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P259 鉴定机构在开展鉴定工作之前应首先确定合同文件的解释程序。 鉴定成果文件包括鉴定意见书、补充鉴定意见书、补充说明等。
P262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的停水、停电、停气、道路中断等,造成工程现场停工累计超过8h 的。 P268 工程量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因工程量变更可以调整合同规定费率或价格的条件包括: 1)该部分工程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2)该部分工程工程量的变更与相对应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金额的0.01%; 3)由于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部分工程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 4)该部分工程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P269 在承包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件或情况之日起42 天(FIDIC 的规定,与国内示范文本不同)内,承包商应当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充分详细的索赔报告。
P273 保留金的返还。当整个工程接收证书签发后,保留金的一半应由工程师开具证书,并支付给承包商。在工程的最后一个缺陷通知期期满后,保留金的余额应立即支付给承包商。
P27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P279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P279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P281 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
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P287 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具体要求: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
上修改、
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
P289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 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 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 个月。
P290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的。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内容包括:已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用;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费用。
P291 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新增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果是属于整个建设项目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比例分摊。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等按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地质勘察和建筑工程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比例分摊,生产工艺流程系统设计费按安装工程造价比例分摊。 P292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专利权的计价。专利权分为自创和外购两类。交易成本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的费用支出。专利权转让价格不按成本估价,而是按照其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计价。
2)专有技术的计价。如果专有技术是自创的,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自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当期费用处理。
P293 当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并为之支付一笔出让金时,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当建设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行政划拨的,这时土地使用权就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价款时,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P294 保修期: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 年;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个采暧期和供热期;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 年。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 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 年。
P294 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 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