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把自己认定为一个与他人联系在一起的集合体
【解析】公共意识的特点主要是:独立自由的个体、整体意识或整体观念。A项“期望”明显不符合独立自由的个体这一特点。C项不符合独立自由的个体这一特点;D项无法体现“个人主体自由”。故选B。
68.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陈述中不属于商业贿赂的是( )。
A.西安市开元商场在国庆节期间以30%的折扣让利销售 B.某建筑公司在承包工程时,给主管领导以5%的折扣 C.某供货商为零售商场的经理提供免费度假机会 D.某推销商以高档宴席宴请他的业务主管
【解析】A项所述不属于“秘密给付”,不具有秘密性。
73.附加值,是附加价值的简称,是在产品原有价值的基础上,通过生产过程中的有效劳动新创造的价值,即附加在产品原有价值上的新价值。根据上述定义,以下行为提高了产品附加值的是( )。 A.某明星为娱乐活动优胜者的奖品签名
B.雨天商贩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在景区内销售雨具
C.某生产饮料的厂家将产品由过去的罐装变为塑料包装 D.个体商贩请人在白色T恤上画上各种漂亮的图案后出售
D【解析】本题比较简单.在对照定义之后很容易就可以选择正确答案。
72.交通肇事罪,又称交通重大事故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而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一种行为构成了典型的交通肇事罪?( )
A.运输公司王某送货途中,一小学生突然横穿马路,他来不及刹车将其撞成重伤 B.朋友婚礼上,经不住大家的劝酒,司机小刘多喝了几杯。送新人回家的路上,小刘因为酒后迷糊,开车撞倒了路边的电线杆
C.姚某在公司受到了老板的不公正待遇,积郁已久。一日,为了报复,他开车将老板撞成了重伤( 故意伤害罪) D.修车行替司机小李修车时,忘了检修刹车,结果小李在高速公路上刹车无效,撞上另一辆汽车,使得同车的赵某死亡
72.B【解析】A、D项所述并未违反规章制度,C项是故意伤害。
三、类比推理。
每道题先给出一组相关的词,要求你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组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相似或匹配的词。 l请开始答题:
76.( ) 对于 装饰 相当于 钢笔 对于 ( )。 A.房子——铅笔 B.图案——笔帽 C.壁画——写字 D.装修——墨水 【解析】事物及其用途。壁画用于装饰,钢笔用于写字
81.犬:忠诚 A.猪:屠宰 B.鸡:鸡汤 C.牛:勤劳 D.羊:羊奶 【解析】犬是忠诚的,牛是勤劳的。 84.家父:父亲
A.老妪:老伴 B.鼻祖:祖宗 C.作者:笔者 D.鄙人:自己 【解析】同义关系,只有D符合。
四、逻辑判断。每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你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答案。注意:正确的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请开始答题:
92.所有校学生会委员都参加了大学生电影评论协会。张珊、李斯和王武都是校学生会委员,大学生电影评论协会不吸收大学一年级学生参加。如果上述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一定为真?( ) Ⅰ.张珊、李斯和王武都不是大学一年级学生。 Ⅱ.所有校学生会委员都不是大学一年级学生。 Ⅲ.有些大学生电影评论协会的成员不是校学生会委员。
A.只有Ⅰ B.只有Ⅱ C.Ⅰ、Ⅱ、Ⅲ D.只有Ⅰ和Ⅱ
D【解析】由“所有校学生会委员都参加了大学生电影评论协会”和“大学生电影评沦协会不吸收大学一年级学生参加”可以推出“所有校学生会委员都不是大学一年级学生”。因此Ⅱ项为真。再由“张珊、李斯和王武都是校学生会委员”,可推出“张姗、李斯和王武都不是大学一年级学生”因此,Ⅰ项为真。Ⅲ项“有些大学生电影评论协会的成员不是校学生会委员”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
(!)思考:
①何种为肯定判断,何种为否定判断 有些刑事被告是有罪的; 有些刑事被告是无罪的; 有些刑事被告不是有罪的 ②下课后,同学们留下来。 ③到课的加分≠不到课的减分?
