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 淳 县 自 来 水 公 司
高淳县新区水厂扩建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GCX2006067
招标代理人(章)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
发 放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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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联 系 人 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承包方式 定额工期 高淳县新区水厂扩建工程 县宝塔路318号 联 系 电 胡萧华 话 公开招标 清水池、四阀滤池及配电间、絮凝沉淀池 一标段:清水池、四阀滤池及配电间 025-57328977 二标段:絮凝沉淀池 总承包 工期要求 120天 工期提前率 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肆万元人民币 现场踏勘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份数 自行踏勘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一套正本 二套副本 一套电子光盘 递交地点:高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递交 地 址:淳溪镇镇北路29号 接 收 人: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同以下开标时间 开 标 时间: 2008年 月 日 时 地点:高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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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 (3)施工用水、电 已完成____ __; (4)有关勘探资料 已具备 ; (5)其它________/________ __。
2、工程资金来源 自筹、申请国债 ; 3、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二)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 标 文 件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报价、工期、质量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工程量清单数量将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进行调整,调量不调价(投标综合单价)。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2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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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投 标 报 价
(六)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含原材料二次检测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执行。
3、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1)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等)。
2)执行高发改发[2006]5号文。
3)材料检验试验费用计取标准执行苏建定[2004]414号文。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取执行《关于我市贯彻2004年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宁建基字[2004]240号文),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执行宁建招字(2006)415号。本工程不要求实现省(市)文明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率:建筑工程取2%,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建筑工程取1.1%,列入其他项目清单招标人部分。劳动保险费:建筑工程取1.6%。工程定额测定费取0.1%。安全生产监督费建筑工程取0.06%。建筑管理费不计取。税金取3.38%。计入投标报价中。
2)人工工资单价调整参照苏建价(2008)66号文件执行,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计入。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性调整、建材市场风险等因素。 4)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5)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涵:⑴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它项目费、税金;⑵包括完成每分部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⑶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⑷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⑸考虑风险因素而调整的费用;⑹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
6)本工程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其单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7)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现场围护、排水、占道及环保、市容、供电、供水、建设规划等部门协调并可能发生的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今后结算时不再增加此项费用。
8)甲方要求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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