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标准、办理 下载本文

不动产转移登记所需资料、收费标准、办理流程

业务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型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现场进行);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证明材料,包括:(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死亡证明、遗嘱、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申请资料 (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合同;(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证明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5)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提交法院裁定书或者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买卖合同或转让合同;(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合同;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合同;(7)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系证明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合并合同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8)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有权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有权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书。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分割转让时提交),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红线图和其他相关资料; 6、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或者相关减免证明。 8、其他必要件 办理时限 本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收费标准 550元/件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全款无按揭新购商品房)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现场进行);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已办房产证的提供原房产证、住房信息摘要;未办房产证的提供楼栋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购房合同 5、经审核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及公司加盖鲜章户型图 6、土地分割台账(封面及明细表) 7、所有权人购房增值税发票 8、购房人完税证明(购房契税或减免税凭证) 9、房屋交易与产权告知书 10、其他必要件:(1)本楼栋首次办理第一户提交:面积界定单;权籍(地籍)调查图、表、卡。(2)批量件时,第一户提交开发商等共同资料,并提交资料清单(含户名及数量)。 办理时限 本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收费标准 住宅80/件;非住宅550元/件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新购商品房转移、按揭联合办理)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现场进行); 申请资料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已办房产证的提供原房产证、住房信息摘要;未办房产证的提供楼栋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购房合同 5、经审核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及公司加盖鲜章户型图 6、土地分割台账(封面及明细表) 7、主债权合同 8、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单列时加盖双方鲜章) 9、所有权人购房增值税发票 10、购房人完税证明(购房契税或减免税凭证) 11、房屋交易与产权告知书 12、其他必要件:(1)本楼栋首次办理第一户提交:面积界定单;权籍(地籍)调查图、表、卡。(2)批量件时,第一户提交开发商等共同资料,并提交资料清单(含户名及数量)。 办理时限 本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收费标准 住宅80/件;非住宅550元/件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存量商品房)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现场进行); 申请资料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