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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词的构成

根据结构,可分为单纯词、合成词两大类。

一、单纯词。

由一个词素构成,只包含一个语义单位。如词根,连绵词,拟声词,外来词。 二、合成词。

主要有两种组合方式,即缀合法和复合发。 1、缀合法。

由词根与词缀相组合成。 2、复合发。

由词根和词根相组合成。

(一)联合式(即并列式,相组合的成分之间没有主次之分)。 ①商贾少,则上部贵粟。(《商君书·垦令》) ②吾与之虚而委蛇,不知其谁何。(《庄子·应帝王》) ③诸侯恐惧。(《史记·始皇本纪》) ④今此鼎细小。(《汉书·郊祀志》) ⑤左右欲不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⑥以此举尊上下耳。(《南史·郭原平传》)(上下,是六朝时对父母的尊称。) ⑦早晚下三巴?欲将书报家。(李白《长干行》)(早晚,什么时候。) ⑧且缓急,人之所时有也。(《史记·游侠列传》)(缓急意危急。) 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诸葛亮《出师表》)(异同意为异。) ⑩持郡短长,前二千石数案不能竟。(《汉书·薛宣朱博传》)(短长意为短。)

其中,①~④,所联合的词素意义相近;⑤~⑦所联合的词素意义相反相对;⑧~⑩中的联合词都是偏义复词,也就是说其意义只含有其中一个词素的意义。

(二)偏正式。

例如:黎民,寡人,不榖,后生,晚进等。 其中,黎民与寡人为定中式,后面的为状中式。

*注意:

驱走、离散、矫正、击破、扑灭等词,在先秦是不被认为是一个词的,而认为它们是一个短语。如“扑灭”,即“扑而灭”。但在现代汉语中它们都是被认为是一个词的。 动补的形式,在六朝时方出现。

(三)动宾式。

①宜付有司,论其刑赏。(诸葛亮《出师表》) 有司,即有所司。这里只一种官职。 ②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暇观。(陶渊明《归去来兮辞》) 扶老,即可支撑老人,这里就是拐杖。 ③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张溥《五人墓碑记》) 当道,即掌权的。

除此之外,还有执事、将军等词,也属于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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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谓式。

①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尚书·牧誓》)

虎贲:贲通奔;虎贲,就是像老虎那样奔走。这里指的猛士。 ②功已成矣,卒支解。(《史记·项羽本纪》)

根据语音可以分为单音词和复音词。 *要区分复音词与词组。

1、现代汉语中的复音词有许多与古代汉语中词组的形态相同,一定注意不要把两个意义有关、经常在一起连勇的单音词无认为是现代汉语中的复音词。 例:先帝不以臣卑鄙,三顾臣于草庐之中。 其中“卑鄙”是“卑”和“鄙”两个词的组合。“卑”是指身份低,而“鄙”是指见识浅。不同于现代汉语中的意义。

除此之外,还有妻子(妻子和儿子),饥饿(饥,食不足;饿,困乏)等。 2、注意不要将古汉语中的复音词与词组相混。 ①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孟子·梁惠王下》) 巨室,意为大的房子,是词组。

②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孟子·离娄上》)

巨室指权贵,有权势的人。在这里是一个词。

*思考:“四书五经”是词么?还是词组?

对于词与词组的区分,我们还可以借助古注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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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词的分类及其划分标准(一)

汉语的词,能否分类呢?高明凯就认为,汉语的词没有形态的变化,所以并没有真正的词类的分别,它不过是担任了各类词的语法功能罢了。

如今对于汉语词类的划分,主要有两种看法:一是主要依据语法功能来划分词类;二是强调其词汇意义。

一、词类划分的标准

我们知道,我国的第一部专门讨论汉语语法的书是《马氏文通》。我们现在看一下,《马氏文通》对于词类的划分依据。

“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此处“字”即指“词”。) 由此可见,是依据词有无具体意义来划分虚实的。 “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故字类者,亦类其义焉。”

由此可见,在词有意义(即指实词)的情况下,再作分类,还是根据词的意义。 “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文义之何如耳。”

由此又可见出,词没有确定的意义,就没有确定的分类。也就是说,一个词意义的确定,是必须要将其放在句子当中来看的。即词义的得来,必须要根据它在句子当中的位置。那么,既然要根据词义来划分词类,那么词类的划分,也必根据词在句子当中的位置情况了。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马氏文通》认为,划分词类是要根据词在句中的语法功能的。

