网游戏企业信息披露与核查

1、业务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