(2)练习题 : 指出下列直言命题属于A、E、I、O的哪一种,并指出它的主项、谓项及其周延情况
1、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 2、管制不是附加刑。 3、这个证据是虚假的。
4、有的债权是超过诉讼时效的。
5、至少有一个被告不是犯罪行为人。
6、合议庭中有的人是不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的。 7、任何无罪的人都不应受刑罚处罚。
S P A 周延 不周延 E 周延 周延 I 不周延 不周延
O 不周延 周延 1、A 2、E 3、A 4、I 5、O 6、I 7、E 1、上反对关系:
例: “该证人所有的证言都是可信的”为真,仅足以确定“该证人所有的证言都不是可信的”必假。
但不能由:“该证人所有的证言都是可信的”为假,必然推出“该证人所有的证言都不是可信的”为真。因为这时两个判断都可能是假的。 问题:
法庭采信原告方观点,必然可不采信被告方;不采信原告方,不一定必然采信被告方。
2.下反对关系
马克·吐温道歉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是一位幽默大师。在一次酒会上答记者问 时曾经说过:“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此言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议 员们大为愤怒,要求马克·吐温道歉。几天后,《纽约时报》果然刊登了马克吐温的“ 道歉启事”:
日前鄙人在酒席上发言,说“美国国会有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事后有人向 我兴师动众。故特此登报声明;把我的话修正如下:“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不是狗婊子养 的”。
例:由“有些诬告罪不是故意的”为假,可以推出“有些诬告罪是故意的”必真;但不能由“有些违法是犯罪”为真,必然推出“有些违法不是犯罪”为假。
3. 矛盾关系:
例如:已知“该证人的所有证词都是可信的” (A)为真, 则“该证人的有些证词不是可信的” O必假。
若已知“该证人的所有证词都是可信的”为假,则“该证人的有些证词不是可信的”必真,因为既已确定某一个判断是假的,就证明该证人的证词至少有一部分不是可信的,即“该证人的有些证词不是可信的”必真。
反过来,假定已知“该证人的有些证词不是可信的”为真,则“该证人的所有证词都是可信的”必假,则“该证人的所有证词都是可信的”必真,因为既已确定某一个判断是假的,就证明该证人都是说的可信的话(因为要是该证人有一句话不可信,则某一判断就不会假),这就是说:“该证人的所有证词都是可信的”必真。
E、I之间的真假关系与此相同。
在法学论证、诉讼证明与反驳中常使用的以O驳A(由O真推出A假),以I驳E(又I真推出E假)。即:
举“特例”以驳“通例”。这是一种很有力的反驳方式。
例如:有人提出在我国刑法中不存在“言论罪”,即“凡言论都是无罪的”(通例),只要举出刑法中诽谤罪、诬告罪等都是以言论而犯罪,说明“有些言论不是无罪的”为真,就足以驳倒上述论断。
4. 差等关系
例如1:“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为真(刑法第4条) “党的高级干部也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必真
例如2:“有些非法收入是合理的”为假 SIP “所有非法收入都是合理的”也必假。 SAP
例:婚姻法21条:“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相当于“所有的子女都是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的”张某虽然被母亲遗弃,仍有赡养母亲的义务。有些子女(虽被遗弃)是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的。
但是,不能由全称假推出特称必假,也不能由特称真推出全称必真。 例如:“凡刑事都是有罪的“为假”, “有些刑事被告是有罪的”却真。 所有的同学得了奖学金→有些同学得了奖学金。
有些同学得了奖学金不能推出所有的同学都得了奖学金
“有些民事原告不是有理的”为真,“所有民事原告都不是有理的” 却为假。
即:能否定通例的,不一定能否定特例;能肯定特例的,不一定能肯定通例。犯后一种逻辑错误的叫“以偏概全”。
坐公交车:
蹄子往哪放?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要怎么样? 说明了哪些方面的逻辑问题?
根据逻辑方阵,我们可以从一种判断的真假,去推知另三种判断的真假。例: 车间发生质量事故,询问四位当事人。 甲说:“所有零件都被检查过了”。A 乙说:“没有零件被检查过”。 E
丙说:“说有的零件没有被检查过,这不符合事实。”SOP 丁说:“有的零件被检查过了”。I
其中丙在说真话,甲乙丁有一个在说假话。请问,谁说了假话?
一)对称性关系: 1、对称关系:
如果aRb为真,则bRa一定为真。在此情况下,R为对称关系。
如:甲与乙是夫妻关系,则乙与甲也一定是夫妻关系。丈夫对妻子有扶养义务,则妻子对丈夫也一定有扶养义务。 “夫妻”、“扶养”关系是对称关系。
2、非对称关系:
如果aRb为真,则bRa真假不定。此情况下,R为非对称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