例:人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惟止能止众。(《庄子·德充符》) 止水之止静字(所谓静字,即形容词),言水不流之形也。惟止与众止两止字,泛论一切不动之物,名也。能止之止,有使然之意,动字也。是一止而兼三类也。(《马氏文通》) 陈承泽不同意马氏的观点,在其《国文法草创》中说到:以余观之,马氏所举之三类,皆属“止”字活用。“止”之字类,应为自动字(自动字,也称内动字,即不及物动词;与其相对的是他动字,也叫外动字,即及物动词),“绌然而止”之止字也。

还有学者以为,划分主要词类,要严格依据语法功能。首先,虚实的划分,要看这个词能否在句中充当句子成份;然后,在实词中再分类的话,以能否受数量词的修饰来判断名词,以能否受程度副词的修饰来判断形容词,以能否带宾语来判断动词。

有一些词的区分,也有难度。如时间名词和时间副词的划分。时间名词可充当全句的状语,可将其放到主语之前。(如现在,将来,昨天等)时间副词则不行。又如形容词和状态副词的区别。例:兵不空出。(《汉书·匈奴传》白白地 此理驰然,熟视之可论。熟,认真地(《梦溪笔谈·神奇》) 若为形容词,作状语的意思,亦可作谓语。 凡虑事欲孰。(《荀子。义卖》) *若要在某一类词中划分细类,必须要依照其意义。如副词,又可细分为时间、范围、程度等。依意义划分。

那么我们应采取什么标准呢?结合语法功能和词义,以语法功能为主,兼顾词义。 词类,实是词的语法分类,词性便是词的语法性质。

词义对于词类的划分,自然也有用。一般情况下,词义与词性是统一的,词性变了,词义也必有变化。就如好些词典对词语的解释,就可以看出其词性。然而,不能主要依靠词义划分词类。因为:1、人们对一个词不同义项的概括的依据,实际上还是其语法功能,还是由其在句中位置概括出来的,尤其是一些兼词类;2、有一些词,尽管其词性发生了变化,意义却不会改变。如:研究:探求事物的真相、性质。建设:创建新事物,增加新设施。我们看其意义,是动词。然而我们知其还能作名词。它作名词,我们该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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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词的分类

根据其意义和语法功能,可一分为实词、虚词两大类。

古代汉语的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拟声词、叹词和兼词。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里,一般还都收着代词,特别是指事代词。这实际上算是理论与实际运用的矛盾做法吧?!

*老师认为,虽然代词可以指代具体的东西,但是其本身的意义,原是很“虚”的。另外,它们的句法功能也是较多的。

第一节 名词

1.1 名词的分类

名词主要是表示人、事物、时间或者地点名称。

*特别注意名词充当谓语的情况。 1、主要用于判断句中。 ①制,岩邑也。(《左传·隐公元年》) ②子诚仁人也!(《公羊传·宣公六年》) ③廉颇者,赵之良将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有些用在解释说明的句子中。

①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韩非子·五蠹》) ②蟹六跪而二螯。(《荀子·劝学》) 3、名词作状语。(思考:名词作状语,是词类活用么?) (1)时间方位名词作状语。 ①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②二十九年,始皇东游。(《史记·秦始皇本纪》) ③足下右投则汉王胜,左投则项王胜。(《史记·淮阴侯列传》) (2)日、月、岁等作状语时,与它们通常所表示的意思不同。 ①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道。”(《孟子·滕文公下》) 日:日日,每天。 ②乡邻之生日蹙。(柳宗元《捕蛇者说》) 日:一天天,一天比一天。 ③日君以骊姬为夫人。(《国语·晋语》)

日:往日,表示过去的时间。一般放于全句之前。 *时间名词“时”作状语,用法、含义也较特殊。 ①秋水时至,百川灌河。(《庄子·秋水》) 时,按时。

②谨食之,时而献焉。(柳宗元《捕蛇者说》) 时,到时候。 ③时公兵不满万。

“时”在此相当于一个介词结构,须看上下文文意。 (3)人和事物名词作状语。 a、表示方式、状态。 ①其后秦稍蚕食魏。(《史记·魏公子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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